聚眾打牌,不聽勸阻,無理取鬧,阻礙疏散群眾,揮拳打傷工作人員!阜南檢察院對兩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批捕

阜南縣檢察院依法快速批捕兩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的犯罪案件


聚眾打牌,不聽勸阻,無理取鬧,阻礙疏散群眾,揮拳打傷工作人員!阜南檢察院對兩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批捕

2月7日,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從快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兩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代某某批准逮捕

阜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時認定事實如下:

1月30日下午17時許,阜南縣柴集鎮政府接到舉報,該鎮王寨村塘坊莊有群眾打牌,並有大量人員圍觀,可能造成疫情防控風險。

接到舉報後,柴集鎮黨委政府聯合派出所派員到塘坊莊實地查看並疏散群眾。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表明身份,在對群眾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進行宣傳後勸說聚集人員立即疏散。在場人員王某某不聽勸阻,無理取鬧,阻礙疏散群眾,並揮拳毆打現場工作人員,致一人輕微傷。檢察機關認為,王某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月1日上午,阜南縣公橋鄉某村村民代某某之子駕駛一輛搭載數人的黑色SUV小轎車返回該村,該村疫情檢查點工作人員對其說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並準備為其測量體溫,代某某之子無故拒絕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工作人員報警。

阜南縣公安局公橋鄉派出所出警後,在該村疫情檢查點依法喚代某某之子到派出所接受處理,代某某和妻子聞訊趕來阻礙民警執法。代某某對出警民警進行撕扯和毆打,致使出警民警受傷、警服損壞,並造成多名群眾圍觀、交通堵塞,造成不良影響。檢察機關認為,代某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該兩起案件發生後,阜南縣人民檢察院分別於2月3日、2月4日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並在2月7日受理當日完成審閱卷宗、核實證據、製作法律文書、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等工作,依法從快辦理了這兩起破壞疫情管控秩序案件,及時回應了社會大眾對疫情管控的關切,震懾了潛在的破壞疫情管控行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中積極履行檢察職能,按照中央部署從快從嚴依法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懲製售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震懾潛在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兩起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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