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收取“過路費”十餘年 臨泉三名“路霸”獲刑

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4月30日,臨泉縣人民法院對臨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某、齊某(女)、方某某(女)犯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齊某、方某於2003年至2017年8月期間,以阜汽集團臨泉有限公司楊橋代辦站工作人員的身份為掩護,長期盤踞在楊橋鎮紅綠燈處,以威脅、恐嚇、堵車等方式,對臨泉縣萬祥客運有限公司臨泉至呂寨專線、臨泉至土坡專線、阜汽集團臨泉至阜南專線的客車在途經楊橋紅綠燈路口時強制收取費用,十餘年間共非法斂財數十萬元。

法庭審理查明,三被告人長期以索要服務費及管理費為名,對途經客運車輛強拿硬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且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經營,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故依法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齊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方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違法所得四十六萬元予以追繳。(記者 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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