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Lee
要看解除理由,根據解除理由先區分有無補償。
1.如是因為嚴重違紀被解除,無補償。
2.如是因為非過失被解除、裁員、推定解僱(勞動合同法38條),有補償。
如不管解除理由,單純從補償的標準來看,工作滿1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視為一年,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
你工作16個月,應付1.5個月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被解僱應該是工作一年賠償兩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按半個月算(被解僱是二倍),也就是應該賠償三個月工資。這裡賠償一個月肯定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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