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疫情期間建設項目環評新規


寧夏出臺疫情期間建設項目環評新規


2月8日,記者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瞭解到,我區出臺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新規。在疫情防控期間,各地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醫藥用品製造、研究實驗等防疫建設項目開闢“綠色通道”,採取豁免審批、承諾備案等方式,簡化項目環評審批手續。


  按照規定,對不涉及環境敏感目標、環境影響輕微、環境風險很低,或現有汙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達標排放的報告表類防疫建設項目,可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文件文件審批手續;對不涉及環境敏感目標、環境影響小、環境風險低,或現有汙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達標排放的報告類防疫建設項目,可實行承諾備案,建設單位承諾落實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即可建設、生產。疫情結束後仍正常使用的建設項目,應按照規定在一年內補辦相關手續。項目審批期間,對可能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法定保護區域,以及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的,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指導建設單位依法依規予以避讓。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主動服務、提速審批的同時,要嚴把審批質量關,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建設項目,依法不予審批,對不屬於疫情防控類項目,不得簡化審批程序。對需要開展現場探勘、技術評審的項目, 鼓勵採取視頻直播、視頻錄像、專家函審、網絡視頻會審等方式進行, 並嚴格審查要求, 確保技術審查質量。對需要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進行溝通的, 鼓勵採取電話、微信、QQ等在線溝通工具或快遞方式, 儘可能減少當面溝通, 提供“不見面”便捷服務。


  據瞭解,該新規自即日起執行,至疫情結束後廢止。(記者 藺 津 / 編輯 單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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