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八條舉措加強防控農村群體性聚餐 2戶及以上家庭人員聚集聚餐即“群體性”

封面新聞記者李媛莉

禁止農村群體性聚餐,鼓勵大喇叭喊起來。上述信息,可以從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最新印發的《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農村群體性聚餐監管八條措施》中獲取,

2月8日,為進一步對疫情防控期間農村群體性聚餐的相關問題提出嚴控要求。四川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引發《措施》。

《措施》再次明確了,所稱群體性聚餐,是指2戶及以上家庭人員聚集聚餐(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單戶家庭即日常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用餐,不視為群體性聚餐。

《措施》提出,要強化鄉(鎮)、村(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網格化管理,調動、充實村(社區)工作力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行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2號)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禁止群體性聚餐。

以村(社區)為單位,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QQ、流動宣傳車、標語等宣傳方式,加大對禁止群體性聚餐規定、疫病傳播途徑、疫病危害性、法律後果的宣傳力度,提高村(居)民疫情防控意識。

充分發揮村(居)民自治作用,強化投訴舉報工作,增強村(居)民自我監督、自我管理能力,引導群眾對設宴聚餐行為自覺抵制、堅決勸阻、迅速舉報。

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鄉村廚師及專業加工團隊的監督管理和教育引導,禁止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承辦群體性聚餐宴席。

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快速受理違反禁止群體性聚餐規定的投訴舉報信息,依法從嚴從快查處違規開展群體性聚餐行為。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組織群體性聚餐活動造成疫情傳播的,《措施》再次明確,要依法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全部詳細措施將經省政府網站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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