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挺住!拯救疫情下中小企業的各地政策措施彙總來了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籠罩下,2020年的春節假期延長,各地企業延遲復工。疫情對旅遊業、娛樂業、教育行業、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等多個行業都造成了巨大的現金流壓力。

其中,餐飲行業在這次疫情中受到的衝擊尤為強烈,就連行業佼佼者之一西貝莜麵村都感到了生存危機。前幾日,西貝董事長賈國龍向媒體坦言,倘若疫情在短時間內得不到有效控制,西貝貸款發工資也撐不過三個月。

大公司都遭遇如此境地,小公司又如何生存下去?對許多中小企業而言,疫情對他們造成的影響近乎於滅頂之災。

瞭解到中小企業的切身處境,國家和各地政府近日出臺了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助力企業渡過疫情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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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層面出臺的政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教育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多個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從社保、納稅、就業、生產、資金上為企業減負,保障員工的生活。

以下是國家出臺的政策彙總:


中小企業挺住!拯救疫情下中小企業的各地政策措施彙總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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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出臺的政策


截止2020年2月8日11:00,共有北京、上海、浙江、山東等多地紛紛出臺支持疫情下的中小企業相關政策,可謂是雪中送炭,幫助中小企業渡過疫情難關。

通過梳理各地政策,可以發現各地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主要從四個方面出發:

一、穩定職工隊伍。各地政府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實施企業職工培訓費補貼政策等多個措施來減輕企業的用工壓力。

二、加大財稅支持。各地政府通過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具體措施有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延長納稅申報、繳納期限,降低小微企業用電、用氣、物流等成本等。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採取的措施有嚴格執行銀監會相關要求,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增加信貸投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大對小微企業外貿出口的支持等,緩解當前中小企業的資金困難。

四、優化政務服務。各地政府採取的措施有設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開闢物資採購綠色通道,建立防疫物資進出口綠色通道,暢通中小企業問題反饋渠道,加大政務服務便利化力度,加強中小企業法律援助服務等。

通過穩定職工隊伍、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優化政務服務的多方措施,這將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企業降本減負,緩解中小企業的生存壓力。

以下是43個省市政府出臺的扶持中小企業政策彙總,點擊下劃線

瞭解各地政策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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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


  • 2020年2月2日


蘇州:《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


蘇州市人民政府市全國首個明文“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地方政府。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

2.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

3.發揮各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

4.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

二、穩定職工隊伍

5.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6.緩繳社會保險費。

三、減輕企業負擔

7.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8.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9.延期交納稅款。

10.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 2020年2月3日


鹽城:《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政策意見》


一、加強金融信貸支持

1、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服務。

2、穩定中小企業信貸供給。

3、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4、搭建金融服務平臺。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5、緩繳企業稅款。

6、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7、緩繳社會保險費。

8、落實財政扶持政策。

三、實施穩崗就業政策

9、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10、加強企業用工保障。

四、強化重點企業扶持

11、強化對生產疫情防控用品企業扶持。

12、強化對服務行業中小企業扶持。

13、強化對物流企業扶持。

14、強化農副產品企業扶持。

五、服務企業持續發展

15、開展“服務進萬企”活動。

16、幫助企業開拓市場。

17、加快中小企業賬款支付。

18、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19、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20、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太倉:《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政策意見》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

2.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

3.發揮各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

4.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

5.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6.緩繳社會保險費。

7.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8.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9.延期交納稅款。

10.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11.延長免堆期。

12.設立綠色通道。

  • 2020年2月4日


徐州:《市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


一、減輕企業負擔

1. 強化行業扶持。

2. 落實免徵疫情防控物資進口相關稅收政策。

3. 減免中小企業房、土兩稅。

4. 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

5. 臨時開放部分辦稅限制。

6.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7.減免在孵科技型企業房租。

8.加快中小企業賬款支付。

9.強化生產疫情防控用品企業扶持。

二、穩定職工隊伍

10. 實施靈活用工政策。

11.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12.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13.實施企業職工培訓費補貼政策。

三、加大金融支持

14. 持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15.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16.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力度。

17.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

四、強化將準服務

18.開通快速通關綠色通道。

19.開通緊急採購綠色通道。

20.加大政務服務便利化力度。

21.暢通中小企業問題反饋渠道。


  • 2020年2月6日


南通:《關於全力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十二條”政策意見》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保障企業融資需求。

2.加大擔保支持力度。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3.減輕稅收負擔。

4.緩繳社保費用。

三、強化財政政策支持

5.加大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支持。

6.加大受困中小微企業支持。

7.加快產業資金兌現進度。

四、穩定企業經營發展

8.幫助企業開拓市場。

9.幫助規避失信風險。

10.持續推動清欠賬款。

五、完善企業服務機制

11.建立派駐聯繫復工企業制度。

12.完善企業在線服務機制。


  • 2020年2月8日


南京市:《關於促進中小微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


1. 加大財政支持。

2. 加大信貸支持。

3. 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4. 緩解用工難題。

5. 降低社保費用。

6. 破解貨源組織難題。

7. 降低房租成本。

8. 提前下達財政援企資金。

9. 黨政機關壓縮開支帶頭過緊日子。

十、優化政務服務。


2

北京市


  • 2020年2月3日


《關於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

1.對新落地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項目加快審批。

2.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和綠色通道。

3. 建立採購綠色通道。

4. 提高資金撥付匯劃效率。

5. 簡化外匯辦理手續。

二、加大防控資金支持力度

6.建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池。

7.加強醫療費用保障。

8.加大對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三、精心做好企業服務

9.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質增效增加產能,支持其他企業通過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線快速形成產能,對相關有效釋放產能的項目提供投資補貼或者貸款貼息。

10.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

11.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

12.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

13.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各區對採取減免租金措施的租賃企業可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四、發揮科技創新對疫情防控支撐作用

14.加強防疫藥品研發和技術攻關。

15.加強與疫情防控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對接,鼓勵在中關村相關分園落地。

16.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應用。

五、加強城市運行服務保障

17.做好返京人員服務管理。

18.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19.加大政務服務利企便民力度。


  • 2020年2月5日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一、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1.停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2.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

3.為經營困難企業辦理延期納稅。

4.補貼小微企業研發成本。

5.緩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響。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進一步增加信貸投放。

7.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8.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9.提高融資便捷性。

10.優化融資擔保服務。

11.加強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

三、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

12.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13.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

14.保障企業正常安全生產需求。

15.加大政府採購和中小微企業購買產品服務支持力度。

16.精心做好企業服務。


3

上海市


  • 2020年2月3日


上海推四條新政幫企業減負


1.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2.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推遲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

3.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4.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


  • 2020年2月4日


嘉定區人民政府出臺12條新政助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一、加強金融支持

1、大力推進產融對接。

2、給予貼息擔保補助。

3、開闢融資綠色通道。

二、減輕企業負擔

4、開展應急技改支持。

5、保障員工住房需求。

6、減輕企業人力成本。

7、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8、延期繳納稅款和支持公益捐贈。

9、鼓勵企業做好返滬人員管理。

三、優化提升服務

10、強化領導聯繫企業制度。

11、開設企業證照辦理綠色通道。

12、提供疫情相關諮詢服務。


  • 2020年2月5日


寶山區出臺八條新政幫助中小企業減負


1.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2.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項融資對接。

3.鼓勵金融機構降低企業貸款週轉成本。

4.鼓勵減免抗擊疫情相關的民生保障類中小企業的房租。

5.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新經營模式,戰勝疫情負面影響。

6.加大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7.加大疫情期間中小企業幫辦服務力度。

8.扶持資金的撥付採取綠色通道。


  • 2020年2月6日


奉賢區10條政策降低困難企業成本


1.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嚴格執行銀監會相關要求,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鼓勵各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戶數高於上年同期戶數。

2.對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資生產和供應重點名單的企業,其在疫情期間因擴大生產而產生的損失,給予適當補貼,最高可達300萬元。

3.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4. 搭建區內企業用工供需對接平臺,加強協調調度,摸清企業用工總量和結構,引導無法復工企業富餘勞動力就近在用工緊缺企業就業,幫助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儘快復工。

5. 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區財政按實際培訓費用的95%對企業進行補貼。

6. 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對企業兌現專項資金扶持。

7. 及時為企業提供防疫物資採購信息,幫助企業儘快復工。

8. 超前服務,提前審批企業投資項目。

9. 搭建區內企業上下游供需信息平臺,加強原輔材料供應、加工生產和流通環節配對,引導區內企業開展市場化合作,做強產業鏈、供應鏈和服務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10. 全面實行“一網通辦”。


  • 2020年2月8日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

1.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

2.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專項金融信貸支持。

3.拓寬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4.強化保險保障作用。

5.支持重點防疫物資供銷企業擴產增能、增加進口。

6.對進口防疫物資實行稅收優惠。

7.建立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

8.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製攻關。

二、切實為各類企業減輕負擔

9.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10.延期申報納稅。

11.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

12.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

13.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

三、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

14.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15.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

16.加強融資擔保支持。

四、著力做好援企穩崗工作

17.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18.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

19.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20.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

21.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

22.實施靈活用工政策。

五、有序促進企業復工復產

23.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

24.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

25.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企業發展。

六、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

26.優化企業服務機制。

27.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28.加強法律服務保障。


4

廣東省


  • 2020年2月2日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24號)


1.對於受疫情影響的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2.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

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 2020年2月3日


深圳福田區:《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十一條》


1.租金減免支持

2.生產經營支持

3.貸款貼息支持

4.融資支持

5.貸款保證保險支持

6.核心人才支持

7.攻關項目支持

8.勞動用工支持

9.招工支持

10.服務支持

11.疊加配套支持


  • 2020年2月6日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措施》


1.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力度

2.加強防疫指引。

3.落實復工條件。

4.統籌做好防護。

5.拓寬招工渠道。

6.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7.減輕社會保險負擔。

8.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9.發放援企穩崗補貼。

10.進一步減輕企業經營負擔

11.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12.減輕企業租金負擔。

13.加大技改資金支持。

14.發揮國有企業關鍵作用。

15.進一步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16.加強金融紓困。

17.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18.支持企業擔保融資和租賃融資。

19.優化企業小額貸款服務。

20.優化企業徵信管理。

21.進一步優化政府服務

22.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

23.完善審批工作“直通車”制度。

24.建立疫情防控物資境外採購快速通道。

25.強化涉企信息服務支撐。


廣州市:《關於支持中小微企業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過程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措施》


確保信貸餘額和戶數不下降。

2. 確保融資成本有所降低。

3. 綜合運用金融支持工具。

4. 市屬金融企業加大支持力度。

5. 緩繳社會保險費。

6.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7. 補辦社會保險業務。

8. 降低房租成本。

9. 降低專業市場租金。

10. 發揮電商平臺作用。

11. 減免企業稅費。

12. 優化稅費辦理。

13. 加大財政支持。

14. 開展暖企行動。

15. 加強激勵引導。


5

山東省


  • 2020年2月4日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辦發[2020]4號)


一、強化金融支持

1.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2.降低信貸融資成本。

3.降低企業擔保費率。

4.加強應急轉貸基金使用。

5.實施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

6.實施貸款風險補償政策。

二、減輕稅費負擔

7.減免相關稅費。

8.延期繳納稅款。

9.緩繳社會保險費。

三、降低運營成本

10.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11.延長合同履行期限。

12.增設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營補貼。

13.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14.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

15.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四、加大穩崗力度

16.支持企業不裁員少裁員。

17.階段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

18.穩定企業勞動關係。

19.重點支持面向中小企業的公共就業服務。

20.優化補貼辦理流程。


  • 2020年2月3日


青島:《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辦發[2020]5號)


青島是國內首個發佈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恢復生產,保經營、穩發展政策的副省級城市。

一、穩定職工隊伍

1.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2.緩繳社會保險費。

3.支持鼓勵各類靈活用工信息平臺發揮作用。

二、減輕企業負擔

4. 延期繳納稅款。

5. 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6. 優化退稅服務。

7. 引導降低小微企業房租成本。

三、加大金融支持

8. 確保中小微企業貸款量增價降。

9. 緩解企業資金流動性困難。

10. 降低企業首貸門檻。

11. 加大中小企業融資增信力度。

12. 鼓勵地方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差異化的金融優惠服務。

四、完善政策執行

13. 加快支持企業發展資金兌現進度。

14. 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15. 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

16. 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

17. 建立貿易糾紛專項法律援助機制。

18. 建立行業專項政策支持機制。


  • 2020年2月3日


濱州:《濱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共同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十二條政策的公告》(市疫情處置領導小組公告2020年第1號)


一、加大財稅支持

1.提供基金支持。

2.給予財政貼息支持。

3.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4.落實抗疫物資進口免稅。

5.積極落實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6.減輕企業負擔。

二、加大金融支持

7.加大對企業信貸支持。

8.優化融資擔保服務。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9.切實加強煤電油氣的供應保障工作。

10.建立市級疫情防控運輸應急機制。

四、優化提升服務

11.提高審批效能。

12.落實好企業穩崗復工。


  • 2020年2月4日


濟南:《關於積極應對疫情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一、加大金融支持

1. 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穩中有升。

2. 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3. 提供個性化金融扶持。

4. 用足用好政策性銀行貸款。

二、減輕企業負擔

5. 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

6. 減免中小微企業稅費。

7. 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

三、穩定職工隊伍

8.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9. 緩繳社會保險費。

四、強化要素保障

10. 加強煤電油氣供應。

11. 保持物流暢通。

四、支持科技創新

12. 加強防疫藥品及相關產品研發和技術攻關。

13. 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應用。

五、優化提升服務

14. 建立專班推進機制。

15. 加快支持企業發展資金兌現進度。

16. 優化行政執法行為。

17. 提供法律援助。

臨沂市:《臨沂市人民政府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的十條措施》


1.穩定中小企業信貸規模。

2.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3.優化基本金融服務。

4.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5.延期繳納相關稅費。

6.引導降低中小企業房租成本。

7.實施援企穩崗服務。

8.積極提供法律支持。

9.支持企業做好疫情防控

10.切實解決企業訴求。


6

浙江省


  • 2020年2月3日


寧波市鄞州區:《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支持中小企業平穩發展十條政策意見》


一、加大金融支持方面

1.加大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力度。

2.引導加強轉貸擔保支持。

3.加大金融機構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力度。

二、減輕企業負擔方面

4.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5.延期申報繳納稅款。

6.給予技改相關補助。

7.擴大研發投入資助。

8.給予企業展位補助。

9.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三、穩定職工隊伍方面

10.緩繳社會保險費。


湖州:《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八條建議》


1.加強金融支持。

2.減輕企業負擔。

3.支持企業用工。

4.加強外貿支持。

5.扶持“雙創”載體。

6.建立科技項目綠色立項機制。

7.加大投資補助。

8. 加快資金兌現。


  • 2020年2月4日


寧波:《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幫扶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八條政策意見》


1.加大社會保險支持力度。

2.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3.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4.發揮政策性銀行作用。

5.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6.調減稅收定額。

7.優化出口退(免)稅。

8.允許企業延期交納稅款。

9.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10.加強重點企業財政補助。

11.實施企業貸款財政貼息。

12.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13.降低企業保險費用。

14.發揮地方金融組織作用

15.加大外貿企業參展補助力度。

16.加大信保支持力度。

17. 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力度。

18. 優化政務服務。


嘉興市:《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


一、加強金融支持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

2.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3.發揮金融機構“穩定器”作用。

4.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作用。

(二)穩定職工隊伍。

5.實施援企穩崗。

6.實施新增就業崗位補貼。

(三)減輕企業負擔。

7.加快有關財政資金撥付。

8.減免企業房租。

9.減免企業稅費。

10.延期繳納稅款。

11.扶持企業創業園。

12.提供財政貼息支持。

13.扶持應對疫情企業。

(四)支持企業外貿出口。

14.支持外貿企業復工。

15.協調處置合同糾紛。

16.降低檢驗檢疫費用。

17.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

(五)降低企業要素成本。

18.採取欠費不停電措施。

19.推廣高壓臨時用電配電設施租賃服務。

20.實行供水、供熱優惠。對2020年3—5月企業和商業用水費減免10%,疫情期間採取欠費不停水措施。

21.免費提供遠程視頻會議服務。

  • 2020年2月5日


《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於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


一、加大對小微企業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

1.加快實施新的小微企業降本減負措施,降低小微企業用電、用氣、物流等成本,切實減輕小微企業負擔。

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財稅支持

2.減免小微企業稅費。

3.延期繳納稅款。

4.緩繳社會保險費。

5.返還失業保險費。

6.加快有關財政資金申撥。

7.減免小微企業房租。

8.幫扶小微企業園。

三、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

9.加強信貸紓困。

10.降低融資成本。

11.優化金融服務。

12.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作用。

13.發揮政策性金融作用。

四、加大對小微企業外貿出口的支持

14.辦理不可抗力證明。

15.降低檢驗檢疫費用。

16.提高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

五、其他事項

17.其他各類因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由所在市、縣(市、區)負責認定,可參照此意見給予支持。


7

福建省


  • 2020年2月3日


莆田:《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措施》


1.各銀行機構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較大而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予以展期或採取無還本續貸等方式提供信貸支持,不得抽貸、壓貸、斷貸,確保2020年對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

2.各銀行機構對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通過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3.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加大服務對接力度,積極爭取不少於10億元的緊急融資額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

4.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的融資需求,建立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採取就近網點辦公、召開視頻會議等方式儘快為企業辦理審批轉貸、放款等業務,提高金融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5.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微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6.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7.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工業企業,房租給予免收,其他行業房租減半。

8.疫情期間,對中小企業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徵收,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9.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

10.對轉型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中小企業購置的設備予以加大補助力度,對生產的物資予以兜底採購,對採購原輔材料予以協調週轉資金支持。


  • 2020年2月4日


福州:《關於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優化金融服務

1.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2.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3. 開通金融服務便捷通道

二、做好企業服務

4.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5. 落實中小企業稅費減免政策

6. 延期交納稅款

三、穩定用工隊伍

7. 返還失業保險費

8. 對實施“留崗留薪”企業予以補助

9. 緩繳社會保險費

10. 企業穩就業獎勵


泉州:《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九條措施的通知》


1.加大財政獎補力度。

2.減輕中小微企業租金負擔。

3.減免困難企業稅費。

4.降低企業信貸成本。

5.增加企業信貸投放。

6.穩定企業貸款。

7.做好金融保障服務。

8.允許延期辦理社會保險業務。

9.強化稅收便利化服務。


  • 2020年2月5日


廈門:《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0]3號)


1.保持信貸規模不下降。

2.確保融資成本降低。

3.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4.給予信貸財政貼息。

5.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6.優化融資擔保服務。  

7.延期繳納稅款。

8.適當減免房租。

9.適當減免稅費。

10.緩繳社會保險費。

11.加大穩崗扶持。

12.給予企業春節用工獎補。

13.給予企業招工補貼。

14.降低企業創新創業成本。

15.加快撥付研發費用補助。


8

遼寧省


  • 2020年2月6日


大連:《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生產經營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發[2020]3號普發)


1. 城市運營保障單位要確保欠繳水費、電費、燃氣費、熱源費的企業用戶(含星級酒店)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停供。減半徵收各類企業2、3、4月份汙水處理費。

2.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可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3. 對面臨暫時性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4. 對從事交通運輸服務業、生活服務業(含星級酒店)和物流輔助服務業的納稅人,免徵第一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 2020年1月申報的彙總徵稅報關單,企業可在2月24日前完成應納稅款的彙總電子支付。

6. 2020年2月2日起申請疏港進口重箱(含內外貿集裝箱)和集港內貿出口疫情防控物資集裝箱計劃的,免收2020年1月24日至市政府發佈的復工日期的普通重箱(即冷藏重箱、危險品重箱、超限箱、特種箱除外)港內堆存庫場使用費。

7. 對承租市區兩級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免收2月份房租,減半收取3、4月份房租。

8. 支持疫情防控緊缺物資生產企業提升產能、產品等級和填補空白,採用項目建設過程中給予補助的支持方式,按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0%給予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資金不超過500萬元。

9. 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圍繞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疫苗、治療性抗體及抑制劑等領域開展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採用項目建設過程中給予補助的支持方式,對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比例由《大連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規定的10%提高到50%。

10. 支持企業對新招或待工職工開展學徒制培訓或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培訓前向企業預支的補貼資金由30%提高到50%。

11. 在確保2020年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水平基礎上,普惠型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

12. 對於暫時遇到困難的加工製造、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的企業,各類金融機構不得抽貸、斷貸、壓貸。


9

海南省


  • 2020年2月5日


《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八條措施的通知》


一、穩定企業用工

1. 實施援企穩崗。

2. 緩繳社保費用。

二、降低運營成本

3. 減免房屋租金。

4. 緩解運行壓力。

5. 降低住房公積金繳納標準。

三、減輕稅費負擔

6. 減免部分稅費。

7. 延期繳納稅款。

四、強化金融支持

8. 給予財政貼息和擔保支持。


10

江西省


  • 2020年2月4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


一、加強對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的扶持

1. 支持全國性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等在贛分支機構加大服務對接力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

2. 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的基礎上,省財政統籌資金再給予25%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3. 積極幫助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蹲點幫扶,協調解決設備、原輔料、人工、資金、運輸及用能等實際困難。

4. 全省藥品補充申請、再註冊收費標準和二類醫療器械首次註冊、變更註冊、延續註冊收費標準降低30%。

5. 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穩妥處置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礙交通等行為,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和必要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暢。

二、扶持實體企業渡難關

6.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

7.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未能及時充分復工的工業企業,及時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

8.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在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延期期間不徵收滯納金。

9.加大對企業的金融支持,確保2020年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

10.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加強與銀行機構合作,針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和疫情防控行業定製擔保產品,對因疫情暫遇困難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取消反擔保抵質押要求,降低擔保費。

11.充分發揮國有大中型企業的中堅作用,依法依規在貨款回收、原材料供應、項目發包等方面,加大對產業鏈上中小企業的支持,確保產業鏈運行平穩。

三、以擴投資為重點穩需求

12.積極推廣不見面招商,充分利用贛服通、政務網、公眾號等平臺,高頻次、高精度、大範圍進行招商引資項目推介。

13.充分發揮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作用,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

14.將省重點工程建設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地方保供範圍,切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涉及的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

15.對確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復產履約的外貿企業,指導企業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及時幫助企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

16.支持傳統商貿主體電商化、數字化改造升級,積極培育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線上文化娛樂、影視及智能家居等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繁榮“宅經濟”。

四、加大企業穩崗和就業促進力度

17.鼓勵受疫情影響企業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生活費)、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18.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疫情解除後補辦。

19.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省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於信用懲戒。

20.密切關注全省農民工、應屆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狀況和省內外用工需求,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平臺作用,及時發佈就業信息、企業開復工信息,開展網上招聘。


11

重慶市


  • 2020年2月4日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政策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

1. 設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

2. 開闢物資採購綠色通道。

3. 建立防疫物資進出口綠色通道。

4. 暢通應急物資運輸綠色通道。

5. 加強企業用工服務。

二、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6. 減免稅收。

7. 延期繳納稅款。

8. 緩繳社會保險費。

9. 實施疫期援企穩崗返還政策。

10. 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

11. 減免租金。

12. 減輕企業用電用氣負擔。

三、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13. 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

14. 提高貸款不良率容忍度。

15. 加大低成本金融政策資金投入。

16. 加大信貸支持排憂解困力度。

17. 加大地方金融機構服務力度。

18. 支持化解企業公開市場風險。

19. 給予融資降成本支持。

20. 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12

四川省


  • 2020年2月5日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減負支持力度

1.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企業,市(州)、縣(市、區)政府給予物流費用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對省確定的承擔保供任務的骨幹商貿流通企業,金融機構對到期續貸和新增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在現有基礎上予以下浮,省財政對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給予50%的貼息支持。

2. 承擔省政府確定的生活物資無償對外援助跨省調出任務的企業,所產生的物流費用由省財政全額負擔。

3. 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由企業註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

4.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對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5. 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按政策範圍內最低標準執行。

6.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罰息,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及付息週期、延長還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做到應續盡續、快續,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規模持續增長、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下降0.5個百分點。

7. 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市(州)、縣(市、區)政府給予損失分擔,省財政按地方政府承擔損失額的50%給予補助。

三、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8. 參與疫情防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車輛,免徵2020年度車船稅;已繳納2020年度車船稅的,在下一年度應繳車船稅中抵減。

9. 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優先投向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研發平臺、科技攻關和應急醫療救治設施、隔離設施等疫情防控急需的項目和企業。

四、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10. 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按規定備案後,可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後的3個月內,對在繳費期內難以足額繳納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11. 中小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地相關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給予全額補貼。

12. 對中小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13. 發揮省統一企業維權服務平臺和12315服務熱線作用,及時回應中小企業訴求。

13

陝西省


  • 2020年2月5日


西安高新區:《西安高新區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強信貸投放規模

2、降低獲得信貸難度

3、降低融資成本

二、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4、實施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5、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三、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6、減免企業稅費

7、延長納稅申報、繳納期限

四、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8、對承租管委會及下屬企業自建物業,疫情期間未享受其他房租減免政策的中小企業,免收2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小微園、創業園、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後續相關政策的實施當中予以優先支持。

五、開通綠色通道

9、開通融資綠色通道

10、開通民生防疫物資綠色通道


14

安徽省


  • 2020年2月4日


銅陵:《關於應對肺炎疫情幫助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意見》


1.加快財政資金兌現進度。

2.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增長。

3.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4.發揮金融機構作用。

5.優化融資擔保服務。

6.鼓勵提供保障性服務。

7.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8.加強企業用工保障。

9.緩繳社會保險費用。

10.降低用水用氣價格。

11.減免企業房租。

12.土地使用稅補貼。

13.延期繳納稅款。

14.建立法律服務機制。

15.實施便企利企措施。

16.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 2020年2月5日


合肥:《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勵中小企業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


一、強化疫情防控應急保障

1.支持疫情防控企業生產。

2.加強生活必需品保障。

3.支持疫情防控產品研發。

5.建立採購綠色通道。

二、保障企業用工復產

6.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7.著力減輕房租負擔。

三、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8.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9.延期繳納相關稅款。

四、優化信貸融資環境

10.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11.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12.暢通金融服務綠色通道。


15

河北省


  • 2020年2月4日


張家口:《張家口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項措施》


1.保持中小微企業信貸資金穩定。

2.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3.開闢金融服務綠色通道。

4.實行國有廠房租金“兩免三減半”。

5.強化企業生產要素保障。

6.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7.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作用。

8.緩繳社會保險費。

9.實施稅收減緩政策。

10.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平臺。

16

湖南省


  • 2020年2月5日


湘潭:《湘潭市發佈12條措施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1.幫助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

2.支持擴大防疫物資生產。

3.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4.加大產業投資基金和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5.加大清償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工作力度。

6.加快兌現惠企政策資金。

7.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8.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9.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10.減免困難企業稅費。

11.延期交納稅款。

12.加強中小企業法律援助服務。


17

黑龍江省


  • 2020年2月5日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意見》


一、給予企業財稅政策支持

1. 財政支持。

2. 稅收減免。

3. 延期繳納稅款。

4. 優先辦理退稅。

5. 及時辦理停業登記及定額調整。

二、穩定企業職工隊伍

6.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7. 擴大以工代訓補貼範圍。

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8. 加強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9.著力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10.提高金融服務效率。

11.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

四、幫助企業穩定生產

12.幫助企業穩定生產經營。

五、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

13.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14.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18

山西省


  • 2020年2月6日


山西省:《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1.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總額不下降。

2.省屬金融機構(省農信社、晉商銀行)將2020年2月和3月對中小微企業的存量貸款利息超出成本以上部分返還給貸款企業。

3.2020年,省內各類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新增貸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於10%;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娛樂和旅遊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新增貸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於20%。

4.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屬地政府也可採取適當方式給予補貼。

5.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國家規定的稅額幅度內,再次下調我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統一按現行稅額標準的90%調整。

6.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7.對參保的全省中小微企業2020年1—3月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全部實行緩繳,緩繳期限為3個月。

8.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9.進一步加大各級政府和大型國有企業清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力度,嚴防形成新的拖欠。

10.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域內中小微企業的幫扶力度,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瞭解掌握企業復工復產後的困難,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問題。


19

中國澳門地區


  • 2020年2月1日


澳門特區政府推出經濟民生扶持措施應對疫情影響


1.自2020年2月1日起,政府擁有的出租物業,例如購物中心、服務亭、餐廳等,免去租金3個月。

2.原定於2020年7月至9月實施的澳門居民現金分享計劃將提前至2020年4月開始。


中小企業挺住!拯救疫情下中小企業的各地政策措施彙總來了


數據來源:國家和各省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部網站、網絡公開資料,資料截止日期2020年2月8日11:00。

除了政府的支持,很多企業也在進行自救。近日,盒馬聯手雲海餚、青年餐廳,臨時外借員工來盒馬上班過渡的信息,引起了整個餐飲行業的關注。而西貝餐飲董事長賈國龍也表示,“將有1,000多名上海員工支援盒馬工作,站上他們臨時的工作崗位。”“共享員工”的模式由此開始。

沒有一個冬天不會過去,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共克時艱,防控疫情。在武漢疫情面前,由政府、企業和企業家的行為可以看出,國家、企業、企業家、顧客與社會是命運共同體。對疫情下的中小企業而言,此時需要來自各方的幫助。

HRoot會持續關注各地政府發佈的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優惠政策,第一時間進行傳播,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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