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分手,需要把家长给的钱还回去吗?

airena


具体要看的,钱当时是借的还是两个人在一起零用花出去的,如果是真金白银从对方手上借的那还是还回去较好,如果紧紧是两个人在一起一起花的,或者男朋友买的一些普通一些的礼物那些就没必要还了,总之两个人在一起也肯定是相互自愿,感情只要不是欺骗不管最终能不能在一起还是要保存那段美好,你说呢



HU门窗一哥


我跟男友是在大三的时候才在一起的,因为当初我们都有男女朋友,并且我们还会经常一起出去玩。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们两个人都双双分手了,分手后我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我们在一起了。

经过了两年的大学恋爱,我们的感情还是比较深的,所以大学毕业后我们去了同一所城市工作。

经过了两年多时间我们的工作也都稳定了,我们也有了结婚的打算,于是我们就带对方去见自己的父母。

我家是城里人,父母都是普通的打工族,男友家是农村的,父母不同意我们俩个人结婚,因为父母想让我嫁给一个家里条件好一点的人。

可是我真的是很喜欢男友,最后我还是不顾父母的反对去了男友家。

虽然男友家是农村的,可我到他们家后让我惊呆了,因为男友家住的是个三层的小别墅,光看房子就知道他们家的生活条件不必城里差。

男友的父母看到我来后非常的高兴,在吃饭的时候他们还给我做了不少的好吃的。

吃过的过程中男友父母询问了一下,我们家打算要多少彩礼以及房子等结婚的事情。

我如实的回答了,结婚我们家这里是要二十万彩礼,并且这些钱不会陪嫁,房子也要男方买不过要填上我的名字。

当男友父母听说后有些不高兴了,男友看他父母不高兴马上就接过话来,没过多久我们就回去了。

在回去的时候男友的母亲给我包了一万块红包,他告诉我让我回家后在拆开,我按照她的意思回家后才拆开了红包。

到家后我拆开红包,里面真的是一万块钱,并且里面还夹了一个纸条上面写到。

对不起你跟我儿子不合适,我们家娶不起你这个儿媳妇,这一万块钱算是对你的补偿吧。

父母拿到钱后劝我马上跟他分手,而我觉得还有些舍不得,最后经过了一晚上的思考后,第二天我马上跟男友分手了。

而男友还觉得非常的奇怪,还求我不要跟她分手,可她父母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



你惯的啊MR姚


本人有过一次退婚的经历,虽然对男方至今有点小愧疚,我们是属于相亲,第一次我已经明确不想谈,可经不住家人劝和对方的各种承诺,说什么先订婚,在接触,实在不行就退婚,男方也不会在意退婚的,事实不是这样的,农村既然分手了就应该把对方值钱的都推掉,除了消耗品,我当时把订婚他给我买的衣服都折成现钱退回去了,就这对方还是不满意,到处造我的谣言,真是无语的很呢。。。


家有仨宝贝


看是什么钱了,如果是订婚的哪肯定要的,做人最重要的是问心无愧


荀彧的房子


跟男朋友分手了,需要把家长给的钱还回去吗?

个人认为不需要还回去,因为家长在给你这些钱的时候是在你们恋爱的时候给的,那么这些钱给到你以后,基本上也是用于你们情侣之间的消费,而并不是你自己全部占完了。

家长给你钱,其实也是出于礼仪,男生带女朋友回家,无论多少,家长都会有些表示,而且金额都不会很大。要是给钱太多,人家长心里也肯定会不乐意,所以啊,你收这个钱于情于理都是合适的。

哪怕是到最后,你们因为某些原因分手了,这钱也早就在你们相处中花费的差不多了,就没必要还了。

你要是还回去,反倒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也会让你们在以后哪怕是分开了也没办法做个陌生人,心里还是会对对方产生不舒服的想法。

例如,1.家长给的钱明明是我们一起用了的,我现在又还给你,不显得吃亏?

2.我们在一起那么久,难道所有的感情加起来还抵不过这点金钱?

3.你要还为什么不把所有的钱都还了,为什么只还家长给的部分,我的钱不是钱?

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会产生。

所以啊,与其这样倒不如心安理得的接受,你和他的感情是真的,爱也是真的,经历的所有都是真的;家长给钱是礼仪,同样也是对你的喜爱和认可,即便最后结局并不好,但也没有后悔的道理。

有个词语叫“覆水难收”,我想理解了这个你应该就不会再困惑了。


亦故人生


需不需要还回去得分情况。

假如对方很介意,要求还回去,咱就给他,谁稀罕那些外在的东西,不是咱的咱才不要呢。女人,得自尊自爱,咱又不是没钱。

既然对方介意,要求还回去,那就更得还。这种男人,小里小气的,也做不成啥大事,没什么大志向,更不值得咱们和他纠缠,简直是浪费时间,干脆还回去,利索点,这体现出咱的大气。

假如对方不介意,没有提及还钱的事,那你可以考虑一下,但是我的建议是还回去。

一般家长给的钱,都是给未来儿媳妇的,应该是这个意思,既然成不了一家人,也没必要因为钱而伤了和气,反倒不如还给他,让他高看咱一眼,这样,即使进不了一家门,也还能成为朋友吧,以后见了也才会自在些。

更何况咱当代女性,才不差这俩钱儿呢。有钱难买姐乐意,姐不乐意进你家门了,给你钱,走人吧。

再说了,咱以后还会恋爱的,结婚前,老人应该还会给咱见面礼的,少不了那一份,对不对?这时候才是真正该好好收下的时候,这才是真的该进一家门了,好好珍惜应该有的,果断放弃不该得的。

女人,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很重要。



济宁小媳妇儿


最好是还回去。主要看你们是谁提出的分手,如果你提出的,更应该还回去,也是减少麻烦吧!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不是自己的,不贪。如果你还回去,他们不收,做到了,那也可以留着,相识也是缘分。得自己该得的,还别人该还的,缘分浅,无福享受,好聚好散。



乡下余姐


但在民间的赠予行为中,如果数目较大或比较贵重的礼物,(如车子房子,上万元的金银手饰、高档手表)等如果是以接婚为名益赠予的,而受赠人愿意退还的可以退回,反之无法收回。

所以,不管男方女方在婚前的接触中要以感情爱情为重交往。尽可能不要花对方的钱和收受贵重礼物,那样分手时就少了许多的伤害。


返乡归来


最好是还回去。主要看你们是谁提出的分手,如果你提出的,更应该还回去,也是减少麻烦吧!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那人家的手软,不是自己的,不贪。如果你还回去,他们不收,做到了,那也可以留着,相识也是缘分。得自己该得的,还别人该还的,缘分浅,无福享受,好聚好散。



无怨无悔xmm


这个没有一定的说法

在我们男女交往当中,本身是本着向往一段美好爱情的想法去最终组建一个家庭的梦想。但是这个想法会因为很多因素不能成行,俗话说的好,好事需要多磨。题主的问题就是在这了。

题主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就是因为被这些不知名的因素所阻拦了,一段美好的爱情而制止了。

要知道现在子女的婚姻是牵动整个家庭的,所以在男女朋友带对方到自己家时,大部分家长都是非常开心的,而当下各位家长的做法也是莫名的统一,除了好吃好喝以外,总会给这个未来的家庭成员(不一定成,这里暂且默认成)一个见面礼,那这个见面礼大都是一个红包,至于这个红包里有多少,就看各位家长以及家庭情况了,少的有几百,多的有几万,这个就暂且不论,只论形式,形式是一样的,这样的话大部分人都会接着,为什么呢,这就考虑到中国的一个社会行情,自古百善孝为先,这个孝里面就包括了一项,让家长高兴,所以本着这个想法,就算再不愿收,也都会收了。所以就出现了题主收了红包这个事。

那么在收了这个红包以后,大部分人就都自己用了,有小部分人会私下还给对方,因为他们可能认为目前只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没有办证走流程,其实也就是说我是不是你家的人暂时还不确定呢,所以提前就还了。当然这是小部分。这里并不是说看不起或者关系被试探了,只是个人的解决方式,不代表任何东西。

那么既然收了红包,男女朋友也都正常相处了,突然有一天,相处出现了问题,也就题主说的分手了,既然分手了,那么你的东西都是你的,我的东西都是我的,至于这些相关的东西怎么去处理呢,每个人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至于其他的东西怎么处理我们这里暂且不讨论了,主要说红包的事。

既然都分手了,当初拿的红包也是别人给的,都分手了,当然一点关系都没有了,红包要不要还呢,这里我仅代表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既然我们分手了,这是对方家长认同我们将来作为家庭一份子的见证,那么这个见证就失效了,意味着对方家长的期望落空了,如果把这个比喻成一个合约的话,也就意味着我们爽约了,那么爽约就要付出代价了,这里不是说要我们赔钱了哈,只是比喻,那么我们是不是就要把最基本的首期款还可,这样才符合我们放的一个诚信的好孩子问题,所以在我看来,这个红包是可以归还的,这样对于自己来说也不至于留下心理负担,人都有个性,都不想欠着别人,既然都分手了,我相信大家还是没必要保持太多的联系,更别留下口舌,让别人在背后说自己,我们自己要坦荡荡,这里不是说分手了就成仇人了哟😁,所以归还是我的意见。

当然了,有的人说我都用了很久了,现在还了,是不是显得太现实,好歹曾经你和对方也相爱过呀,这是没错的,本人这里就第二重意见了,如果在双方和平分手,且不计较得失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不还,起码回忆曾经,你也是被对方接受过的,只是现在有了一些不可调和的问题,人嘛,每个时间段的感情用总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最后的观点其实是,每一个分手的情况都有差别,当你们一致认为无需还的时候可以不还,当你个人介意这种以前的联系的时候你可以归还。

本文只是个人观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