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在一线】新乡:抗“疫”期,检察官的“云办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应忙碌热闹的新乡市检察院变得十分安静,但每个人的手机、电脑却分外忙碌。用微信群、天翼云视频、学习强国视频系统办公,用电话、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大家已经适应了这种新的“网络云”工作模式。

【抗击疫情在一线】新乡:抗“疫”期,检察官的“云办案”

2月3日刚一上班,新乡市院第二检察部就受理了长垣市公安局移送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根据刑诉法规定,案件受理后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但长垣市距离较远,来回奔波显然会增加感染风险,市院二部负责人李蕾决定利用“三远一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告知。

当天下午,市院二部制作好了8份法律文书后,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跨院共享给长垣市院,由该院负责打印。4日上午,长垣市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陈妍、侯东娇佩戴口罩、携带告知文书前往长垣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民警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带入远程视频提审室。早已经守在视频另一端的 新乡市院二部检察干警谭凯,通过网络视频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随后犯罪嫌疑人在提审室对告知文书进行了签收。为确保整个告知过程安全,细心的检察干警还为犯罪嫌疑人准备了一次性医用口罩。

紧接着,新乡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委托长垣市检察院通过电话向被害人近亲属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并接受了书面答复。

防控疫情不可放松,但案件也要依法及时办理。在这个特殊时期,网络信息化技术给案件办理提供了“防护服”,视频系统就是其中一个

春节假期中,新乡县院受理审查逮捕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该案发生在十八年前,案件证据繁杂,嫌疑人多次翻供。案情重大,该院第一时间电话向市院进行汇报。市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坚决贯彻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案件办理要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做好防疫工作又要做好办案工作。

新乡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新伟主动请缨,提出由自己承办该案,放弃春节假期进行办理。

大年初十,赵新伟和检察官助理刘元民来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讯问前,讯问室内外、双方人员全身和携带物品均接受了严格消毒,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都带上口罩和一次性防护手套,并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完成了这一次特殊的讯问。

【抗击疫情在一线】新乡:抗“疫”期,检察官的“云办案”

因案情重大,2月4日,市院副检察长王林海召集市院二部全体干警及新乡县院相关人员,利用视频平台再次听取了案件汇报。新乡县院于当日做出了逮捕决定。

“疫情紧急,我们不能同医护人员一起站在抗击疫情的最前线,但我们检察人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为奋战在抗疫战斗中的社会各界提供司法保障,也是为打赢这场特殊战斗贡献力量。”这句话是疫情中新乡检察官的真实写照,也是李蕾的切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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