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网格化管理

嵩明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网格化管理

2月5日,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嵩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返岗、返工、返学”高峰即将到来,疫情防控形势将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网格化管理,人员和车辆进出一律严控,村与村、户与户之间不串门、不聚会。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二、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注意单位、家庭、个人卫生,做好自我健康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主动接受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三、全县范围内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可以正常营业外,其他经营性场所在2月9日24时前暂停营业,正常营业场所要定期开展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关闭公益事业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四、各镇(街道)、园区于2020年2月6日前设置留宿站(点)不少于1个,并实现人员入住,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做好指导工作。

五、对所有外地车辆(非云A牌照)进行劝返,凡是“具有湖北旅居史”的入嵩人员(包括嵩明籍),一律到指定留宿站(点)集中留观15天(费用自理)。

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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