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謊報、漏報、瞞報、遲報、不報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介入調查

十堰市鄖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

(第9號)

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公共利益,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所有外來人員,特別是武漢返鄉(包含途經武漢)或與武漢關聯人員有接觸史未向所在村(社區)報告的人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到鄖陽區後2小時內必須主動向所在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報告。

2.轄區所有居民有發熱、咳嗽等症狀未向所在村(社區)報告的必須在2小時內向所在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報告,並立即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謊報、漏報、瞞報、遲報、不報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一律介入調查,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鼓勵社會各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7233003或110;一經核實給予200--1000元的獎勵。

十堰市鄖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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