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不戴口罩或拒量体温的人不能进商场了

2月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疫情防控专家、医疗救治专家介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答记者问。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了解到,为减少公共场所人群集体暴露,

山东要求各大型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加强对员工、顾客的健康管理,员工全员佩戴口罩上岗,在出入口开展体温检测,对未佩戴口罩或拒绝进行体温检测的顾客可以拒绝其进入商场,同时加强场所内消毒通风,最大限度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山东人!不戴口罩或拒量体温的人不能进商场了


今天下午6点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危人员必须登记!不然法办


近日,国内多地曝光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刻意隐瞒病情,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2月7日下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介绍了山东处理类似情况的举措。


槐国栋说,近日,潍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张某某刻意隐瞒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68名医务工作者、49名其他人员被隔离观察,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张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青岛、枣庄、济宁、泰安等地也发生了类似案件,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现实危险。

  

槐国栋介绍说,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相关违法犯罪,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于2月6日发布通告,严明相关法律责任并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通告》明确指出,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以及拒绝执行其他防控措施,故意或过失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同时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要求,今天(2月7日)下午6点前,尚未登记报告的高危重点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这里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切实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槐国栋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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