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公佈8起涉疫情防控案例,有人騙取公眾捐贈款物

2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8起涉疫情防控案例,涵蓋詐騙、妨害公務、尋釁滋事、搶劫、故意殺人等案件類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有3件案例涉嫌詐騙,其中2起涉口罩售賣,另一起涉騙取公眾捐贈款物。

案例顯示,2020年2月3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應鑫迪通過微信、社交軟件結識被害人吳鵬飛,虛構自己系鄞州二院女護士的身份,並有獲取醫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吳鵬飛因疫情嚴重,想要購買醫用口罩自用及分發給周邊朋友,於是嚮應鑫迪購買1萬個醫用口罩,被告人應鑫迪使用另一個微信編造“鄞州二院倉庫管理員”的身份與吳鵬飛交易,共騙得被害人吳鵬飛6295元。現被告人應鑫迪已經賠償被害人損失。

2020年2月5日,被告人應鑫迪被公安機關查獲,並於2020年2月6日以被告人應鑫迪涉嫌詐騙罪向鄞州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月7日,鄞州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該案,被告人應鑫迪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且簽字具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法院於當日作出判決:被告人應鑫迪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該案為全國首例宣判的利用疫情詐騙案。

另一起發生在江蘇南通。案情顯示,2020年1月28日至30日,被告人張正在口罩緊缺的情況下,利用被害人急購口罩的心理,至各微信、QQ群內散發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騙得被害人陸開增、駱龍、徐正想定金共計人民幣9520元。其中:2020年1月29日,被告人張正在“南通保利漢騰汽車客戶服務群”微信群內發佈虛假口罩銷售信息,騙得被害人陸開增定金人民幣1000元后,將對方刪除。2020年1月29日,被告人張正在“口罩廠”QQ群內添加被害人駱龍為好友,謊稱有口罩出售,騙得被害人駱龍定金人民幣3000元,將對方刪除。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張正在 “嘉興乍浦平湖服裝” QQ群內發佈虛假口罩銷售信息,騙得被害人徐正想定金人民幣5520元后,將對方刪除。

2020年2月4日,被告人張正家屬代為如數退出全部贓款。2月7日下午2點,南通市港閘區檢察院辦理的張正網購口罩詐騙案在網上開庭。最高檢對該案庭審過程進行微博、抖音直播。

除此之外,還有一起案件涉及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

案情顯示,2020年1月28日,廣東揭陽市公安局接群眾報案稱其在揭東“金葉大酒店”後面家中被網上一自稱“武漢市慈善會”的公眾號平臺騙取捐款人民幣500元。經進一步偵查發現,有一百多人被以同樣的方式上當受騙,涉案被騙總金額8000多元。

揭陽市公安局於2020年1月29日立案偵查。2020年1月29日22時許,揭陽市公安局在重慶市奉節縣公安局的配合下,於重慶市奉節縣夔門街道詩城東路183號附4號303室抓獲犯罪嫌疑人蔡江。

經檢察機關審查,犯罪嫌疑人蔡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較大,涉嫌詐騙罪,已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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