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武:燈節話元宵


文史知識 | ​​​丁武:燈節話元宵


一 元宵的起源

農曆正月十五是我國一個重要的傳統節日。在古書中,這一天稱為“上元”,其夜則稱“元夜”“元夕”或“元宵”,元宵這一名稱一直沿用至今。由於元宵有張燈、看燈的習俗,民間又習稱為“燈節”。

正月十五從什麼時候開始成為節日的呢?我國古代的歷法和月相有密切的關係,每月十五必逢滿月,叫作“望”。滿月象徵著團圓、美滿。在正月十五,人們迎來了一年之中第一個月滿之夜,這一天理所當然地被看作是吉日。早在漢代,正月十五已被用作祭祀天帝、祈求福佑的日子。漢末道教的重要教派五斗米道把天、地、人當作人格神,尊之為“三官”,又稱“三元”,認為他們能降福於人,消災赦罪。稍後,道教徒們進而把“三官”“三元”同時日節候相配,以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十五為下元。《魏書·高祖紀》提到北魏孝文帝曾因太皇太后之喪而下令暫停“三元告慶之典”,可見至遲在南北朝早期,三元已是要舉行慶典的節日了。三元中,上元最受重視,因為這是天官賜福之日,其時又正當年初,隆重地慶祝上元,兼有祈求全年平安、萬事順遂的意思。到後來,中元、下元的慶典逐漸廢弛,而上元節則經久不衰。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為人們所熱切期待,而長期以來形成的元宵習俗在歷史上留下了絢麗的色彩,也為我們今天研究文化史、民俗學提供了豐富的材料。

二 南北朝時元宵習俗種種

元宵與燈的關係真是密不可分,張燈、看燈是元宵最重要的活動。宋初編纂的類書《太平御覽》把這說成是漢武帝時通宵達旦祭太一(天帝)的遺風,可能有些牽強。但可以肯定地說,元宵張燈在南北朝時已蔚然成風。南朝梁簡文帝曾經寫過一篇《列燈賦》,賦中說:

何解凍之嘉月,值蓂莢之盛開。草含春而色動,雲飛採以偕來。南油俱滿,西漆爭燃。蘇徵安息,蠟出龍川。斜暉交映,倒影澄鮮。

“解凍之嘉月”指孟春正月。“蓂莢”是傳說中的瑞草,據說這種草每月從初一開始,日生一莢,至十五日生滿十五莢,從十六日開始,又日落一莢,至月末落盡。蓂莢盛開之日就是十五日。《列燈賦》描寫的正是元宵張燈的情景:有油燈,有漆燈,或燃香,或燃蠟,燈月交輝,倒映水中。不僅是宮廷,從當時詩人的吟詠中,我們看到元宵遙山有燈,通衢有燈,人們以觀燈為樂。伴隨著張燈、看燈,元宵又有了百戲雜陳的賽會。明人郎瑛的《七修類稿》曾引用唐代人的說法,以為正月十五是“三官下降之日”,而三官各有各好,天官好樂,地官好人,水官好燈,所以元宵要縱樂放燈,人們成群結隊地夜遊。這一見解不無道理,因為上元之成為節日,本與道家“三官”之說有關。但有趣的是,佛教徒們也在爭奪元宵張燈的發明權,把這與“光明法王”聯繫起來,南朝隋唐的詩人因而也往往把元宵的燈火叫作“法王輪”“神燈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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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燈齋僧》(中唐),莫高窟第159窟

南北朝時的一些地誌、小說以及其他著作中,提到了當時慶祝正月十五的種種活動和有關傳說。例如《荊楚歲時記》和《齊諧記》都記載“今州里風俗,正月望日祀門,其法以楊枝插門而祭之”,“其夕則迎紫姑以卜”。上元日在門上插一些將綻新綠的楊枝,再以酒食祭門神,當然是為了祈禱家宅平安、家業興旺。紫姑即廁神,據說生前是個身份低微的小妾,因受虐待,正月十五夜死於廁中。紫姑神能“卜將來蠶桑並佔眾事”,還善於猜謎,在神的世界中雖然是個不起眼的小角色,卻被人同情又為人喜愛。《續齊諧記》則記載正月十五要在屋頂上用肉粥祭祀蠶室之神,一面高唱:“登高糜,挾鼠腦,欲來不來,令我三蠶老。”這是希望蠶室之神在接受了肉粥的享祭以後,能驅除蠶室的大患——老鼠,以保障蠶絲的豐產。《齊民要術》引《物理論》說,正月望夜要立表(標竿)以測月影長短,占驗全年的雨情。這顯然是反映了人們渴望一個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的好年景。

另外,當時上元日還登高以避災(參《石虎鄴中記》《北史·元胄傳》);有些地方更盛行牽鉤(拔河)之戲(參《隋書·地理志》),這同端午節的龍舟競渡一樣,是在節日進行的一種體育競賽。

三 唐宋元宵的盛況

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遊騎皆穠李,行歌盡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這是初唐詩人蘇味道的《正月十五夜》詩,寫的是元宵狂歡之夜。看:月光下,燈光下,車馬喧闐,歌聲盈耳,盛裝的人們夜遊觀燈,樂而忘返。

唐代,元宵及其前後各一日,正式成為國定例假日,各官署都停止辦公。而且這三夜“敕許金吾弛禁,以看燈”(《兩京新記》),也就是暫定執行禁止夜行的法令,讓都市中的士民盡情遊樂,即使擁近宮城,禁衛部隊也不得干涉。唐玄宗先天二年(713)上元之夜,大開宮門,在宮門外“作燈輪高二十丈……燃燈五萬盞,簇之如花樹”,又命宮女千數及長安少女少婦千餘人“於燈輪下踏歌三日夜”(參《朝野僉載》)。從此歷朝皇帝都在元宵“御樓觀燈”,以示“與民同樂”。宮廷、寺觀和貴族豪富的宅第都設山棚、搭綵樓,不惜重資“盛造燈籠燒燈”以鬥奇爭勝,大街小巷也都掛滿了燈,“光明若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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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經變·燃燈》(五代),莫高窟第146窟

宋代元宵放燈著於法令。宋太祖削平群雄後宣稱“朝廷無事,區宇咸寧,況年穀之屢豐,宜士民之縱樂”,把上元放燈由三夜增為五夜(《乾德五年詔》)。元宵遊觀之盛更是前所未有。“自非貧人,家家設燈,有極精麗者”,往往用羊角、琉璃或雲母石作為原料,把燈造成牡丹、蓮荷、曼陀羅等花卉的形狀,甚至還有車輿燈、屏風燈、佛塔燈、鬼子母燈。成都府架設的燈山,還用燈串成“飛橋山亭”(參《歲時雜記》)。汴京更用轆轤把水引到燈山最高處,用大木櫃貯放,“逐時放下,如瀑布狀”,又用草把扎縛成巨龍,“草上密置燈燭數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百戲藝人各獻奇術異能,又紙糊各種人物,懸於長竿,“風動宛若飛仙”(參《東京夢華錄》)。南渡之後,雖然偏安一隅,但此風不減,燈品“愈造愈精”,“山水人物,花竹翎毛”,從小巧玲瓏的“沒骨燈”“珠子燈”“萬點羅”,到佈置人物亭閣,“用機關活動”的五丈琉璃燈山,“怪怪奇奇,無所不有”。“又有以絹燈剪寫詩詞,時寓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諢語,戲弄行人”,這就是後世燈謎的源起。在都城臨安,元宵及其前後數日,“每夕樓燈初上”,就有市民社團及藝人上街化裝遊行並表演各種技藝。“其多至數千百隊”,“連亙十數里”。有些人家還“閒設雅戲煙火,花邊水際,燈燭燦然,遊人士女縱觀,則迎門酌酒而去”(俱參《武林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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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李嵩《觀燈圖》

元宵觀燈對當時的人們來講,是一年之中最有吸引力的節日活動。尤其是婦女,平日大家閨秀固然養在深閨,小家碧玉也不能隨便拋頭露面,過著近於幽閉的生活,而每到元宵,她們卻能名正言順地外出夜遊觀燈。所以宋代女詞人李清照說:“中州盛日,閨門多暇,記得偏重三五。”(《永遇樂》)而一些筆記也提到元宵出遊,“婦女尤甚”。宋代著名詞人歐陽修寫道:“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生查子》)晁衝之的詞也寫到在“千門燈火,九街風月”的情景下,“繡閣人人(人人,對所愛之人的暱稱),乍嬉遊,困又歇。笑勻妝面,把朱簾半揭。嬌波向人,手拈玉梅低說:相逢常是、上元時節”。(《傳言玉女》)看來頗有一些青年男女由於在其他日子無法接近,就抓住元宵這一大好時機談情說愛。

元明清三代元宵仍是一個重要的節日,明初曾明文規定,正旦節(今春節)官員放假五天,冬至放假三日,而“元宵節自十一日為始,賜節假十日”(永樂七年詔),可見元宵這一節日在當時受重視的程度。元宵張燈、看燈、夜遊及百戲雜陳的習俗也相沿不改。

需要指出的是,統治者借慶元宵以示歌舞昇平,而這一慶典對貧民來講則成為一種沉重的負擔。北宋中期的官僚蔡襄出鎮福州,“上元日,命民間一家點燈七盞”,當時有人寫詩諷刺他:“富家一盞燈,太倉一粒粟;貧家一盞燈,父子相對哭。風流太守知不知,猶恨笙歌無妙曲!”(《晁氏客話》)揭開了熱鬧、繁華的面紗,元宵之夜也有其悽慘的一角!

四 從熬豆粥、食焦䭤到煮圓子

元宵這一詞另有一個含義,那就是指在元宵節煮食的圓子(湯圓)。元宵煮食圓子的習俗是什麼時候形成的呢?我們知道,許多傳統節日都有應節食品,如端午的粽子、中秋的月餅、重陽的蒸糕等。據《荊楚歲時記》《玉燭寶典》《續齊諧記》等書記載,南北朝時上元的應節食品是拌和肉和動物油熬煮的豆粥或米粥。唐代則是“造面蠒,食焦䭤”(參《天寶遺事》)。蠒即繭字,面蠒是做成蠶繭狀的一種麵食,可能就是圓子的前身。䭤即餅,焦䭤當是烤餅,“上元食焦䭤最盛且久”。到北宋時又出現了鹽豉湯和用綠豆粉做的科斗羹,人們還“煮糯為丸,糖為臛,謂之圓子”(《歲時雜記》),這就是我們今天吃的糖餡元宵了。南宋的周必大專門寫了一首詩以詠“元宵煮浮圓子”,詩中說:“今夕是何夕?團圓事事同。”可見煮食圓子,同中秋吃月餅一樣,取義於“團圓”。詩中又寫“星燦烏雲裡,珠浮濁水中”,很形象地描繪了潔白的圓子下鍋後在渾濁的湯水中翻滾的情景。這種圓子後來取代了焦䭤等食品,成為典型的元宵應節之物。由於它是在元宵煮食,所以又被稱為“元宵”。在元宵日煮食元宵,增添了節日的情趣。這一習俗也一直延續至今,算起來已有一千來年的歷史了。


——本文刊於《文史知識》1984年第1期“文化史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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