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老師已經開始動員未成年學生為抗疫捐款,大家怎麼看?

平原真君


如果是學校組織捐款,我認為是件好事,我們學校以前就組織過幾次捐款,汶川地震時捐過,上交後統一送往災區。還有一次是一位老同事孩子生病,教育部門號召,很多學校都捐了,最後那孩子得救,每一個捐款的老師學生都覺的很欣慰。

但如果是老師的個人行為,我認為不妥當。畢竟這是老師個人行為,而且學生還都是未成年人,很有可能會引起質疑,甚至引發學生家長的反感。

其實這位老師的初衷是為了教育孩子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所以號召捐款,可是他面對的學生是未成年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只能回去找家長要,這樣一來,老師的目的也就沒有達到。

其實學生還小,能力有限,要達到教育的目地,應該用其他的方式。可以讓學生看看咱們國家以往的紀錄片,像地震啦,雪災啦,或者支援他國啦,真人採訪加上動人的解說,更能觸動學生的心靈!

也可以蒐集疫情相關信息,讓學生髮表看法,在討論中讓學生自己得出“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結論,比強制性的捐款更能深入人心。或者讓孩子們出板報,做好宣傳,也是為疫情出了一份力。



LSS劍膽琴心


我覺得這個為國家獻出屬於自己的一片愛心是應該的,毛主席不是說過要從娃娃抓起嗎,我是一個90後,我記得我上小學一二年紀的時候,老師就經常的讓我們捐款獻愛心,雖然現在想想那時候為什麼事捐的已經忘了,但是這也是一個從小培養自己要懂得感恩回饋祖國的良好品德,錢不在多主要是讓他們參與進來團結起來,讓他們感受到我們是是團結互助友愛的,從小培養他們一個正確良好的人生價值觀



洋火兒vlog


老師動員未成年學生為抗疫捐款,對於這件事應該一分為二地看待!

一、老師動員學生捐款,最主要的是讓學生知道,捐款不是目的,明白捐款的意義更為重要

國家有難,為國家排憂解難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在抗疫的過程中湧現了很多可歌可泣地感人事蹟:有七十多歲的拾荒老奶奶捐款一萬元,村委會知道她的家庭很困難,婉轉地不收她的捐款,老奶奶急得嚎啕大哭;有中年人捐了三十萬,其中有二萬是從自己父親那裡打借條借來的湊足了三十萬;還有小學生在媽媽的陪同下捐出了自己三千元的壓歲錢,還有把捐款放在派出所門前起身就跑,連名字都不留的無名英雄,還有的沒錢捐出自家種的大白菜……這就是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關係,所以,動員學生捐款,真正要讓學生懂得“國家有難,匹夫有責”,從小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助人為樂等等優秀品質。

二、老師動員學生捐款,千萬不能搞形式主義,不能強迫或者規定捐款數目,一定要本著自願的原則

動員學生為抗疫捐款,目的是好的,但好事一定要辦好,既要達到預期效果,更要對學生起到教育意義。一定要注意捐款的方式方法,捐款可以以學校的名義起草一份倡議書,讓學生明白捐款的用途和意義,捐款切忌強迫,一定要本著自願原則,捐款堅決不能“一刀切”,統一數目,學生捐多少都可以,哪怕一分錢也是做貢獻,也是有意義的。如果在捐款過程中搞這些形式主義,不但起不到作用,反而會讓人反感。捐款後一定要通過一定的渠道把學校捐款和慰問信及時送到捐贈的地方。

總之,疫情面前原則上不搞這些活動,教育學生好好待在家裡,不給國家添麻煩也是對社會做貢獻,但如果做了就要把這件有意義的事做得有意義些!


全民話教育10911


有的老師已經開始動員未成年學生為抗疫捐款,大家怎麼看?

現在不是還沒有到開學的時間嘛,老師每天都要忙著統計班上學生的健康情況,以及提前做好延遲開學的一些準備工作,比如網上授課的問題,哪還有這個閒心來動員未成年學生為抗疫捐款呢?這個時候所有的中小學生,特別是未成年人的監管應該是家長了,我們老師這個時候就沒必要去做這樣的工作了。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特別是對於我們未成年人來說,我們就不需要這樣的要求了,畢竟未年人是沒有收入來源,作為老師如果做了這樣的事情,學生會感覺到就是老師佈置的一種任務,支持當然沒有問題,可能些孩子沒有錢或者即使有壓歲錢也沒有支配的權利,沒有徵得父母的同意,他們是不敢隨意捐錢的,但對老師似乎又不好交待,因此我覺得作為老師做好疫情自我保護工作和學生的每天日常健康監測而外,其它的就不要做了,完全沒有必要。

現在我們幾乎都出不了門,即使要捐款也找不到地方,有些孩子如果願意可能先徵得家長的同意後,通過某種形式,比如社區啊,街道辦的方式捐一點自己的心意也可以,這完全是自願的行為,更多的,學生就幹學生的事,比如好好的呆在家裡面,陪著父母,認真完成家庭作業,有些地方已經開設了網絡課程,在家長的陪伴下認真學習,這就是一種最好的“捐助”。


因此,我個人的理解角度來說,學生沒有收入來源,學生的任務就是呆在家裡好好的隔離,完成假期作業,準備開學的事情,至於捐款這些行為我覺得就沒必要參與了,即使要參與,可以通過父母代勞的方式進行。


楊鍋來了


有的老師開始動員未成年學生捐款疫情,要看是班級老師個人的行為,還是學校組織的行為。如果是老師個人的行為,那麼老師就不應該了。學校組織捐款並把捐款交給慈善組織,前題是自願的原則,不能規定數額。

可以在學校放個捐款箱,學生上下課自願往裡投,捐多捐少,有顆愛心就行。老師規定金額並交到老師手裡,那就是強制行為不提倡。

獻愛心的方式很多,學校或老師平時可以組織學生去做。捐款是一種方式,但不提倡未成年人去捐。學生還是以學習為主,貢獻是他們長大以後的事情。學生並未掙錢,只能依靠父母給錢捐款,有的家庭並不富裕。所以,不提倡學生向社會捐款。


用戶擁抱夢想


老師動員未成年學生捐款這一事件,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首先,我們要知道這行為是學校組織的,還是個別老師自作主張組織的,要區別看待。

1.如果是個別老師的個人行為,這是不可取的,因為,畢竟未成年學生目前只是純消費者,沒有一點收入,所有經濟來源都是源於父母,對條件好的家庭來說可能是件小事,反而,有可能會讓家庭條件不好的父母為難。但是,老師可以在未成年學生思想方面多多灌輸愛心教育工作,培養孩子們的愛心和感恩之心,讓學生對國家疫情多多瞭解,讓她們知道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團結一致以及眾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同時,讓他們知道勤工儉學,不浪費父母的血汗錢,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為祖國做貢獻!而且,讓學生們多多學習在當下疫情情況下,怎樣保護好自身安全問題以及衛生方面的注意事項!勤洗手,少聚眾,禁止傳播謠言等等!

2.如果此行為是學校組織的,一定要公開化,而且要堅持自願原則,不要強制學生,也不要規定固定捐款金額數目,是多是少都要同等對待,一視同仁,即使不捐款也不要貶低!因為這樣不僅會助長捐多者的攀比和鄙視心理,而且也會增加捐少者或不捐者的自卑心理。

以上,就是我對該問題的個人見解!


開心淘小逗


是強行捐款還是善意的匿名捐款??強行捐款不可取,支持善意的匿名捐款!第一,學生本來就沒有收入來源,打消捐款攀比心裡,第二,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媛。讓學生知道盡力而為不要打腫臉充胖子!第三,天災人禍難免發生,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才能度過,從小接受勿以善小而不為!


陳炳生13


捐款救人,我覺得不是有沒有權利吧,正當的誰都可以,可以響應也可以無視,只要不是逼迫性捐款都能接受,就如公交車讓座一樣,我可以讓也可以不讓,我可以捐也可以不捐,全憑學生自願就沒問題啊。再說了,只要事實證明是真實的,也算是一種愛的教育,讓孩子們懂得愛,有善心,知道奉獻,每個人只要獻出一點點,積少成多就能幫助別人渡過難關,讓孩子知道愛的力量,懂得感恩和回饋也不是什麼壞事,當然也看經濟情況,如果自己生活都緊緊巴巴沒有多餘的財力去幫助別人也可以參與募捐活動當志願者,總之有自己的方式是愛別人幫助別人也是挺好一件事。只要不是詐捐斂財就行,不然會傷了孩子的心,讓孩子生性多疑,孤獨冷漠,歸根到底一句話,只要學校通過核實,受捐人情況真實的,我覺得可以開展捐助活動。


吾心相互


有的老師已經開始動員未成年學生為抗疫捐款大概是出於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教育、引導的願望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應該給予認可的,因為對於未成年學生的因勢利導可以加深學生向善的思想,增強關愛社會的意識,對學生養成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值得關注的是有的老師這個良好的動機應當根據所在學校的統一佈置並結合當地經濟社會水平的實際情況及學生所能承受的能力而行,力爭把好事做實,實事辦好。


青島370205


一遇到重大事故,總會有那麼些人喜歡坐在陽臺上喊“xx加油”,要不然就號召捐款。


你的問題中特意標註了“未成年學生”幾個字樣,看起來你對這件事情是有牴觸情緒的。

有的老師已經開始動員未成年學生為抗疫捐款,大家怎麼看?

未成年學生可不可以捐款

如果學生未成年的話,應該主要是初中和小學生,也可能包含部分高一、高二的學生。

既然你在問題中特意註明了是“未成年學生”,那麼從你的話語中應該能感覺到,你認為這樣的老師有“誤導”或者“誘導”學生的可能性,並且你對這樣的事情也有牴觸情緒。


講明我的觀點:我不建議學生捐款


我一直不建議學生捐款,主要原因有如下幾點:


1. 不給國家添亂,就是對本次疫情的最大支持

作為學生,及學生的家長,如果能做好自己家和個人的衛生情況,儘量不出門,也就是不給國家和政府添亂,那麼這就是功德一件,也是對本次疫情工作的最大支持。


2. 學生理解不了掙錢的難處。

目前疫情控制的情況下,幾乎所有人都在家裡,不能上學也不能工作。很多企業都面臨到了巨大的壓力,也讓很多雙職工家庭的收入變得岌岌可危起來。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在老師的號召下,雖然說的是“捐款”,但是往往在同學之間“攀比”的心理,會讓孩子的心態發生變化,讓一件好事情變得煩人起來。

總結:在我看來,少給國家添麻煩,就是對防疫工作最好的支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