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案件公开曝光

商洛: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案件公开曝光

2月6日,商洛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市县双打工作成员单位要以食品、药品、防疫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价格为重点,特别要针对群众关注程度高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坚决查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市县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必要时要共同研究案情,开展联合执法。

要建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要不断强化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实行全链条打击,不断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着力构建万众一心、协同共治的工作局面。

《通知》强调,要加强行刑衔接,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各类案件,公开予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综合执法科供稿)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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