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人都是好朋友,合夥做生意,每人百分之二十股份你說可以嗎?

為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朋友歸朋友,生意歸生意,不要把朋友和合夥做生意混為一起。生意一做起來,是講賺錢的,朋友一做起來是講義氣的。至於合夥各出20%股份,也沒有什麼不可。先起草一個合約(合夥約定),如成立公司要有章程。各自要遵守約定(章程)中要做(負責)生意中的事,以免做起生意來拉拉扯扯。如有可能,五人中一人減去5%,一人增加5%為大股東,可以說話算數有效。


一介須翁


股權是一把雙刃劍,使用的好就是征戰沙場的利器。企業可以超常規發展。使用不當就會變成一把同室操戈的兇器,讓自己門店走向滅亡。

身為老闆,股權是你的第一堂必修課程。

很多企業家在剛剛開始創業的時候,往往容易感情用事過早的劃分股權,當然不是說早期劃分股權不好,只是這麼多年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早期創業者更容易均分股權為日後埋下巨大隱患。比如常見的兩人創業就是五五分,三個人創業就是三分天下,五人創業就各自佔百分之二十,並美其名曰為“公平”。

然事實卻是,這樣劃分的股權卻很少得到善終。

原因何在呢?一談到三分天下,恐怕中國人最容易聯想到《三國演義》而縱觀整本三國,篇幅最多的恐怕就是打仗了,今天打董卓,明天打袁紹,再後來吳蜀聯盟打曹操,幾乎沒有一章是消停的,所以由此得知:三分天下絕對不是一種穩定的股權結構。

那平起平坐呢?當然也不算是一種很好的股權結構。君不見國內前著名連鎖企業“真功夫”的老闆蔡達標,當年和自己的親小舅子共同創業開了今日“真功夫”的前身“168蒸品店”,起步的時候同甘共苦抱團發展,而在股權方面正好就是“平起平坐”五五對開。但這種沒有人能說了算的股權結構,很容易就導致共苦的時候還能抱團,一旦賺錢而且是賺大錢,就會刺激到人醜陋貪婪慾望的一面,只要人的心態出現不平衡了,諸侯割據,蕭薔之禍的局面也就不遠矣。

另外在賺大錢後雙方很容易因為在利益和經營方向上的分歧分道揚鑣,如果一方或雙方比較甘於吃虧那還不會出現大問題,一旦雙方都針尖麥芒,往往會兩敗俱傷。蔡達標最後就因為感情問題導致的股權之爭,又導致的兄弟夫妻反目,被自己的親小舅子和前妻送進了監獄。

那麼什麼樣的股權結構才是相對安全的呢?

我們說一定要有一股獨大,企業裡就算有個二百五的老大也比沒有老大要強得多。

合理的股權結構如下:

1、要有老大的原則:

初創性企業老大最好佔67%以上

假如股東比例不能決策,就從公司章程裡面體現。

2、預留股權:

企業做之前都是負的,後期會越做越大,割出去的肉是難收回來的,這樣做進可攻,退可守。

3、退出機制

例如歐美國家結婚前都有萬一離婚財產分配協議。做公司就需要醜話先說在前面,對股東以後都有好處。

公司股權比例的5條生命線是:

1.67%擁有絕對控制權;

2.51%擁有相對控制權;

3.34%擁有一票否決權;

4.20%界定同業競爭權;

5.10%可以申請解散公司。

股權控制方式:

第一種,投票權委託最典型的是京東。京東上市之前燒了很多錢,劉強東的股份很少。所以,京東對後來的投資人都有前提條件,就是把投票權委託寫好——劉強東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份,但是有50%的投票權。

第二種,一致行動人協議簡單來講就是,所有事項先在董事會內部進行民主協商,得到一致意見,否則就以老大的意見為主。

第三種,持股平臺針對於有限合夥。老闆可以把合夥人、員工的股份放在員工持股平臺上,以此把合夥人跟員工的股權全部集中到自己手裡。因為有限合夥分為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即使只持有萬分之一的股份,這個持股平臺裡面的股份也都是他的,他可以代理有限合夥的權利。而有限合夥人主要是分錢的權利,基本是沒話語權。

第四種,AB股計劃AB股計劃通常是把外部投資人設置為一股有一個投票權,而運營團隊一股有10個投票權。例如劉強東一股有20個投票權,所以他總夠有將近90%的投票權。

總之,切記:千萬不要平分股權,千萬不要平分股權,千萬不要平分股權。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鍋灰聊創業


這樣看似公平,實即隱患很大,處理不好,會造成解體。

這是真實的事情,是我以前的同事,他們都是好朋友在一起聚餐,商量合夥開一家模具廠,每人投資十萬元,後來真得開起來了,剛開始還可以,隨著生意一步步發展,有了起色,每個人都很高興,當時瞭解的人,都非常羨慕他們,一晃大半年過去了,到了年終,在利益分配方面,達不成統一意見,造成很大分歧,矛盾隨之而來.關係不斷惡化,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責任和義務無法落實,加上貨款回收波折,結果不幸解體。在沉重的教訓面前,說明再好的朋友在利益方面,不能合理分配都會帶來重大隱患,還有在企業股權分配方面,每人百分之二十股份也是個重大錯誤。


為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我個人覺得,即便是好朋友,即便是做任何事情,還是人少為妙,兩個人是伴兒,三個人是杈兒,人越多越容易積聚矛盾,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思維方式,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很難意見統一化!別到時候連朋友都沒得做!



康康忄


可能不行的,同樣平等做事是建立在利益和感情上的話,時間久了人心會改變和有想法,紛爭多了事非也就多了,就干擾多了無從下手解決好內部紛爭。我見過有一對朋友他們開始合股是一樣的,區別在於兩個人的接受事務能力不一樣!主控的那個人是擁有人脈和權力,而副的只做事,並不參與到他的手裡項目和資金分配,所以副的比較被動,這樣的相同股份也因為他們各自有優劣之勢而多年相安無事,小企業發展平穩的。所以我還是覺得能力和掌控不相上下的朋友是不太適合分配有同樣股份,而我舉例的是能力掌握不同的有差距的兩個人,但股份相同是可以的。


疏影淺香


按照公司法,應該確立一個法人,法人應承擔更多資金,其它四人成為股東,承擔相應的股金投入。硬性的方法應是:法人,既董事長原則上不少於百分之五一的資財投入,其餘股東應分別,或平攤份額資金才是。


榮祥266


組織能力強者當懂事長,經濟能力強者當總經理,會幹事的管生產,節儉的管財務,其他人老實幹活。利益分配時,懂事長佔百分之三十,總經理百分之二十五,生產管理百分之二十,財務百分之十五,幹活的百分之十。每年一次懂事長述職會,三年一次改選。


樂康馨


最好不要合夥,賺了錢怎麼都好說,一旦虧損,朋友間就免不了相互抱怨,最後金錢友誼兩受損!


恆指大俠


不好吧,無法集權,容易混亂。

每個人權利均等,相當於每個人都沒有權利,誰說的都算,相當於誰說的都不算。無法對公司業務,制度等管理進行合理分配。

股份不要均等,未來的風險會很大


茶禪一味敬佛心


這種五人合作所缺少的是沒有人控股,股東們的股份過於均衡,在董事會里一旦有三人舉手表決通過的方案將會吃掉其二人的股份。因此五人中必須要一人持有絕對的控股權和日常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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