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報觀察記者 吳亞飛 蔣君芳
2月6日,成都市印發《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從持續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穩崗力度、補齊短板加大項目投資力度、著力穩定居民消費發展新經濟新業態六個方面提出20條具體舉措,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
【抓防控】
持續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城鄉社區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復工備案制度,分類確定復工條件標準,建立復工駐點指導督查制度,協調解決防疫、設備、原輔料等困難;確保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產流通,對原輔材料、生產設備等應急物資開闢物流“綠色通道”,將重要防疫物資、應急性生產生活物資、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
【促復工】
支持各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協助企業達到復工防疫標準,各區(市)縣以企業為主體,以街道、社區為單元,幫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學防疫體系,對達到防疫條件、安全復產復工企業的防疫體系建設投入給予3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此外,降低企業用水用能等負擔。成都進一步擴大了對企業用能的支持力度,在全省部分企業補貼電費的基礎上,明確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單位2020年2、3月份用氣用水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對暫時陷入困難但有望扭虧止滑的工業企業,年度用能(用電、用氣)費用和物流費用合計200萬元以上的給予1.5%、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強補貼】
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
成都出臺五條具體舉措,向中小微企業“輸血”。在企業融資方面,全面落實國家、省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和貼息政策基礎上,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金融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確保普惠小微企業年末貸款餘額高於2019年,綜合融資成本同比下降0.5%以上。在加大政府採購上,力爭政府採購中小企業貨物、服務比例達80%以上。
不僅面向企業主體“拉一把”,對於金融機構也明確支持:合理分擔金融機構疫情貸款損失,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成都市財政給予30%的補助;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貸款不良率容忍度。
【穩就業】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及經營主體,緩繳社保及減輕公積金繳存負擔:實行失業保險金穩崗返還,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返還;對中小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疫情期間,對醫療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擴產能,每增加一名員工並穩定就業的,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補助。
加強就業適崗技能培訓上,從專賬資金中安排不少於10億元,對組織職工參加職業培訓的企業,按照崗前培訓500元/人、提升培訓3000—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
【補短板】
加大項目投資力度
此次疫情考驗了城市的應急防控能力,同時也暴露出部分亟待補齊的短板。
突出重點補齊城市發展短板,建設智慧城市治理和應急體系,加強物聯網、工業互聯網、5G網絡、雲計算平臺、城市智控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佈局,建設災備應急防控體系;建設健康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區域協調與城鄉融合發展體系。
“真金白銀”支持工業企業提能擴產,對工業企業擴大再生產的新增固定資產投資,按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投資額在100萬元—2000萬元的按10%比例補助;投資額超過2000萬元部分的按5%比例補助。
激勵企業提升研發能力,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按照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給予5%—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對獲得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認定的產品,分別給予生產企業、應用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
此外,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實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項目,允許合理延後合同執行期限。
【穩消費】
著力穩定居民消費發展新經濟新業態
減輕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休閒娛樂、餐飲住宿、旅遊商貿、康體美容及相關製造行業資金負擔,成都明確,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有中小企業(個體經營戶),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減半。
要發揮商協會作用,支持上下游聯動、線上線下聯動,聯合開展消費服務。此外,加快釋放新興消費潛力,幫助企業開拓增量市場,發佈疫情防控產品(服務)新經濟企業能力清單。
全文如下↓↓↓
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各區(市)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6日
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六穩”,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川辦發〔2020〕10號)精神,按照防疫優先、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精準高效的原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續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一)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內防擴散、外防輸入,各單位各企業切實履行法定防疫責任,健全城鄉社區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復工備案制度,分類確定復工條件標準,建立復工駐點指導督查制度,協調解決防疫、設備、原輔料、人工、資金、運輸及用能等困難。[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委社治委、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
(二)確保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產流通。協助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重點企業,加強個人防護,做好防疫檢測,對原輔材料、生產設備等應急物資開闢物流“綠色通道”,將重要防疫物資、應急性生產生活物資、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全面落實省、市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加快建立我市重要醫用物資戰略儲備制度,以支持企業擴產和完善醫用物資產業鏈生態圈。疫情期間,對市上確定的參與生活物資保供重點企業,按物流費用、員工防護費用分別給予50%、合計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對參與保供、疏通農產品等供需的重點批發市場,減半徵收經營戶的入場交易服務費(交易佣金),減收部分由政府補貼,每個批發市場補貼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對新增產能項目“一窗式”48小時內辦結審批,對按要求增產轉產防疫用品的技改設備投資予以50%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口岸物流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各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三)協助企業達到復工防疫標準。各區(市)縣以企業為主體,以街道(鎮)、社區(村)為單元,幫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學防疫體系,支持企業依據防疫物資儲備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復工復產。對安全復工復產企業的防疫體系建設投入給予3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委社治委、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新經濟委、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
(四)降低企業用水用能等負擔。鼓勵水、電、氣、網絡等經營企業對困難企業緩收相關費用,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單位2020年2、3月份用氣用水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由企業註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市財政按區(市)縣政府實際補貼額的40%給予補助。對暫時陷入困難但有望扭虧止滑的工業企業,年度用能(用電、用氣)費用和物流費用合計200萬元以上的給予1.5%、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成都環境集團,各區(市)縣政府]
(五)建立供應鏈及進出口貿易應急機制。圍繞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重點行業,穩定公路、航空、鐵路等物流通道。協助受疫情影響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外貿企業,向國家有關進出口商會申請免費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口岸物流辦、市投促局)
三、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
(六)確保中小微企業融資總量增加、利率下降。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專項安排10億元低成本再貸款、再貼現資金支持轄內金融機構發放疫情防控相關貸款和防疫相關企業的票據融資需求,全面落實國家、省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和貼息政策。中小微企業存量貸款疫情防控期間到期辦理續貸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貸款利率原則上按基準利率下浮10%。銀行機構不抽貸、斷貸、壓貸,可採用延長還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信貸重組等方式增加貸款投放。對暫時陷入困難但前景較好的中小微企業,市財政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金融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確保普惠小微企業年末貸款餘額高於2019年,綜合融資成本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以上。用好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有關政策,通過適當展期、發新還舊或延期披露等方式紓解企業直接融資風險。完善並用好應急轉貸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轉貸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各區(市)縣政府]
(七)合理分擔金融機構疫情貸款損失。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市財政給予30%的補助。加快設立市級再擔保公司,各區(市)縣國有控股擔保公司2020年3月底前實現實收資本總額翻番,進一步增強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支持融資擔保公司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減收或免收融資擔保費,減免部分由市和區(市)縣財政按企業隸屬關係予以適度補貼。鼓勵融資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對中小企業適當延長寬限期,寬限期間不加收罰息。[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市國資委、市金融監管局,各區(市)縣政府]
(八)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貸款不良率容忍度。對成都銀行、成都農商銀行等地方法人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貸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且貸款規模增長的,合理確定其監管評級和績效評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還款逾期90天的情況,可進行統計跟蹤,暫不納入地方金融機構公司壞賬範疇。(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市國資委)
(九)延期繳納稅款。整理公開防控疫情稅收政策指引,全面落實支持物資供應、科研攻關、困難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納稅人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依法予以緩徵、減徵或者免徵。對受疫情影響申報困難的企業,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十)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力度。採取預留份額、評審優惠、消除門檻等方式,力爭政府採購中小企業貨物、服務比例達80%以上。建立健全預付款制度,鼓勵採購單位向中標供應商預付一定比例的合同價款。全面執行“蓉採貸”政策,鼓勵融資機構對獲得政府採購合同的中小企業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資服務,放大授信額度,下調貸款利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級各部門(單位),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各區(市)縣政府]
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十一)緩繳社保及減輕公積金繳存負擔。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及經營主體,適度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延繳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企業職工個人權益記錄和待遇不受影響。實行失業保險金穩崗返還,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返還,對其中暫時困難但有望恢復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繼續執行社保降費調基政策。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對中小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疫情期間,對醫療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擴產能,每增加一名員工並穩定就業的,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補助。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重點工業企業輸送勞動者,員工穩定就業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標準發放補助。[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成都公積金中心,各區(市)縣政府]
(十二)加強就業適崗技能培訓。從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專賬資金中安排不少於10億元,對組織職工參加職業培訓的企業,按照崗前培訓500元/人、提升培訓3000—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中小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相關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給予全額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
(十三)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特點選擇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等靈活用工方式和申請特殊工時制度,也可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延長假期及推遲復工期間,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強制工資報酬。[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區(市)縣政府]
五、補齊短板加大項目投資力度
(十四)突出重點補齊城市發展短板。加快彌補健康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短板建設,加快市公共衛生醫療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七醫院天府院區病房改建和健康管理數據中心等項目建設,增強全市二甲以上醫院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加快建設智慧城市治理和應急體系,加強物聯網、工業互聯網、5G網絡、雲計算平臺、城市智控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佈局,建設災備應急防控體系,建立社會救援能力及重要災備物資生產、倉儲、運輸能力數據庫、網絡圖和調度系統。加快建設區域協調與城鄉融合發展體系,以疫情防控為切入點,加強鄉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投入力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應急局、市衛健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市)縣政府]
(十五)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實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將大運會場館、東西城市軸線、天府大道北延線、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天府國際機場等重點工程建設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重點保供範圍,切實協調解決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項目,允許合理延後合同執行期限。[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市)縣政府]
(十六)支持工業企業提能擴產。對工業企業滿足市場需求的擴大再生產新增固定資產投資,按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投資額在100萬元—2000萬元的按10%比例補助,投資額超過2000萬元部分的按5%比例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七)激勵企業提升研發能力。支持校院地企開展協同攻關,重點支持病毒學領域前沿研究,按規定為相關研發機構辦理採購國產設備退稅。定期發佈科技成果清單和企業技術需求清單,支持龍頭企業牽頭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開發“硬核科技”重大創新產品。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按照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給予5%—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對獲得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認定的產品,分別給予生產企業、應用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六、著力穩定居民消費發展新經濟新業態
(十八)減免中小企業租金。減輕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休閒娛樂、餐飲住宿、旅遊商貿、康體美容及相關製造行業資金負擔,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有中小企業(個體經營戶),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減半。由其他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物業,鼓勵商協會倡議業主與承租方共度時艱、協商減免緩企業租金。各區(市)縣可對減免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等,各區(市)縣政府]
(十九)聯動激發服務業產業鏈活力。發揮商協會作用,支持上下游聯動,適時組織相關行業企業加入熊貓金卡升級計劃,聯合開展消費服務。鼓勵進行線上轉換的消費業態發展,舉辦網上博覽會,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支持線上線下聯動,推動成都元素創新IP在蓉轉化為新興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新經濟委,各區(市)縣政府]
(二十)發佈新經濟企業能力清單。加強應用場景供給,加快釋放新興消費潛力,幫助企業開拓增量市場,吸引社會風險投資基金,用活新經濟天使投資基金,鼓勵前沿技術、創新產品、新興業態在疫情阻擊、生產恢復、生活保障、城市治理等領域的創新轉化和推廣利用。重點圍繞互聯網醫療、智慧康養、遠程辦公、虛擬社交、網絡遊戲、在線教育等新業態,發佈疫情防控產品(服務)新經濟企業能力清單,培育新經濟業態和消費新熱點,打造經濟新增長點。[責任單位: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公園城市局、市網絡理政辦、各市屬國有企業,各區(市)縣政府]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撤銷。中央、省出臺新的相關政策措施,遵照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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