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山東出臺17項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


雪中送炭!山東出臺17項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

山東省財政廳聯合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印發《關於認真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費政策的通知》,明確17項稅費優惠政策及便利措施,支持疫情防治機構、相關企業和個人、社會捐贈等方面,涉及增值稅、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醫療器械產品首次註冊費、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等稅費項目,並優化相關資格認定程序,及時為疫情防控相關主體“雪中送炭”。

《通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17項稅費支持政策。一是減輕疫情防治機構負擔。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定點醫療機構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疾病控制機構按規定免徵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二是減輕相關企業及個人負擔。如對生產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藥品、醫療器械的企業,在增值稅留抵退稅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對個人獲得的省政府、國務院部委頒發的衛生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是鼓勵支持社會力量捐贈。對企業或個人用於疫情防控的捐贈支出,按規定在計算所得稅時予以扣除;對於境外捐贈人無償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四是優化相關資格認定程序。疫情防控期間,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和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由一年兩次改為隨時認定。

其中,為加大支持力度,在省級權限內,研究出臺了兩項創新政策:一是免收醫療器械產品首次註冊費。為鼓勵企業創新,在疫情防控期間,本省企業申請註冊用於預防和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免徵首次註冊費。二是免收預防接種服務費。為減輕群眾負擔,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苗上市後,本省居民接種時免收預防接種服務費。

下一步,山東省財政廳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應免盡免、應減盡減”原則抓好落實,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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