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轉發!薛城區發佈疫情管控最嚴“薛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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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續強化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在全區範圍內繼續強化疫情嚴管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管控車輛和人員出入。原則上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外來車輛和人員一律嚴控,做好登記備案,市外返回人員應主動向所屬鎮街、單位報告,有湖北等重點疫區旅居史的,要接受定點集中隔離措施。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隔離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要進一步優化卡點佈局,建立嚴格查控制度,各鎮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縣鄉村道路區域連接口,自行組織設置交通卡點,村莊、社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落實道路嚴格管控措施。對定製班車、城鄉公交、城市公交、出租車、網約車、教練車等實行停運。煤電油氣、生活物資、應急物資等生產生活特殊需要的車輛,要登記詳細情況,按要求辦理《戰疫情保暢通通行證》,經批准後持證運行。


二、繼續嚴格管控人員非必要外出。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務工人員不得返鄉、已返鄉人員要嚴格實行居家隔離措施。嚴禁聚集聚會聚餐、聚集打牌、打麻將、飲酒等。原則上紅事推遲、白事從簡,各鎮街、社區對紅白事嚴格落實報備制度。各單位暫停聚集性活動,必須召開的會議優先採取視頻方式,現場會議要減少參會人數、縮短會議時間、加大座位間隔、保證會場通風。倡導電話、網絡等靈活辦公方式,實行錯峰上下班等彈性工作制。各類行政服務要大力推行“網上辦”、“掌上辦”,採取多種方式做到“不見面”審批,提供經辦服務。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確需外出的,必須佩戴口罩。


三、繼續嚴格執行暫停活禽交易和宰殺。疫情應急防控期間,各類市場暫停活禽交易和宰殺,嚴格活禽調入調出的檢疫、監控、監測。嚴禁銷售和使用來源不明、無檢疫合格證明或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對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白條禽及禽肉產品,一律禁止轉運販賣,一律禁止進入市場。從事白條禽及禽肉產品經營的各類市場主體,必須依法持證經營,嚴格落實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制度,所購畜禽產品必須有檢疫合格證,並能溯源。


四、繼續嚴格管控人員密集場所。疫情防控期間,暫停舉辦所有公眾聚集性活動,已審批的活動全部取消,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再審批。景區、圖書館、體育館、公園等各類公共場所全部停止開放。各類商業培訓機構停止營運,嚴格執行學校延遲開學規定。洗浴、泳池、KTV、網吧、影院、歌廳、舞廳、遊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小旅館、小餐飲、小商鋪、美容店、理髮店、宗教場所等人員聚集場所一律關閉。各類商場、賓館、超市等場所在保障正常的服務和經營、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基礎上,必須加強內部防控,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體徵異常者不準上班,按規定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凡進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和測量體溫,否則禁止入內;禁止舉辦節慶、店慶、促銷等任何形式的公眾聚集性活動。依法暫停旅行組團。一經發現未落實的,一律頂格處罰,造成後果的追究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五、繼續嚴格工業企業復產復工報批程序。

工業企業復產復工前,必須向各主管部門報批。經批准復產復工的工業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加強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對區外人員要摸清情況,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別對運輸經營等流動性強的企業,必須落實外出務工人員14日隔離觀察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員工與外來人員接觸。


六、繼續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法律責任。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存在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照《關於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進行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的,從嚴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本通告截止時間,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視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發佈。


薛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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