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

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近期参加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指导督查和社区排查工作调度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2020年2月重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干太,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刘志良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常委会副秘书长等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市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中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举措。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四个一律”,把自我防护和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做得更严更实更细,严格做好人员情况报告和登记。

会议要求,要坚决服从市委统一指挥调度,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斗争。要将一切行动听指挥、自觉无条件服从安排作为基本的政治要求,继续落实好督导和排查工作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精准精细,同时科学安排人员轮换,确保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要注重在防控一线中考察识别任用干部,把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任用提拔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会议要求,要坚决强化依法监督,推进依法防控疫情。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要在依法防控疫情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有所作为,要注重在督导和疫情排查工作中加强工作调研,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依法防疫、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会议指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好人大常委会近期重点工作,修改完善好年度工作要点、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新一年履职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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