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南昌3人被處理!別再傳了

警方通報!南昌3人被處理!別再傳了

近日,在微信群裡傳播著幾段視頻,視頻中雙方發生衝突,網傳是南昌紅谷灘衛東花園居民毆打本小區隱瞞前往武漢經歷人員家屬。

請大家不要再轉發了

@南昌網警巡查執法

發佈闢謠微博此為謠言!

警方通报!南昌3人被处理!别再传了

當前,為了進一步淨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嚴峻形勢下的網絡空間,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南昌市公安局直屬機動(食藥環偵)支隊四大隊查處了該起利用網絡媒介傳播不實消息的行為。

相關視頻及文字在微信上傳出後,南昌市公安部門掌握到這一線索後,迅速介入調查。經調查核實,該視頻的事實真相為:南昌市民沈某前往青湖村探親時,因被門衛禁止入內,發生口角,引發雙方衝突。南昌市公安局第一時間向社會公眾公佈視頻的調查真相併積極進行闢謠。

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疫情形勢嚴峻下的社會穩定。南昌市公安局直屬機動支隊立即行動介入調查此次傳謠事件。根據線索,依法傳喚涉嫌利用網絡微信傳播不實消息的張某(男,42歲)、陳某(女,46歲)、趙某(女,44歲)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經查,南昌市民張某、陳某、趙某近日在自己的朋友圈看到這段視頻及相關文字後,未在官方核實公佈真相的情況下,輕信謠言,私自將這段視頻及相關和不符合事實真相的文字一併轉發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從而造成了負面影響。張某、陳某、趙某對以上調查事實均供認不諱。四大隊依法依規對這三位市民作出訓誡處理。三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寫出認錯悔過書,並在所發微信群中發表悔過聲明致歉,挽回負面影響。

南昌警方告誡廣大網民

警方通报!南昌3人被处理!别再传了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當前全國上下同心合力防控疫情的情況下,作為普通市民要規範的言行舉止,確實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對造謠、傳謠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嚴力打擊”。

警方通报!南昌3人被处理!别再传了

南昌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該市疫情防控期間,凡有下列行為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在法定處罰幅度內依法從重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一、返昌、入昌人員不接受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社區(村委會)的體溫檢測和排查工作,未如實向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社區(村委會)說明人員接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的;

二、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向不特定人員傳播病毒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或以其他方式故意傳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不聽勸阻或者無視公共場所提示,拒不佩戴口罩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擾亂公共秩序的;

四、不聽勸阻舉辦婚喪嫁娶等各類聚餐活動以及其他各類人員聚集活動,擾亂公共秩序的;

五、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點和地鐵站、車站等公共場所實施體溫檢測、人員核查等防疫措施的;

六、企業、場所、物業等單位及人員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其他決定、命令的;

七、毆打、傷害、威脅、侮辱醫療機構、政府部門、社區(村委會)及其他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阻撓疫情防控工作的;

八、散佈謠言,編造虛假疫情、警情或明知是虛假信息而傳播,製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

九、違反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經營、價格管理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十、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等防護用品及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

十一、以銷售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特效藥”等防治防護物資為名實施詐騙的;

十二、盜竊、詐騙、哄搶、搶奪、破壞、侵佔、挪用涉疫情防治救援物資、設備的;

十三、非法捕殺、收購、運輸、交易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十四、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含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的醫療廢物、其它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

十五、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實施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的,一律從嚴處理,處理結果一律通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

公安機關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0年2月5日

理性對待網上信息

不傳謠,不信謠

來源 | 南昌晚報訊·愛南昌客戶端首席記者 鄒鵬飛、 南昌市公安局

核發 | 舒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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