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戰“疫”:莫讓“大理”變“無理”

(抗擊新型肺炎)依法戰“疫”:莫讓“大理”變“無理”

中新社北京2月6日電 題:依法戰“疫”:莫讓“大理”變“無理”

中新社記者 張素

雲南大理因在戰“疫”時強行徵用原定發往重慶等其他地區的醫療物資,又一次“火”了。

這一事件的最新進展是,6日,雲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對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衛生健康局徵用疫情防控物資予以通報批評,“責令立即返還被徵用的物資”。隨後,大理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回應稱,“為解燃眉之急”,在貨物檢查中對隨車手續不全的598箱口罩進行有償應急徵用。如今正在以退還口罩、兌付補償款等方式善後。經與重慶方進行溝通已達成共識,將對暫扣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還。

大理方面截留口罩固然有其防疫的考慮,卻違反了現行法律,更與中國高層提出的“依法科學有序防控”嚴重背離。

外界注意到,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衛健局2日發出的《應急處置徵用通知書》上寫著“依法實施應急徵用”。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趙鵬在受訪時指出,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傳染病防治法,出於控制疫情的需要,政府確有徵用物資的權力。但縣級以上的地方政府只能徵用本行政區域內的物資。處於運輸過程中的快遞應當屬於跨行政區域物品,根據法律,徵用權屬於國務院。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突發事件應對法對於政府部門徵用單位和個人財產的目的是為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更嚴重的社會危害。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全國性的,重慶的疫情防控工作更為嚴峻,大理截取重慶緊缺的物資,可能對全國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事實上,疫情暴發以來,圍繞一些行政機關採取的防控措施是否合法已出現不少爭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副會長王晨光直言,強制封門、挖溝斷路、散佈患者隱私、任意隔離非病毒攜帶者等缺乏法律依據的做法,不僅不能有效防控疫情,反而會激化矛盾,造成並擴大不應有的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就依法防控疫情作出部署。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主任習近平在講話中對各級黨委和政府提出明確要求:“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

因此,當此疫情防控“最吃勁”之時,依法戰“疫”不僅是題中之義,亦是勢所必須,莫讓“大理”變“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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