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內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絡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一、 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一) 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0年2月4日(週二)下午14:30

2、網絡投票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2月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2月4日9:15至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二) 會議召開地點:公司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四) 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薛德龍先生

(五) 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股權登記日:2020年1月21日(週二)

二、 會議出席情況

(一)出席的總體情況

1、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20人,代表股份169,194,78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27.8569%。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1人,代表股份166,483,58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27.4106%;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9人,代表股份2,711,2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4464%。

2、參加表決的中小投資者共10人,代表股份3,159,1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5201%。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447,9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0737%;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9人,代表股份2,711,2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446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 提案的審議及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 同意169,185,48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對9,3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5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3,149,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056%;反對9,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94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已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2、《關於補選劉治軍為公司第九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69,185,48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對9,3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5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3,149,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056%;反對9,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94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審議通過。

3、《關於補選何曉云為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69,185,48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對9,3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5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3,149,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056%;反對9,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94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議案審議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謙彧律師事務所朱文會、朱培元律師出席、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中原內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股東的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一) 《中原內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 《北京謙彧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原內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中原內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