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欠薪問題,已與公司多次溝通無果,比較有效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個人隨想筆記


老規矩,先說答案:提起勞動仲裁申請,不要指望跟公司協商或是勞動監察部門,一般不能直接訴訟!

欠薪的常規處理方法

如果你被公司欠薪了,通常的主張手段有3種:

1、投訴到勞動局(其實是勞動監察大隊)

很多勞動者看了媒體的報道,某某地方的勞動監察大隊幫多少農民工討回了多少血汗錢,於是就天真地以為勞動監察大隊真能討回欠薪。

除非你有非常明確的證據證明公司的確欠薪(比如說公司出具的欠條),否則你去找勞動監察大隊基本是無用功,他們會象徵性地到企業去調查一下,然後就是老闆跟他們一頓訴苦,資金是如何如何地緊張等等,然後呢?一般就沒有然後了!

更何況,很多時候勞動者還不僅僅是被欠薪的問題,還涉及到加班費、社保等問題,所以指望勞動監察部門是不現實的!

最近我處理的很多案子都是勞動者先找到勞動監察大隊,然後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

2、申請勞動仲裁

這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只要你有基本的證據能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且有基本的出勤證據,就可以主張公司欠薪,而對於兩年之內的工資發放記錄,公司負有舉證責任,也就是說,公司要拿出證據出來證明給你發過工資,而不是你拿證據出來證明公司未付工資。

不過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通過勞動仲裁來討回欠薪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要想拿到仲裁的裁決書,從提交材料開始最少需要2個月時間:

(1)、向仲裁委提交材料,提起仲裁申請;

(2)、仲裁委進行初步審查,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3)、符合受理條件的進行立案;

(4)、立案後原則上45天內出裁決書,案情特別複雜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延長15天;

但這還不是全部,一般情況而言,單位如果真想拖延支付工資,往往會選擇上訴,因為勞動官司上訴的成本極低,無論爭議的標的是1000塊還是1000萬(我見過爭議標的最高的勞動爭議是近2000萬),訴訟費都是10塊錢。

而且,一審結束,公司還能原則繼續上訴到二審。雖然二審原則上是終審,但如果符合再審條件,公司還能向當地高院申請再審。

一般一審的週期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再加上每一個環節的上訴期,如果完整走完一裁兩審的流程,最快也是一年多時間。

所以,再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最好的方法就是在仲裁委員會的主持下和公司協商解決,簽訂和解協議書。

3、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有公司拖欠你工資的確切證據,也就是公司出具的欠條,且沒有其他勞動爭議,你就可以持欠條直接法院起訴,這就屬於普通的民事糾紛了!

需注意時效

需要提醒你的是,勞動糾紛的普通仲裁時效為一年,但有關工資報酬的仲裁時效適用特殊時效,即從你離職之後起計算一年。

如果離職後超過一年未主張,也就失去繼續主張的權利了!

希望老朱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若想諮詢進一步的情況,可私信聯繫!


老朱談薪酬績效管理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且未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認證過得一隻小蟲蟲


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公司拖欠工資的事情也是很常見的,大多數是企業經營不善資金週轉困難導致工資一直髮不下來,這樣可以理解,但是工資還是要發的,往往很多員工是要不到工資,這時候該怎麼辦呢?接下來將為大家說說公司不給發工資怎麼辦的相關知識,以供廣大讀者參考與學習。

一、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首先,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勞動合法第38條及第47條的規定,企業未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另外,出現剋扣和拖欠工資的情況,還可以得到其工資25%的經濟補償。

那麼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呢?

1、勞動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就上述事項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2、在企業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下,除了上述方式外,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二、公司不發工資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企業違反工資支付義務,包括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企業被應付金額的50%—100%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3條規定,企業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上述的勞動法規定看來,如果公司無故剋扣和拖欠工資,不僅需要進行經濟賠償,還有可能承擔對勞動者民事賠償責任,違反法律規定的成本還是相當高的。

三、具體措施

1、收集、保留證據,依託勞動執法部門解決如何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看上一篇《沒有勞動合同別擔心,收集這些東西可證明勞動關係》,裡面有非常詳細的介紹。

(1)以證據為基礎,收集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該用人單位,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這項服務是免費的),依據仲裁的結果,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通過法院的判決,強制公司支付工資。向法院提起起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除此以外,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黃總駕到


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Richlz


採取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切身利益。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任何企業或個人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鑑於你多次協調未果,只能尋求法律援助:

1.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紫城楓紅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實際當前我也在經歷,只談一下我的個人一點看法,希望可以大家相互討論。

第一,我們得有一個最基本的判斷。是在什麼情況下,以什麼理由或者藉口而形成的欠薪。雖然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有一定量刑標準,但這並一定說我們就去這樣處理。只是對於個人而言,這有助於我們掌握事情的本質去有效溝通,有針對性去處理;

第二,我們掌握了哪些證據。相對正規化一點的公司,或者存在人力資源部門的,一般也不會無知或者無恥到這種程度,所以他們一定會出臺過某些政策或者文件。那麼,我們就應該去分析這些文件是不是合理的,有沒有指向性,是否存在歧視性條款,在這個過程中你個人做了哪些事情?也就說針對這個要了解仲裁內容,準備相關證據。

第三,我們要注意自己的溝通方式和手段。前期某易,某為,某州等事件,都告訴了我們做為勞動者是特別弱勢的。因此,我們要保護自己,在非正式性溝通時候注意自己的言辭和文字記錄,不要被抓到什麼把柄;正式溝通,要做好電話錄音或者第三人視頻做好記錄。

最後,考慮調整溝通方式和溝通對象,但同時考慮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後,該出手仲裁就仲裁。按照我以往職場的處理事情經驗,哪怕是老闆有“關係”層面等等,如果他不是特別針對你,跟你死扛的情況下,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欠一份人情就少欠。因此,有些環節就是卡在人力資源部門那些人手裡,所謂的不怕你“告”而已。

希望我們都能順利,過一個好年,加油!!


可知在線


直接找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申訴,1個月內會有結果。絕大部份勞動糾紛案件在勞動仲裁階段就能搞定了,仲裁無效的時候再找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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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樂逛職場


我也是這樣子的,後來我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只要我們手上有證據證明,就可以了,千萬不要怕,我們只是違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我是2012年至2015年,每天是上十二小時班,但是公司每個月只給了我基本工資,另外每天加班四個小時,公司至今未給,前兩三個月,我找公司協商解決,但是公司口氣很強硬,說之前的所有加班費一分不會給我的,後來我又投訴到勞動局,經過勞動部門的調解,還是達不成正比,所以我就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經過等待了一個月時間,在元月2日下午,到勞動動仲裁開庭,現在還要等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應該在10號左右就可以知道裁決的結果了,具體能拿到多少錢,也要等裁決書下來才知道,

當時我們到現在還有幾個同事一起上班,我跟他們說,我們一起去要回加班工資,他們不敢,所以我自己一個人向公司要求回拖欠我的加班工資,我這是最真實的,是我本人的事,你把我的經歷跟大家一起分享。


親情爰情友情啊明


一般處理單位拖欠工資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支付工資; 2、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由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協調,單位支付工資; 3、員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仲裁工資支付; 4、仲裁後單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老弟阿浩


您好,我是奈何,我有跟你同樣的經歷,而且是兩次,關於這個問題我簡單說說自己的看法,篇幅很長,希望對您有用。有不同看法的下方評論討論。以下圖片來自網絡,侵權聯繫刪除。

說句實在話,我們打工人有時候真的很難,辛辛苦苦一年下來賺不到多少錢,還經常存在欠薪問題;網上經常報道哪家企業不發工人工資,工人多次討要無果,最後還得政府部門親自上門為工人討回薪資,這是常有的事情,我們作為一名勞動者就需要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樓主的公司欠薪,已經與公司多次溝通,並且沒有得到解決,再次溝通我想沒多大用處,最直接的而且有效的途徑就是去當地勞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人事關係。<strong>

具體做法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帶著有效的證明:比如勞動合同,入職申請表,實習協議,離職表等,這些加蓋公司公章的能證明你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然後去勞動監察大隊,一般你去找勞動大隊的工作人員,情況瞭解後,他們會親自打電話給你的老闆;如果電話接通後他們會與老闆協商,企業老闆不敢不給面子,除非這個企業老闆是隻手遮天的存在;協商過後就會給你一個具體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前結清你的工資,如果時間到了沒結清他們就會讓你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這個老闆不接電話,一般會直接讓你去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沒勞動合同的要出示能證明你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一些材料,比如與老闆的聊天記錄,工資條等,這個是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

下面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事程序:

1、處理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仲裁辦案規則》等,依法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維護勞動人事關係和諧穩定。

2、主要職責(上文提到)

3、勞動爭議受理範圍(篇幅較長,樓主可以去勞動部門詳細瞭解)

4、受理時效(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5、辦理材料(篇幅較長,樓主可以去勞動部門詳細瞭解)

6、處理程序(篇幅較長,樓主可以去勞動部門詳細瞭解)

還有仲裁申請書的填寫,需要自己提供的信息需要你去親自了解。上面的程序是我去當地勞動大隊看的,一般牆上會貼著。我在的第二家小公司不籤合同,也是好幾個月沒發工資,離職去勞動大隊舉報,勞動大隊人員打電話給我前老闆直接不接電話,後面準備申請勞動仲裁時結了一部分工資給我,現在是2020年1月6日,前老闆承諾在這個月15號前給我剩下的5000元工資,如果沒給我也要去申請仲裁了。

二、可以去市長熱線、市長信箱舉報,受理完會打電話跟你核實(我第一家公司就是去市長信箱寫信,當時離職還欠了好幾個月工資,外債一大堆,過不下去才去舉報)

三、找律師(這個代價很大,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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