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夫妻已無和好可能。為了孩子成長角度出發,應該多看孩子,還是少看為好?

酸菜大俠的春天


為什麼是這樣的問題邀我!?

一,首先,如果二人是自由戀愛成婚——且有了孩子,就是死也要在一起!因為,要說離婚好,這“好”完全是由夫妻二人親手“撕碎”孩子那顆無辜的——心,作為代價——換來的!!!

二,就是必得離婚不可,也要等到孩子成家立業——能明白、能理解、能簽字了再辦理!

三,你自己認為的該見、不該見這重要嗎!?你不從孩子的心理之願望考慮嗎!?——那就是你自己的將來、未來啊!!

(再別用這樣的問題邀我!流淚回致你一誠祝吧!代問孩子好——別忘啦!!!)

送你一句話:只應將錯糾錯,切勿將錯就錯、一錯再錯!!否則的話……


正確無雙


我朋友就是離婚的,離婚了以後兩個人仍然把孩子當做重要的事情。把孩子的教育問題看的仍然是共同該承擔的責任,所以說我的朋友離了婚以後,正趕上孩子上重點高中。於是他就和他的前妻商量好共同照顧孩子微信孩子的事情。兩個人採取了每個人輪班兒,一週去學校附近陪孩子兩天。然後放假的時候,孩子主要是跟著媽媽。



兩個人就是這樣的,分工明確,而且通過孩子當傳話筒,比如說這周可能要多陪陪孩子,然後我哥們兒就讓孩子告訴他媽媽這周就不用管孩子了,所以說兩個人在這方面還真的就沒有松下勁兒,孩子在這種沒有影響的情況下考了一個很好的學校,現在兩個人還仍然保持著今天輪你照顧孩子,明天輪到我,反正讓孩子永遠感覺到父母是關心他的,這樣的話孩子的精神狀態才最好,孩子的心態或者是沒有什麼陰影。


我覺得夫妻二人離婚了以後儘量是少見面,但是跟孩子要多見面多陪陪孩子,讓孩子在成長的期間裡總能看到爸爸和媽媽,這對於孩子來講有一種幸福感,所以說對於孩子的成長還是大有好處的,至於說跟自己的前妻或前夫不見面。這樣也是最好的。


伊春美食美客


我覺得離婚了,為了孩子健康成長,應該多去看望孩子。

我離婚後,孩子歸我撫養照顧,前夫付撫養費。我跟前夫是和平離婚的,我們誰也不怨恨對方,也不會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總是叫孩子要學習對方優秀的一面。雖然沒有夫妻之情了,可是我們象朋友和親人一樣的,我們之間還有親情和友情,有關孩子的事情我們都很好的協商,孩子看到父母之間沒有爭吵和怨恨,他心裡就有安全感了,他沒有感覺失去父母任何一方。

平時週末和寒暑假孩子都去前夫那邊跟父親度過,父子倆感情很好,而且孩子學習的也是跟父親類似的專業,父親能夠給予孩子很多的輔導和專業建議。前夫再婚之後,我叫孩子要尊重後媽,後媽對孩子也很好,孩子跟父母各自家庭都相處融洽和睦。

孩子因為我們大家的愛,一直心理健康成長,這也是我們離婚後感覺最為欣慰的地方。


gf611


我個人經歷覺得不見面好,沒離婚之前他偶爾給孩子打電話,最後一個電話孩子告訴他考試沒考好,然後這人就憑空消失了,元旦都聯繫不上他,孩子一直自責是不是因為自己沒考好所以才不在給她電話的,為什麼考好了,爸爸也不問了,我用了很長時間撫平這件事,離婚後春節他給我電話想回來看孩子,我知道他是因為那個小女孩太小不可能領個爸回家,所以要回來,我是斷然拒絕的,因為我們也沒在深圳,在和孩子5個月沒聯繫後,突然有天說要回來看孩子,我沒問題,回來後待了3個多小時,主要拿戶口和離婚證,收拾好在這邊的夏天衣服,說晚上飛機走,和孩子沒說幾句話,還問我能不能給孩子電話,我同樣拒絕,怕他還是像以前一樣,說不打就不打了,關門走後孩子開始哭,還不讓我和孩子說離婚了,我覺得人的責任真的和學歷沒關係


靜兒54129029282


離婚後確定不會複合,建議要多看孩子。因為不管是父愛或母愛的長期缺失,都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心理影響。

一、多看的好處

即使離婚也要讓孩子知道,只要你需要父母在,父母一定在。這樣他的心裡就會有安全感。

父母離婚對孩子定會產生影響,所以在能力範圍內,要將影響降到最低,最好的方法就是多陪伴。

和孩子多見面,並給孩子做好心理疏導。如果你一邊說爸媽愛你,但是另一邊又極少見他,那這樣的愛是沒有多少說服力的。在行動上表達愛,遠比口頭上說的愛更有份量。

多和孩子見面,建立深厚的親子關係,做好孩子的後盾,減少大人離婚對他的傷害,讓他成長過程中既不缺父愛也不缺母愛,是所有離婚父母都應該思考的問題。


二、少看的壞處

如果長期不和孩子見面,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你的參與,他與你會產生很大的疏離感和陌生感,這在他長大後是很難彌補的。

親子間長期不見,孩子會因為缺失愛而容易變得內向和自卑,覺得別人家庭幸福,而自己是單親家庭,心理影響會比較大。

少看孩子還有一個壞處就是,你會對他缺乏瞭解,他的成績他的喜好,甚至他的心事你都無從瞭解,他如果心裡有苦惱,或者和同學有矛盾無處訴說,也許會對他的成長造成不良的影響。

總而言之,父母離婚從孩子的成長角度來看,多看肯定是好過少看。父母不應因為大人的成見而不讓另一方看孩子,或藉口自己忙而不去看孩子,這些都是自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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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青馳


首先我想說凡事沒有絕對性,要根據孩子年齡還有對方情況來考慮。

1.如果孩子小,對方還沒有再婚,那這個時候我建議是常看的,畢竟說離婚是兩個大人的事情,但是孩子又是兩個大人的孩子。

父親和母親給孩子的教育和影響是不同的,所以我建議在大人追求各自幸福的同時,也能顧及一下孩子的心理健康。

2.如果對方已經再婚或者說有相處的對象,而且對象帶孩子還不錯。個人建議是適當少出現,讓再婚的那一位對孩子多付出一點。

畢竟時間久了,另一方可能也會希望自己的付出能得到認可。

如果說親生的父親或者母親總是去孩子面前晃盪的話,血緣也會影響孩子對新爸爸新媽媽的接納。所以,這是擔心長期來講,新爸爸新媽媽有想法,影響後期對待孩子的態度。畢竟以我國的國情來看,親生父母還很難可以跟後爸後媽和平相處,和平溝通。

3.離異其實最重要一點就是帶孩子這一方大人的心性,如果帶孩子這一方總是帶著怨,帶著氣,抱怨另一半,罵孩子拖累自己,反而會更加影響孩子的心理發展。


花匠老陳


離婚後,雙方(既已離婚已不再是夫妻)已無和好的可能,該不該讓對方來看孩子個人認為是要區別對待!

首先考慮雙方離婚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因為什麼而離婚。其次分析考慮有過錯的一方在沒離婚前以及離婚之後對待孩子的態度和行為來區別對待。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大多數女性朋友從母愛自身來講對待孩子是比較用心認真疼愛,對待感情以及家庭也是盡職盡責。最後不幸走到離婚這一步,那隻能說明她在家中受到了難以承受之痛。或許是因為對方賭博,或者是對方感情不專一出軌,也或者是對方有家暴傾向,酒後大打出手。

總之,如果這一類女性離婚,過錯方毫無疑問屬於男方。假如這種家庭情況下離婚,離婚後孩子在男方,女性通常會牽掛想念孩子。此時作為監護人的男方理應從孩子健康成長方面角度來考慮支持對方探望孩子。據觀察,無過錯方的女性通常比較重感情,一旦離婚,幾乎都爭取孩子隨母。孩子和母親生活在一起,如果孩子的父親是個渣男,平時對待妻兒老小又不上心。這種情況下,不見就是“不賤”!

反之亦然,篇幅中男女換位,過錯方如為女性。結合離婚前後對待孩子的態度綜合考慮做出理智的決定。不知各位信否?有些女性因為自己過錯離婚後,長久不和孩子們主動聯繫。男方因為害怕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所影響,故意對孩子隱瞞了離婚的真相。期間有意讓作為母親者主動多和孩子溝通溝通,要不然孩子心生疑慮。你們猜怎麼著?對方冷冰冰回覆,“告訴孩子,就當我死了”!人若上百,形形色色!箇中權衡利弊,全靠自己把握。

櫻花已經盛開,白色的紅色的都有。花開花落猶如人間悲歡離合,世間百態莫過於此!











風含情花含笑


我個人覺得沒有孩子的話,我還選擇刪除一切聯繫方式,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狀態,有孩子的話,做到不聯繫對方和孩子,給孩子辦理一張銀行卡定時支付費用,儘量避免見面。換句話說感情都是自私的,不要拿孩子當擋箭牌,彼此之間有聯繫,有往來。這樣對孩子或者雙方新的家庭也不會,如果新家庭有了孩子,繼續和前任糾纏不清,孩子怎麼看待問題,你另外一半怎麼看待問題。很多東西不是你做不好,而是你不會做,要聯繫你們當初為什麼離婚。說句不好聽的話,婊子立牌坊,你什麼心態


草顏色001


夫妻之間確定離婚,已經沒有和好的可能,就應該想辦法把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孩子是無辜的,是上天送給夫妻兩個人的禮物,應當去珍惜,一個是親爸一個是親媽,血緣關係永遠斷不了,因為有了孩子才有了生活,有了讓我們奮鬥下去的生活動力,不要等到失去才會珍惜.《找到你》這部電影就反應了現實生活中媽媽的不易,現實生活的殘酷!

茫茫人海中兩個人既然能夠走在一起必定不容易,之所以能夠結婚必定另一方身上有吸引你的地方,要不然更不可能有孩子,夫妻之間有了摩擦應當兩人懂得反思自己,懂的欣賞對方的有優點,懂得感恩對方,想想當初談戀愛的那段時光!拿出一張紙寫下對方的優點,想想對方的好,每天感恩對方,懂得妥協和寬鬆對方,用另一個眼光看待生活和世界!

在婚姻當中兩個人要彼此尊重,不要以為結了婚謝謝 對不起 我愛你 這些詞不重要,不要認為對方做事情是理所當然,人與人之間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誰也改變不了誰,只有改變自己,影響他人!多鼓勵,多認可,多尊重彼此…夫妻之間的感情長長久久

婚姻是兩個人合作的方式,女人選擇工作不要嫌棄她不顧家,選擇做家庭主婦不要嫌棄她,男人在外面賺錢,女人照顧好家和孩子,體諒對方的辛苦,女人閒了就要去找事情做,培養自己的愛好,擁有自己的社交圈子,經濟獨立和思想獨立,當然結了婚的男女要懂得提高自己,共同學習共同進步!

夫妻之間的朋友圈子也很重要,夫妻之間的事情不要傳到朋友那裡,免得被不安好心的人聽了去,留把柄!遠離那些朋友圈愛抱怨愛產生負能量的朋友!


辣媽徐薇


看孩子的年齡,如果孩子很小很小就離婚,2歲以下就離婚的,還是儘量不要打擾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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