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疫”之机疯狂盗窃多辆电动车黄姚轻中队出手一举拿下


男子趁“疫”之机疯狂盗窃多辆电动车黄姚轻中队出手一举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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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包某海被警方抓获

2020年1月31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黄姚轻行动中队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案,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名,追回电动车13辆、电动车电池4套。

自去年12月29日以来,凤凰派出所辖区发生多起电动车被盗案件,所长辛宇航果断指令黄姚轻行动中队进行调查。黄姚轻对案件研判分析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式均为盗窃未拔钥匙的电动车,经查看调取的多方相关资料后,多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辛宇航在得知情况后,于今年1月27日成立“12·29系列盗窃案”专案组,根据作案手段、方法,将多起电动车被盗案并案侦查,初步锁定嫌疑人为1名中年男子,该男子经常在商品街附近出没。

在近期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具有同样盗窃手法的案件不断出现,辛宇航一方面组织黄姚轻行动中队深入辖区抗击病毒,另一方面对此案的嫌疑人循线追踪,伺机收网。

1月31日晚18时许,有群众报案称,其未拔钥匙的电动车被盗。黄姚轻带领队员赶到现场后,查看相关资料,确定作案人正是专案组锁定的嫌疑人,所长辛宇航立即指派民警何仁锋、杨林追踪至商品街,配合黄姚轻行动中队进行抓捕。

随后,黄姚轻、何仁锋、杨林等人从电动车入手展开调查,当晚20时许,该车最终停在商品街八巷某奶茶店门口,何仁锋进入该店后,当即认出嫌疑人,于是,队员们果断出手上前将其控制,查获被盗电动车及钥匙。

经初步讯问,犯罪嫌疑人包某海具有盗窃前科,其起初仅承认盗窃1辆电动车,对其他案件拒不交代。面对此种情况,黄姚轻在法律、政策以及充足证据等多角度进行攻心,包某海最终如实交代实施多起盗窃案件如下:

1.2019年12月29日,其在天涯区某社区附近盗窃1辆电动车后将该车停放在解放路某中学门前,然后拆卸电池出售至群众街某配件店,该车已被追回;

2.2020年1月,其在天涯区和平街附近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凤凰路某车行附近,该车已被追回;

3.2020年1月8日,其在天涯区黑龙街附近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商品街附近,拆卸电池出售至商品街十三巷某修理店,该车及电池已被追回;

4.2020年1月18日,其在天涯区羊西一巷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某小学门口,拆卸电池出售至荔枝沟路某车行,该车已被追回;

5.2020年1月21日,其在解放路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荔枝沟某酒楼门前,拆卸电池出售至荔枝沟路某修理店,该车及电池已被追回;

6.2020年1月22日,其在解放路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某社区处,拆卸电池出售至某维修店,该车及电池已被追回;

7.2020年1月22日,其在新亮巷某超市门前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商品街八巷,该车已被追回;

8.2020年1月27日,其在凤凰路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商品街八巷,该车已被追回;

9.2020年1月29日,其在羊栏路某饮品店附近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某购物中心门前,该车已被追回;

10.2020年1月30日,其在商品街八巷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凤凰路某五金店门前,拆卸电池出售至商品街十三巷某车行,该车及电池已被追回;

11.2020年1月31日,其在凤凰路某旅租门前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某村路边,该车已被追回;

12.2020年1月31日,其在某村五组盗窃1辆电动车,因该车电量不足,随后将该车丢弃在该村路边,该车已被追回;

13.2020年1月31日,其在某村五组盗窃1辆电动车,并将该车停放在商品街八巷,该车已被追回。

2月1日,黄姚轻、颜文志带领队员在商品街十三巷某车行、某摩托车修理店、荔枝沟路某修理店、某社区一家维修店处,分别将收购电池的违法行为人邢某、陈某武、何某、唐某新依法控制,分别查获被盗电动车电池4套。

据包某海交代,其认为公安机关近期将精力用在抗击疫情上而无暇破案,便心起贪念持续作案,未料终究被警方抓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包某海刑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的规定,依法对邢某、陈某武、何某、唐某新4人罚款500元。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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