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業主欠物業費,物業關停電梯,62歲男子爬九層樓後猝死,死者家屬:協商不成,將起訴物業公司, 你怎麼看?

孫淼傑


一幫連新聞都不看的人評論新聞!

首先,罵物業的先看好了,是原有公司被“業委會”解聘了,新物業是“業委會”自己找的,加的費用也是“業委會”同意的,部分業主認為收費不合理,與新的物業公司產生矛盾!

而劉女士家屬於被波及到的無辜一部分業主!因此,劉女士不光可以對新物業提起賠償,還應該報警,對“業委會”進行調查!並對“業委會”提起賠償!“業委會”幾個同意新物業入駐的人,還有那些同意新加收物業費的人,進行調查和賠償申請!

原來一平米八毛錢的物業費,竟然還嫌棄?竟然解聘便宜的,服務好的不要,去要貴的,正常的“業委會”能幹出來這事兒?要說中間沒有貓膩!有人信嗎?

如果沒有問題,新物業能跑去主動聯繫家屬聊賠償問題?

我個人觀點就是,查!嚴查!一定要查出利益方!“業委會”也好,“新物業”也罷!查出利益鏈!依法查辦!賠償由“新物業”及“業委會”共同承擔!“業委會”人員不服者,或者不賠償者,直接打成“老賴”!一定要讓他們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價!因為那是一條人命!



程添豪


我就一直不交物業費,我不是說這是多光榮的事情啊!但肯定有原因我才不交。我家是六層帶躍層的房子,沒有電梯,從住進來六樓就沒有燈,一直摸黑,屋裡靠外的牆面全部滲水,牆面全掉,哪哪漏的都是水泥牆面,到處是黴斑。物業修不好。從我住進來,三年丟了4個電動車電瓶!我交它個頭!


涼煙渡佛


我是從事物業的 我最瞧不起不交物業費的業主 能住起房子 就交的起物業費 有時間多掙點錢 啥都有了 一天拿費說事 還不夠丟人的 我在家也是業主 別人聯絡鬧事之類一概不參加 每年不等要錢 提前交費 …想噴我的 一定是不交費總鬧事的主兒…不喜 請劃過


水裡的魚也渴


全國取消物業,有業主委員會管理。費用能降下來一半。


北街以北112991226


這次我站隊物業這方!

原因如下,1,國家有物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約束業主和物業雙方。行使權利的同時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好比你去飯店吃飯,飯後付款店家才能讓你離開,你要吃霸王餐,人家下次還會歡迎你?還有去超市買東西,你付了款人家才給你吃東西。乘電梯一個道理。

2,業主要是覺得物業那裡不合理,可以拿起法律維護自己利益,現在很多小區都有業主群,如果物業真有違規操作,他也可以聯合其它業主一起維權啊!他沒有,現在這類人不少,自己法律意識淡薄,總是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沒錯,即使自己錯了,物業夜拿他沒辦法。理直氣壯的只享受權利,步履行義務!換作你是物業,你覺得冤不冤?

3,我相信有些人甚至還會說出不要物業這類話,我只能呵呵,不想詳細列出其中利弊,不想個這類人溝通,因為,知識結構不同,那類人還活在上個世紀,沒法溝通!!


延遲的幸福


我只想說,我們花錢買的樓房,是我們自己的圓子,為啥要弄幫土匪來管理我們呢?取消物業,民主生活


笑看風雲130970695


理性看待的還真不多?首先在買房時電梯是開發商為高層7層以上,國家強制規定安裝的,電梯井,樓道口都是在業主們的共灘範圍內的,也就是業主們花錢買的,所以電梯屬性為業主共有,。。。物業是業主花錢僱傭的為業主小區服務的,沒有權力停水,,停電,停汽,因為這些都各有所屬部門,物業無權干涉,除委託代收的。也是物權法給予公民居住權的必須的保障,也是開發商賣房的必須配置。但有一點,除非電梯用電,檢修保養,保險等都是物業花錢免費為業主服務的,產生費用不在物業費裡承擔的,電梯井使用權物業向業主買了的,否則,物業沒有強制的權力,只有上訴維權的手段。業主不交費也的有說法,拿不出合理的舉例,必須承擔滯納金等相關費用。本案例物業己明顯存有過錯,強制停梯不合規則,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秋來桂香


電梯是業主共有的,關停電梯是物業違法了,現如今出事了物業應該承擔責任


百雅裝飾賴在標


首先確定,物業是提供服務的部門,電梯是業主買房子時就交過錢的,物業可以不打掃衛生,不維護電梯,但沒有資格去處置電梯。如果全小區業主都不交物業費,是不是物業就有權砸了所有的房子?那位業主不交物業費可以通過行政手段去針對性地做工作,不能以停電停水停暖的手段影響全體業主的生活質量。l說到底是管理手段跟不上,處理問題簡單粗暴。我個人認為物業應擔責。電梯是我的,只是委託你管理而已。當然業主在物業提供了相應的服務後,應主動自覺地交納物業費。和諧社會靠大家。


家家樂991


取消服務,有社區站派人管理,合理收費更好。太多物業不作為,又不是一兩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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