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情延期返工這段時間企業如何結算工資?

小小吉喆



株洲龍5052075049444


這個屬於典型的“不可抗力”事件。在相關文件和行業‘’範本‘’合同中,一般對於“不可抗力”的範圍解釋和處理規則,都有明確的說明。那麼,今年的‘’疫情‘’發生的時間段又是巧之又巧,玄之又玄,恰蓬春節期間,有此一問,純屬自然。

對於重大公共事件,每個國家都有一個切合實際的規定,不論哪一個方面,都有處理和解決的辦法。國家的公共突發事件,與我們平時在簽訂各種合同裡的“不可抗力”事件應該是同步同理的。

從表象來看,今年”疫情‘’發生的時間段與春節同步,政府已規定了復工、收假的時間。也就是說,全國一樣,各單位、部門、企業、團體、個人,均以此為條件,不可違返。

那麼,你說的工資問題,大概率又是什麼情況呢?

1.政府、企、事業、國企、央企等單位及其在冊人員,那是“鐵飯碗”,不在“擔憂”之列。

2.年薪制工作人員,私營老闆、股東、合夥人,也不存在工資“之憂。”

3.此次“不可抗力”事件在國家層面,就目前時間階段不存在復工、工資之說。

此次“疫情”,若時間再次延長超過一定程度,或是足以令相關人員承受不及,國家會有應對之策的。

若你有上班單位,是按勞取酬,現在還沒有復工上班的,單位當然沒有義務發放工資。若有例外,你單位效益好、生意不錯,你的老闆是個慈善之人,可能不必憂慮,他會考慮工人的工資的。

“不可抗力”事件如果發生在其他的時間段,而且是小範圍或局部的,依照合同且正處於工作時間段或合同履行期間,符合“不可抗力”條件的事件,工資賠付符合“合同”精神,人工工資賠付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的。只是,這個是在單位與單位之間、企業和企業之間、企業和個人之間,簽訂了有效合同條件下,才可以產生的結果。

符不符合以上條件,或者你的老闆有無可能給你發工資,你一一去對照吧。

2020.2.6.


腰不折


如果本省沒有出臺延期上班的規定,那就以國家規定的時間2月3日開始算,未上班視同請假,沒有工資,企業也是受害者,不開工就沒有收入,職工應體諒企業難處,共舟共濟!


王常華1


老闆肯定不願出一個子,因為他也損失了,不但沒有一分錢賺錢,可能還面臨因工期延後而被罰款。


拉里雲


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等都不用考慮這個問題,私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只有靠政府出臺政策或憑企業業主的良心了!


淋雨的路人


1.如屬企業停工的,第一個月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標準支付,第二個月如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2.如屬企業輪崗輪休、放假的,員工在家休息期間,企業可不支付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役情當前,應同舟共濟!

無論有無規定,都應放眼長遠,相互體諒,相互扶持,共渡時艱!

是好的員工,企業才願意任你發揮;是好的企業,方能留得住優秀員工;員工應體諒企業,企業應關愛員工。尤其是當下,更易見真情,更能表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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