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蔓延時期,個人隱瞞病史實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是否要受到法律懲罰?

日月詩詞社


隱瞞,謊報,害人害已,害社會,嚴重破壞社會穩定,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鄉間小路上123


這個問題剛好是我昨天寫過的一篇文章裡談過的。在疫情蔓延時期,個人有意或者無意隱瞞自己最近的武漢旅居史或者類傳染病史,造成有疫情蔓延的危險或者疫情已經蔓延擴散的,不僅承擔法律責任,嚴重者還要涉及刑事責任。


綜合這幾天因為刻意隱瞞病史病情被拘留、罰款到最後被立案偵查者的報道,他們之間的行為都具有以下特徵:

1.在當地已經發布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之後,依舊在醫院就診時隱瞞從疫情發生地來醫院的事實;

2.在隱瞞自身病情及武漢旅居史的狀況下依舊與不特定的多人接觸;

3.隱瞞自身病情及武漢旅居史的狀況下,自己不採取任何防護措施隨意外出......

他們的行為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在疫情蔓延,全民戰疫的大環境下,更是對於公共安全的不負責,對此,《刑法》有專門的罪名嚴懲這些不顧大局,危及大眾人身安全的行為: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罪的主觀狀態是故意,即刻意隱瞞。本罪的成立,只要求隱瞞自身情況不報可能會造成疫情傳播的風險,不要求真正造成疫情傳播,因為到時再處理已經悔之晚矣。

《刑法》規定,犯本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對部分病患者以涉嫌該罪立案偵查,全是在患者明知自己具有疫情隱患的疾病,且對其勸誡無果或者情況危急,必須以儆效尤的情況下實施的,體現了《刑法》保護社會利益的終極性。

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罪主觀上為過失,而且必須得是現實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結果時本罪才能成立。

《刑法》規定,犯本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該罪立案偵查,患者一般不知道自己時病毒感染者或者是類似患者,但是心存僥倖,不聽勸阻,不遵守相關的隔離規定,接觸其他的多數人,出門不做防護措施,對當地的疫情防控公告置若罔聞,最終導致他人感染,疫情傳播。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行為人故意違反疫情防控的規定,在被醫療人員或者其他防控人員詢問檢測時,隱瞞不報武漢旅居史或者隱患病情,不配合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本罪相關法條如下: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因此,作為普通居民的一份子,我們要做的是積極配合醫療機構工作,不給國家添麻煩,對自己負責,對親人負責,更對我們所有的人民負責。

最後,向一線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致敬,你們辛苦了!!

日常更新法律小短文,歡迎評論加關注!!


廌法驛站


大家好,我是江城子夜。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問題。看到這個問題內心又十分氣憤。可以十分肯定的告訴您隱瞞病史實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定會受到法律懲罰。


我說的是瞞報、謊報疫情,不但會延誤治療、還會增加密切接觸親友的感染風險,更讓全力救治患者的醫護人員暴露在危險之中。 本是病毒的受害者,卻也成為了疫情的加害人。一人僥倖大家遭殃,這樣做太損人不利己,還觸犯了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



我們吉林已經採取了多項有效措施來防控疫情,我們都深知疫情就好像是魔鬼,我們不能讓魔鬼藏匿。其實戰勝疫情,就是與病魔較量的終極目標,消滅患者體內隱匿的“病魔”,需要科學的醫療辦法,而消滅瞞報、謊報疫情者的“心魔”,則需要強有力的法律手段!
最後在這裡我想給大家做個提醒:我們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不要聚集,減少外出,就診即要如實介紹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觸史,如有隱瞞,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哦。讓我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


江城子夜


在非常時期傳染病肆虐,有些個人違法隱瞞自己的病情傳染給他人,應當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相應的處罰。


孫大聖64070684


這種人首先是擾亂社會治安,其次是侵犯了他人的權益。這兩條就是違法犯罪嫌疑人,是應該接受法律的嚴懲不貸!嚴勵打擊違法亂紀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