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旅游导游也实行小费制,你觉得怎样?如果实行你愿意给吗?

黑马在路上


您好 非常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国内如果实行导游小费制,总的来说我是支持这个做法的。因为小费是对提供服务者的一种肯定,在国外这也是服务业人员的一个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支付小费也是一种文化,对他人劳动成果的认同。简单来说小费不是强制,是一种享受到服务后对服务者的认同。

但是小费是一种自愿,我享受到服务,认可服务,所以对提供服务者的奖励、鼓励。一旦小费制被强行加在消费者身上,这就失去了小费本身的意义,变成了强制消费。

首先旅游从业者应该摒弃行业内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不该把目光只盯在游客的钱包上,整个旅游行业从自身出发,行业自律。真正做到是服务游客。这样才会给小费制度创造条件。才能让消费者愿意为你的服务给予奖励。

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欢迎大家指正!


吃饱就睡


这个我可以谈谈我的看法。

1,什么是小费,为什么要给小费

小费一般来说,是他人给你提供服务,如果觉得服务好给的一部分费用,在国外比较盛行,这也是服务业人员的一个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另外,支付小费也是一种文化,对他人劳动成果的认同。简单来说小费不是强制,是一种享受到服务给服务人员的认同感。

2,哪些地方需要支付小费

一般来说,境外旅游很多地方是有小费习惯,因为不同国家,很多时候当地的经济落后,工资收入不高,一般是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往往小费可以作为工资以外的一个收入来源。但是很多发达国家也是有小费的习惯,特别是在经济条件好的国家,特别像高档餐厅或优雅一点的服务类场所,支付小费也是对他人的一种认可和尊重,很多地方在结账的时候会把服务费或小费直接算在账单里,餐厅一般是消费金额的15%-20%。

3,支付小费有什么好处

一般来讲,只要支付对应的费用即可,从道理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服务行业来说,也可以推动加强服务意识,因为小费不是强制,只有服务好才能有可能得到小费,如果服务人员能得到工资以外的收入,谁不开心。所以可以间接的提升服务行业的服务意思。

4,是不是就可以把小费直接算在一起了

这个简单来说,对人。因为很多其他的小费国家是有小费习惯,但我们是没有小费习惯,所以对目的地国有小费习惯,而我们没有,为了减少麻烦,我觉得可以直接算在一起,但是要明确好包含了多少的小费或服务费。

5,那我们国家可不可以也实行小费制度了

我觉得不行,虽然小费是自愿,而我们国家不是小费国家,我们也压根就没有这个习惯。如果把小费作为强制实行,就成了变相加价,并且在市场没有规范的前提下,虽然本来小费只是自愿,但是潜移默化的觉得是必须给。那就变的强制性了。另外给多少合适?少给了会不会特意的针对游客,不给是不是走到一半把我赶下去。在综合的素质和规范还没达到这一水平的时候,贸然实行小费制度,会出现问题,并且只是一部分的小旅行社试水的表现。

6,为什么会在非小费国家提出小费需求

我觉得几个原因,1,可以间接增加收入。2,旅行社销售的价格很低,为了做出低价,很多时候为了吸引游客的眼球,价格做的很低,但是旅行社要盈利,会直接从导游身上扣,导游的团队成本就增加,会用这种方式来磨平付出的成本。

所以看来,在我国实行小费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在搞乱旅游持续。这都是连锁反应,游客要低价,旅行社分解各项费用,要放低价并且要盈利,风险转嫁导游,导游或旅行社在从其他方面收取。总之也旅游就是一分钱一分货,想让自己舒心,就老老实实避开低价团,要不然还没开始,心情已经坏了一半。以上就是我的分享。



小熊跑欧洲


无论境内、境外,给导游小费这件事情,我是支持的。

导游、领队、甚至司机,在行业里都是 服务业,服务业的回馈之一,就是 小费。

小费代表著是被服务人对于服务提供人的 肯定、感谢。

虽然,我们参加团,组团社已经收了费用,费用里应该是提供了 地接服务,也就是包括了地接的导游、司机等的服务费用。理论上,可以不需要再给小费。

然而,有过出境游的都知道,即使你交了团费,旅行社都会在说明里写得清楚,每天每然要给司机、导游多少钱的小费。例如,去日本的团,司机、导游(领队)每人每天是2美金。这几乎就是你同意参加团时,就已经要放在预算支出里的费用了。

如果,境内也实行这的小费制度,同时又能真正的落实好服务,除去导游带去买东西、车上卖东西等等的惯例,只做好导游该做的服务,这种情况,我当然是愿意给的。

我过去两年参加了至少10个大陆团,几乎一半以上的团,我都给了导游(领队)小费,有的只是10元意思意思,有的则给得多些(例如八天丝路团)。我的标准就是,你给我好的服务、贴心的照顾,我给你一些感谢的回馈。


台湾自由行


境内导游实行小费,我认可但实行难度太大。

首先,境外是因为已经有了不成文的规定,吃饭给服务员小费,住酒店给行李员小费,所以国外的人已经形成习惯为服务者提供一定数额小费。而境内大环境没有实行小费的前提下只是对导游实行小费制度估计会招来很多国人的抱怨甚至攻击了,本身国民素质也没达到。

其次,国内旅游发展已经到一定程度但是还是存在一些的问题,旅游团零团费、负团费形式依然存在,在一些零团费、负团费的团中导游跟客人经常冲突不断,这个时候还让客人给小费这个根本不现实。

第三:国民素质:境内导游人员条件高中毕业就可以参加考试,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确定了整体服务标准并不高;境内很多参加低价团的客人本身素质也不高,觉得给了钱就是大爷的心态,更不可能给这个小费。

综上所述,太难了。


会上天的猪儿


一,给导游小费不苻合中国国情,我以付了旅游费为什么还要给小费不给不给就不能给。二,游客即然与旅行社鉴订了旅行协议,他们就有权利得到协议上所规定的服务,包括导游服务,反过来对导游来说,她能保质保量地为游客服务,旅行社有义务保证导游的收入。三,导游是旅行社的员工,有工资和福利待遇,出团时就不应该向游客收取服务小费,就象好多游客在去东南亚一些国家旅游,过关时候要提前准备零钱给工作人员小费,给少了吧,人家不乐意。不给反而感觉被侮辱了一样,所以,不管国内还是国外都不应该给小费,免得因为这点小事影响旅游的大好心情。四,另外,给导游支付小费有可能会降低导游的服务水准,而且会助长旅游行业的乱收费行为,为了更好发展旅游行业的进步这小费是坚决不能给的。

一个爱旅游者的心声!





鹿游汽


我认为暂时不要实行给导游小费的制度,至少不要提倡。因为:

每年国人如潮流出境游,除了异域文化风情吸引外,费用相对并不高,尤其是近邻国家的旅游明显比国内游性价比更高。但可以肯定,在出国游的相当一部分人中,对的一些风景名胜并没有去过。其中主要原因除费用外可能就是服务质量没有保障,旅游体验不舒心。

所以把国内旅游搞好不仅是拉动消费,也是满足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增强爱国情感的大好事。

问题是国人现在对旅游服务上更信赖的还是旅行社的信誉和当地的管理水平,对导游的要求应当是旅行社和当地管理部门的事,游客无能为力。如果不在旅游硬软件上下功夫,给导游小费,目前的导游素质和行业管理水平,肯定是增加管理难度,让消费者更处于被动的状态,对发育良好的旅游生态弊大于利。至于对极少数表现特别突出的导游,应当旅游社给予奖励,游客则尊其自愿。


天髙云淡风清


境内旅游导游如果实行小费制我认为是可行的,比现在某些导游强买强卖洗脑忽悠方式赚取不义之财强。出来旅游的游客本来是出来放松心情的,因为某些导游的某些行为使得一些游客高兴出来游玩,扫兴回家的事时有发生,目前国内旅游名目繁多,什么纯游团的,购物团的,高品优质团的等等,鱼龙混杂。我想旅游就要体现旅游的本质,人们出门旅游就是要住好,吃好,玩好放松心情开开心心为目的,如何达到的个目标?关健在制度,关健在导游,你有幸参加一个团碰上一个好的导游,那么你这次游玩肯定会开心的很多,如果碰上不好的导游,眼里这盯住你口袋里的钱让你多花钱,要你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买一些以次充好的东西,买一些虚高抬价的东西,你怎么会开心的呢?现在旅游制度要适当地改革,取消购物游性质组团实现导游小费制是可行的,导游服务的好,我给你小费,导游服务的优,我给多点,导游服务的不好,一分不给,国家出个指导性的标准O元到若干,完全自愿,希望国家的旅游事业蓬勃发展,每个游客出门旅游开开心心。




美丽中华更加强大


导游实行小费制或许是种创新的方法,如果是为了提升游客的满意度,体验更好的服务也是值得尝试的一种方式。但是我觉得有另一种方式也挺好,就是学习淘宝的评价制,让游客在手机或电脑上对导游进行评价,让所有报团的游客,可以根据每个导游所得到的评价或评分来自主选择导游。导游根据每次所带团的游客给的综合评分来获得此次的收入,评分等级对应收入。如果导游的服务等等能够让游客满意,我想大多数的游客还是愿意为服务买单的。总比被坑的去买几千上万的假玉石值得多。也能让导游有个良性的竞争,想要更多的游客选择自已来服务,就会想着要提升更高的评分,更高的评分选择的人就更多。当然这只是个人一个不太成熟的想法罢了。只是觉这样会减少导游带去购物的念头。


最靓的农村娃


我不赞成。

理由如下;

1.不符合中国人的消费观、价值观

老百姓就是图经济实惠,小费加大了开支。

2.国情不一样

3.助长了旅游行业的不良风气

4.少数人的小费意识,会让大多数人来买单


一头旅行的狼


  我觉得是可行的,但实现起来很难。近期这个问题也讨论得很多,已经有一些专业人士提出很多这方面的建议,只能说现还处于讨论阶段,要实现还等几年吧。下面给你引几条近期的新闻:  业内人士指出,导游服务直接面向旅行者,导游队伍的发展对旅游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零负团费、导游管理、旅游合同规范是目前旅游行业的三大问题,它们都直接或者间接与导游的薪酬体制有关。小费是游客对于导游人员提供的优质服务自愿给予的物质奖励。旅游行业应该借鉴旅游发展成熟的欧美国家的做法,鼓励游客为优秀导游服务支付小费。  国家旅游局旅游规划特邀专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旅游项目专家王兴斌认为,游客因服务满意而自愿支付,导游在这种情况下收受小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劳动所得。他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规范小费行为,在相关法规中明文写入规范旅游服务人员小费的条文。  王兴斌说:“市场逐渐成熟后,成熟的游客愿意因满意导游的服务而自愿支付小费,导游也可以因服务好而得到小费;而成熟的企业也必定可以运用良好的现代企业管理手段,常态化地实施“国内游小费”制度。  不过王兴斌也认为,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与旅游行业的业态下,盛行于市的低价旅行团尚不具备推广“国内游小费”的条件,只能先在相对中高端的旅游团中推行。同时他还主张,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参与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建立和管理。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厉新建认为,如果能够支付小费,对“强迫自费”现象应该会有一定缓解,但关键是国内游客是否有支付小费的习惯。如果没有这个习惯的话,就应该向出境团一样通过规定每人每天应该给导游多少小费。但此做法又存在着强迫收取小费的嫌疑。而支付小费要建立在游客自愿的基础上。厉新建表示,应该让导游收小费合法化,同时要规范不能让导游主动索取小费。  希望能帮到你。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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