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旅遊導遊也實行小費制,你覺得怎樣?如果實行你願意給嗎?

黑馬在路上


您好 非常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對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的,國內如果實行導遊小費制,總的來說我是支持這個做法的。因為小費是對提供服務者的一種肯定,在國外這也是服務業人員的一個主要收入來源之一。支付小費也是一種文化,對他人勞動成果的認同。簡單來說小費不是強制,是一種享受到服務後對服務者的認同。

但是小費是一種自願,我享受到服務,認可服務,所以對提供服務者的獎勵、鼓勵。一旦小費制被強行加在消費者身上,這就失去了小費本身的意義,變成了強制消費。

首先旅遊從業者應該摒棄行業內一些不成文的規定,不該把目光只盯在遊客的錢包上,整個旅遊行業從自身出發,行業自律。真正做到是服務遊客。這樣才會給小費制度創造條件。才能讓消費者願意為你的服務給予獎勵。

以上是我個人的意見,歡迎大家指正!


吃飽就睡


這個我可以談談我的看法。

1,什麼是小費,為什麼要給小費

小費一般來說,是他人給你提供服務,如果覺得服務好給的一部分費用,在國外比較盛行,這也是服務業人員的一個主要收入來源之一。

另外,支付小費也是一種文化,對他人勞動成果的認同。簡單來說小費不是強制,是一種享受到服務給服務人員的認同感。

2,哪些地方需要支付小費

一般來說,境外旅遊很多地方是有小費習慣,因為不同國家,很多時候當地的經濟落後,工資收入不高,一般是相對比較落後的國家或地區,往往小費可以作為工資以外的一個收入來源。但是很多發達國家也是有小費的習慣,特別是在經濟條件好的國家,特別像高檔餐廳或優雅一點的服務類場所,支付小費也是對他人的一種認可和尊重,很多地方在結賬的時候會把服務費或小費直接算在賬單裡,餐廳一般是消費金額的15%-20%。

3,支付小費有什麼好處

一般來講,只要支付對應的費用即可,從道理上講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從服務行業來說,也可以推動加強服務意識,因為小費不是強制,只有服務好才能有可能得到小費,如果服務人員能得到工資以外的收入,誰不開心。所以可以間接的提升服務行業的服務意思。

4,是不是就可以把小費直接算在一起了

這個簡單來說,對人。因為很多其他的小費國家是有小費習慣,但我們是沒有小費習慣,所以對目的地國有小費習慣,而我們沒有,為了減少麻煩,我覺得可以直接算在一起,但是要明確好包含了多少的小費或服務費。

5,那我們國家可不可以也實行小費制度了

我覺得不行,雖然小費是自願,而我們國家不是小費國家,我們也壓根就沒有這個習慣。如果把小費作為強制實行,就成了變相加價,並且在市場沒有規範的前提下,雖然本來小費只是自願,但是潛移默化的覺得是必須給。那就變的強制性了。另外給多少合適?少給了會不會特意的針對遊客,不給是不是走到一半把我趕下去。在綜合的素質和規範還沒達到這一水平的時候,貿然實行小費制度,會出現問題,並且只是一部分的小旅行社試水的表現。

6,為什麼會在非小費國家提出小費需求

我覺得幾個原因,1,可以間接增加收入。2,旅行社銷售的價格很低,為了做出低價,很多時候為了吸引遊客的眼球,價格做的很低,但是旅行社要盈利,會直接從導遊身上扣,導遊的團隊成本就增加,會用這種方式來磨平付出的成本。

所以看來,在我國實行小費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講是在搞亂旅遊持續。這都是連鎖反應,遊客要低價,旅行社分解各項費用,要放低價並且要盈利,風險轉嫁導遊,導遊或旅行社在從其他方面收取。總之也旅遊就是一分錢一分貨,想讓自己舒心,就老老實實避開低價團,要不然還沒開始,心情已經壞了一半。以上就是我的分享。



小熊跑歐洲


無論境內、境外,給導遊小費這件事情,我是支持的。

導遊、領隊、甚至司機,在行業裡都是 服務業,服務業的回饋之一,就是 小費。

小費代表著是被服務人對於服務提供人的 肯定、感謝。

雖然,我們參加團,組團社已經收了費用,費用裡應該是提供了 地接服務,也就是包括了地接的導遊、司機等的服務費用。理論上,可以不需要再給小費。

然而,有過出境遊的都知道,即使你交了團費,旅行社都會在說明裡寫得清楚,每天每然要給司機、導遊多少錢的小費。例如,去日本的團,司機、導遊(領隊)每人每天是2美金。這幾乎就是你同意參加團時,就已經要放在預算支出裡的費用了。

如果,境內也實行這的小費制度,同時又能真正的落實好服務,除去導遊帶去買東西、車上賣東西等等的慣例,只做好導遊該做的服務,這種情況,我當然是願意給的。

我過去兩年參加了至少10個大陸團,幾乎一半以上的團,我都給了導遊(領隊)小費,有的只是10元意思意思,有的則給得多些(例如八天絲路團)。我的標準就是,你給我好的服務、貼心的照顧,我給你一些感謝的回饋。


臺灣自由行


境內導遊實行小費,我認可但實行難度太大。

首先,境外是因為已經有了不成文的規定,吃飯給服務員小費,住酒店給行李員小費,所以國外的人已經形成習慣為服務者提供一定數額小費。而境內大環境沒有實行小費的前提下只是對導遊實行小費制度估計會招來很多國人的抱怨甚至攻擊了,本身國民素質也沒達到。

其次,國內旅遊發展已經到一定程度但是還是存在一些的問題,旅遊團零團費、負團費形式依然存在,在一些零團費、負團費的團中導遊跟客人經常衝突不斷,這個時候還讓客人給小費這個根本不現實。

第三:國民素質:境內導遊人員條件高中畢業就可以參加考試,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也確定了整體服務標準並不高;境內很多參加低價團的客人本身素質也不高,覺得給了錢就是大爺的心態,更不可能給這個小費。

綜上所述,太難了。


會上天的豬兒


一,給導遊小費不苻閤中國國情,我以付了旅遊費為什麼還要給小費不給不給就不能給。二,遊客即然與旅行社鑑訂了旅行協議,他們就有權利得到協議上所規定的服務,包括導遊服務,反過來對導遊來說,她能保質保量地為遊客服務,旅行社有義務保證導遊的收入。三,導遊是旅行社的員工,有工資和福利待遇,出團時就不應該向遊客收取服務小費,就象好多遊客在去東南亞一些國家旅遊,過關時候要提前準備零錢給工作人員小費,給少了吧,人家不樂意。不給反而感覺被侮辱了一樣,所以,不管國內還是國外都不應該給小費,免得因為這點小事影響旅遊的大好心情。四,另外,給導遊支付小費有可能會降低導遊的服務水準,而且會助長旅遊行業的亂收費行為,為了更好發展旅遊行業的進步這小費是堅決不能給的。

一個愛旅遊者的心聲!





鹿遊汽


我認為暫時不要實行給導遊小費的制度,至少不要提倡。因為:

每年國人如潮流出境遊,除了異域文化風情吸引外,費用相對並不高,尤其是近鄰國家的旅遊明顯比國內遊性價比更高。但可以肯定,在出國遊的相當一部分人中,對的一些風景名勝並沒有去過。其中主要原因除費用外可能就是服務質量沒有保障,旅遊體驗不舒心。

所以把國內旅遊搞好不僅是拉動消費,也是滿足人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增強愛國情感的大好事。

問題是國人現在對旅遊服務上更信賴的還是旅行社的信譽和當地的管理水平,對導遊的要求應當是旅行社和當地管理部門的事,遊客無能為力。如果不在旅遊硬軟件上下功夫,給導遊小費,目前的導遊素質和行業管理水平,肯定是增加管理難度,讓消費者更處於被動的狀態,對發育良好的旅遊生態弊大於利。至於對極少數表現特別突出的導遊,應當旅遊社給予獎勵,遊客則尊其自願。


天髙雲淡風清


境內旅遊導遊如果實行小費制我認為是可行的,比現在某些導遊強買強賣洗腦忽悠方式賺取不義之財強。出來旅遊的遊客本來是出來放鬆心情的,因為某些導遊的某些行為使得一些遊客高興出來遊玩,掃興回家的事時有發生,目前國內旅遊名目繁多,什麼純遊團的,購物團的,高品優質團的等等,魚龍混雜。我想旅遊就要體現旅遊的本質,人們出門旅遊就是要住好,吃好,玩好放鬆心情開開心心為目的,如何達到的個目標?關健在制度,關健在導遊,你有幸參加一個團碰上一個好的導遊,那麼你這次遊玩肯定會開心的很多,如果碰上不好的導遊,眼裡這盯住你口袋裡的錢讓你多花錢,要你買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買一些以次充好的東西,買一些虛高抬價的東西,你怎麼會開心的呢?現在旅遊制度要適當地改革,取消購物遊性質組團實現導遊小費制是可行的,導遊服務的好,我給你小費,導遊服務的優,我給多點,導遊服務的不好,一分不給,國家出個指導性的標準O元到若干,完全自願,希望國家的旅遊事業蓬勃發展,每個遊客出門旅遊開開心心。




美麗中華更加強大


導遊實行小費制或許是種創新的方法,如果是為了提升遊客的滿意度,體驗更好的服務也是值得嘗試的一種方式。但是我覺得有另一種方式也挺好,就是學習淘寶的評價制,讓遊客在手機或電腦上對導遊進行評價,讓所有報團的遊客,可以根據每個導遊所得到的評價或評分來自主選擇導遊。導遊根據每次所帶團的遊客給的綜合評分來獲得此次的收入,評分等級對應收入。如果導遊的服務等等能夠讓遊客滿意,我想大多數的遊客還是願意為服務買單的。總比被坑的去買幾千上萬的假玉石值得多。也能讓導遊有個良性的競爭,想要更多的遊客選擇自已來服務,就會想著要提升更高的評分,更高的評分選擇的人就更多。當然這只是個人一個不太成熟的想法罷了。只是覺這樣會減少導遊帶去購物的念頭。


最靚的農村娃


我不贊成。

理由如下;

1.不符合中國人的消費觀、價值觀

老百姓就是圖經濟實惠,小費加大了開支。

2.國情不一樣

3.助長了旅遊行業的不良風氣

4.少數人的小費意識,會讓大多數人來買單


一頭旅行的狼


  我覺得是可行的,但實現起來很難。近期這個問題也討論得很多,已經有一些專業人士提出很多這方面的建議,只能說現還處於討論階段,要實現還等幾年吧。下面給你引幾條近期的新聞:  業內人士指出,導遊服務直接面向旅行者,導遊隊伍的發展對旅遊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零負團費、導遊管理、旅遊合同規範是目前旅遊行業的三大問題,它們都直接或者間接與導遊的薪酬體制有關。小費是遊客對於導遊人員提供的優質服務自願給予的物質獎勵。旅遊行業應該借鑑旅遊發展成熟的歐美國家的做法,鼓勵遊客為優秀導遊服務支付小費。  國家旅遊局旅遊規劃特邀專家、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旅遊項目專家王興斌認為,遊客因服務滿意而自願支付,導遊在這種情況下收受小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勞動所得。他建議政府主管部門可以規範小費行為,在相關法規中明文寫入規範旅遊服務人員小費的條文。  王興斌說:“市場逐漸成熟後,成熟的遊客願意因滿意導遊的服務而自願支付小費,導遊也可以因服務好而得到小費;而成熟的企業也必定可以運用良好的現代企業管理手段,常態化地實施“國內遊小費”制度。  不過王興斌也認為,在當今的社會環境與旅遊行業的業態下,盛行於市的低價旅行團尚不具備推廣“國內遊小費”的條件,只能先在相對中高端的旅遊團中推行。同時他還主張,政府主管部門應該參與相關內容的法律法規建立和管理。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遊管理系主任厲新建認為,如果能夠支付小費,對“強迫自費”現象應該會有一定緩解,但關鍵是國內遊客是否有支付小費的習慣。如果沒有這個習慣的話,就應該向出境團一樣通過規定每人每天應該給導遊多少小費。但此做法又存在著強迫收取小費的嫌疑。而支付小費要建立在遊客自願的基礎上。厲新建表示,應該讓導遊收小費合法化,同時要規範不能讓導遊主動索取小費。  希望能幫到你。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