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在打击非法借贷,是不是以后借钱都可以不用还了?你怎么看?

孤城897


朋友你好,评论很到位。出借人是出于什么目地。是真正帮助你的,摔锅卖铁去捡破烂都应该慢慢还。有一大部分是谋取暴利为目地,剥削他人。成为新社会的寄生虫,有意扰乱了新中国的经济秩序。如果你不去放高利贷。社会上会减少矛盾。有很多人用各种诱惑方法去刺击投资者。投资者赔赚与出借人无关。他们忘记了投资有风险。现在社会把风险全部推给了借款人。出借人难道一点风险都不承担吗?借钱人已经是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无家无归,再去东告西告。这样做有意义吗?中华民族的民族情同胞情哪去了?何必那么残忍,抬抬手大家都过去了,将来借钱人会感激社会。也会感激那些高素质的出借人的。


用户2544919735655


你的想法是错误的。国家打击的非法借贷是打击非法高利贷,职业放贷人,无金融许可证的放贷机构。

首先,任何人和公司在中国只要有正规的合同,且利率在法律规定的年化24以下任何借贷都需要还款。如果年化24超过了达到36以上,利息部分是不用还款,但借款本金必须还款。

其次,任何人欠钱不还。借款人都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因为没有说哪个人的钱是简单来的,基本都是辛苦赚来的。

再次,对于非法。放贷人或者高利贷。这种钱我建议不需要去借,如果说借了也不要害怕,协商,起诉。归还本金。因为只要这个债务存在,则,必须有人去归还这个债务。并不是说。放高利贷的人抓进去坐牢,你借他的钱,本金就可以不还。

如果你已归还超过本金之外的利息则不需要支付剩余的本金和你的这种思想是典型的老赖思想。要不得。真信,如果出了问题,高铁,飞机做不了。现在甚至会影响到子女读书,考大学,当兵等等各个方面。

所以。借钱只要在法律规定的利率之内,所有的人都需要按时还款。不要有任何的侥幸思想。也不能有任何的占便宜思想。


暖男财经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严打以来,全国各地的涉黑分子开始浮出水面,随之“高利贷”这个词汇在群众的视野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什么是“高利贷”呢?

“高利贷”顾名思义就是高利息,也就是超出两分利息的属于高利贷,对于高利贷大家都是深恶痛绝的,随着扫黑除恶开展以来不少以暴力相威胁的放高利贷人员陆续被抓,对借高利贷的人来说可谓是大快人心,那么是不是现在借了高利贷都不用还了呢?

第一种:(可以不还)如果你借了高利贷况且加的利息已经超过了本金,你可以选择不还,因为对方起诉到法院也是败诉,现在聪明的放高利贷的人都不会铤而走险,也不回暴力催收什么的,所以这个钱不还也没事。

第二种(要还)如果你加的利息没超过本金那必须要还的,对方起诉到法院一定会胜诉,并且在法定范围内连本带息都要还给人家!

所以建议大家不管是不是高利贷,毕竟是欠人家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钱了可以和借款人商谈,不要一味的去躲避,不然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石头聊案件


不请自来,莫怪莫怪🙏🙏🙏

“非法借贷,借钱是不是不用归还”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俗话说的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国家正在打击的是非法放贷,借款人是不打击的,反而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非法放贷

一、什么是非法放贷:

非法放贷:是指违法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1. 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放贷与民间借贷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民间借贷是以资金融通为目的,而非法放贷是以营利为目的。

  2. 经常性:两年内出借资金达到10次以上;

  3. 不特定对象:司法实践中,一般指3人以上;

二、非法放贷的表示形式:

非法放贷的表现形式有很多,例如:

  1. 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活动;

  2. 虚假宣传,降低借款门槛,隐瞒实际利息,引诱学生借贷的“校园贷”;

  3. 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没有固定客户群体的“现金贷”;

  4. 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虚增债务、砍头息”的“套路贷”;

  5. 利用黑恶势力的保护或者协助放贷的;

  6. 套路金融机构的贷款后又高利转贷的;

三、怎么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实施非法放贷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如何理解:年利率超过36%(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都属于实际年利率的范围内)有非法放贷的行为,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 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2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非法放贷的数额以实际出借的本金金额认定。)

  2.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8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400万元以上;(除去借款人收到的本金以外,放贷人收到的全部财物都属于非法所得。)

  3. 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50人以上,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150人以上;

  4. 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是否需要归还?

答案是肯定的,不管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是非法放贷,本金及相应的年利率在24%以内的利息都是需要归还的。

非法放贷在本质上还是属于借款合同,只是放贷的行为和年利率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借贷的年利率分为两条红线三个区间:

  1. 0≤年利率≤24%,属于法定债务,借款人需要全额归还;

  2. 24%<年利率≤36%,属于自然债务,法律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也就是说,借款人不还该部分利息也没事,还了也不能要求出借人返还;

  3. 36%<年利率,法律不支持,借款人不需要归还该部分利息,已经归还的,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综上,借款人借了放贷人的钱,还是需要归还本金及年利率在24%以内的利息的。

以上是我关于“国家现在打击非法借贷,是不是以后借钱都可以不用归还了”问题的一些个人观点,有不同见解欢迎在评论区讨论,谢谢!

关注我@法学小课堂 一起学习法律新知识。

#普法叨叨叨# #法律小讲堂# #套路贷#


法学小课堂


别太高兴了,很多套路贷都是有后台支持的,故意放高利贷比如里面的循环额度等套路贷,砍头息、等,国家想要打倒这些吸血鬼很不容易除非有决心来整治这种乱象,很多网络贷款都是坑让你压力更加沉重,比如京东金融里面的《借钱》正规的只有两三家,其它的基本是高息和套路贷《马上金融–来钱花》借了钱让你永远都还不完的一个产品借几千还几万!不明白京东金融怎么会以前挺好个投资理财的产品现在怎么成了很多套路贷的帮凶,国家不会打击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高息贷款的,所以不要期望太高!唯一的办法就是别碰这些网络贷款,用上了你就永远别想有脱离苦海的日子了,借几千还几万每期都给你发短信账单!让你不知道具体的本金多少利息多少就给你发一个钱数,你算来算去就是不对你也没有办法明明知道还款吃亏上当你还是要还!网络贷款欺诈的就是那种着急用资金周转的人,所以千万别去碰什么网络贷款你死不死跟它们没关系,你还不还钱才是他们在意的!




随意怡然


老赖借钱的时候利息是满口同意的,而且还有担保人,求人借钱,还不了时反咬一囗说是高利贷,这种人渣法律如保护的话人人愿意当老赖,把别人的钱骗借来告他一个高利贷反败为胜,天下的大好事,法院应当一分为二分析,对自愿借高利息的让他承担责任,这是社会信用的大事,不能丛容这种失信借钱人


斯人947


国家现在打击非法借贷,是不是以后借钱都可以不用还了?你怎么看?

关于这问题我认为借款人要还钱的,具分析如下。

一、非法借贷的认定及其处理

非法借贷指的是贷款利率高于银行四倍,除国家允许的可从事借贷业务的公司外(例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公司之间借贷也是非法的。

1、年化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的是非法借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适用第26条的规定具体为3个情况:

(1)借贷利率<=24%的,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这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肯定是要还;

(2)24%

(3)借贷利率>36%的,法院不支持。这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

《合同法》第12章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借贷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是非法借贷。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及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关于企业借贷利息处理。对企业之间非法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只返还本金,不计利息。


3、借贷行为不合法的是非法借贷。

在借贷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是非法借贷。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上面5种不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借贷合同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借款按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只返还本金,不计利息。


综上所述,国家在打击非法借贷过程中,合法借贷的,借款人要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非法借贷的,只偿还借款本金。无论哪种借贷,只要钱进了借款人的口贷,都是要还钱的,没有说不用还钱的。


大家有什么不同看法,请在下方留言讨论。请关注我头条号“老虎子微见”,让我们在学习中进步和成长!


虎子财经


每当看到这个问题,我都挺震惊的。当今社会是怎么了?以前如果谁借了钱,都是生怕别人知道,有了钱都是赶快还上!毕竟借钱不是一件特别光彩的事情。当今社会是借了钱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整天先盼着这个平台倒闭那个平台跑路。我就想问你们一句话,什么时候是个头哇?努力挣钱,早日上岸才是王道。

国家打击非法借贷。有的人借了一个平台。感觉各种利息费用非常不合理。可我就不懂你为什么要后续还要借十几个,20几个这种平台呢?以贷还贷。?一错再错。?还是抱有侥幸心理?

我不支持高利贷。(国家规定三分利息以上的贷款。)但同时我也不赞同那些,得过且过。一错在错。明知道是坑还往里跳的人群!

奉劝所有老铁。有债务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逃避问题!别人的钱永远是别人的,只有自己挣的钱才是自己的。努力挣钱,早日上岸才是王道,其他都是扯犊子。

有朝一日你成功了。没人会记得你的过去。


春哥讲支付


不管借的谁的钱,都是应该还的。

如果你已经还够本金了,再给你要,你可以报警。

如果借了以后你一分钱都没还,别人找你要,你张嘴就说高利贷,那么你也得讲良心。

如果对方在要账的过程当中,不管有没有利息,只要他要账的时候,有了过分的行为,你也可以报警。

如果因为别人的利息高就可以不还,他这个是热闹了,将会催生出无数的老赖。

以后只要我借钱的时候,我就故意在借条上写利息5分钱,然后还上一个月利息再报警就说对方是高利贷,然后不还了。

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唐塔正和


首先任何一个生意必须建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非法放贷(不管是不是高利贷)因为你首先已经违法了国家法律,你没有放贷资格,没有执照,没有经营许可证,没有纳税,没有受到国家监管,所以你的本金及利息都属于犯罪资本,当然不可能再归还给你,非法经营就好比你买假冒伪劣产品、有毒食品,难道国家还要保证你的原料资金保本吗?还要保证你的成本不受损失吗?都说了是非法经营了,自然你的经营本金肯定没有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