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市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


乌海市市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


截至2月5日,我市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

患者王某,男,25岁。1月18日自河南郑州返回乌海。2月2日,由于其母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同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立即对密切接触者王某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该患者于2月3日凌晨2时0分由120负压车安全送达市传染病院进行隔离治疗。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经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按照就地原则和“四集中”要求,目前患者在我市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5日早患者体温36.3度,生命体征平稳,给予抗病毒等对症治疗。疾控部门对患者进行流调及密切接触者追踪,截至目前,确定密切接触者23人,正在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患者王某与其父母于2020年1月17日22:35时由郑州市乘坐中国国航CA8296航班,于1月18日0:15时到达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于11:03时,乘坐K1517次列车返回乌海。

针对我市已经出现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市疾控部门建议大家近期减少出行,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避免近距离接触有咳嗽、发烧病人,防止飞沫传播。出门谨记按标准戴口罩,减少感染风险。一旦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就诊,不要凭经验随意用药,并告知医务人员近期接触人员情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