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确保及时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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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确保及时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

北极星固废网讯:2月3日,记者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确保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有效防范二次污染,近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湛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为“指引”),全力指导支持做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环保贡献。

《指引》对象涵盖收治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单位等,并对以下五个方面内容作出明确指引: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收集、贮存与交接。定点收治医院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根据指引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收集、专用贮存区域、交接台账管理。

二是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运输、暂存与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根据指引,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合规配置、医疗废物运输路线选择、运输车辆及处置作业区域现场消毒,以及加密医疗废物收集频次、开辟处置隔离区域等具体工作要求,确保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优先及安全处置。

三是规范卫生防护。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根据指引要求,落实防护培训、防护装备储备、防护措施等相关工作要求。

四是规范应急处置。设置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单位,当现有处置能力无法满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需求时,将采用生活垃圾焚烧炉作为终端应急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

五是规范其他技术要点。参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环办〔2009〕6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其他技术要点。

原标题: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指引 确保及时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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