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唯一一个允许持猎枪的少数民族,能歌善舞,没有本民族的文字


说到北方少数民族,很多人都会联想到游牧民族。其实,除了游牧民族外,还有渔猎民族。 渔猎民族发源于贝加尔湖附近,包括满洲人、锡伯人、赫哲人、鄂伦春人、鄂温克人等。其中,鄂伦春族是世居我国东北部地区的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为8659人,数量居于倒数第六。

鄂伦春这一族称,在1640年4月28日是以“俄尔吞”出现的。1683年以后,文献中多次出现“俄罗春”、“鄂罗春”、“鄂伦春”等不同写法。从1690年10月始,“鄂伦春”才作为统一的族称固定下来。“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即“使用驯鹿的人们”。

鄂伦春族有本民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但没有文字,曾学习使用过满文,现在主要使用汉文。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所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老玛斯”图腾。

鄂伦春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无论男女老少,都会唱歌跳舞。每当打猎归来或是喜庆节曰,都要载歌载舞,内容多是歌颂大自然和爱情、叙述狩猎生活和反抗斗争。

上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禁枪,但鄂伦春族是个例外,依然保留着在每年冬天使用猎枪打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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