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检察转播】重庆:批捕一起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

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汪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庆市政府于1月24日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犯罪嫌疑人汪某以自己60岁“脱花甲”为由,准备于1月28日举办十余桌生日宴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当地村委会要求其停办。1月26日上午9时许,汪某携带鞭炮、汽油来到位于二楼的村委会服务大厅,在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协商未果后,在自己腰间捆上鞭炮,往胸前浇上汽油,并关上服务大厅大门,手持打火机拟点燃鞭炮、汽油,恐吓并威胁村委会同意其举办生日宴席。案发时,服务大厅内有4名村干部正在上班,一楼村卫生室有十余名群众正在看病就医。接警后,永川区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汪某予以控制。

案发后,永川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该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汪某的诉讼权利,讯问了汪某,审查了全案证据,依法对汪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