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老闆,在員工辭職前,向辭職員工學習專業技能,大家如何看待老闆的這種行為?

小清新shoes


我上次離職的時候老闆更過分,等於是要幫他搞培訓,由於不要把關係搞的太僵,答應時間一個月,我只負責教,不包會。教程手冊都寫了,至於能不能學會,我不包。具體教什麼我這裡就不說了,反正我說清楚了,要是去外面學交幾萬都未必可以學會的。後來被培訓的幾個月才掌握的。不想多說,這樣的公司無語了,要是待遇好,我也不會走啦,小公司 呵呵。


迷城浪子


您好,在回答您的問題前,先分享這樣一個小故事:

有一艘船在大海上航行,船上的人因為“身在廬山中,不識真面目”,不知道船整體看起來是什麼樣,不知道到底有多大。

有一天,船長髮現儲存的淡水不多了,只能踹掉幾個船工,讓他們乘快艇走了。

在踹其中一個修甲板的船工時,船長怕甲板壞了沒人修,就親自請教他是怎麼修的。然而,只有十天的時間就要踹掉他了,船長只學了個皮毛,頂多就是敲敲打打。

而這位船工有多年航海經驗,甲板發出哪種聲音是正常的,哪種聲音說明有問題,他都瞭如指掌。而這些,船長在十天的時間內是聽不出來的,況且,他還要掌舵。

就這樣十天過去了,半個月過去了,船上的人越來越少。船長感覺自己的知識越來越豐富,他彷彿看到了自己在巨浪中搏擊,最終達到“理想的彼岸”。

然而

被踹的船工乘快艇離船越來越遠,也能看清“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廬山”了。哇嘞,這規模,小得嚇(he,第四聲)人!終於一個buling buling的小波浪來了,船翻了。

為什麼這麼說?

一個船長親力親為辦所有事的船能有多大?

一隻船長不掌舵而去修甲板的船隻,能找到正確的航向嗎?

回到現實

您是提前打的離職報告,明智~

不說其他的了,您可以提前找工作,為以後規劃了。

至於現在,如果你們之前關係不錯,適當就當指導新人了;如果關係差,又不想要這個月的工資,那可以考慮其他方案,你懂滴!

如果你在乘快艇的時候看到了我,記得給我一個大大的贊!

我是投融界服務,儘量做到每個回答都是原創!快來關注我吧~

投融界服務


看法如下:

一、老闆的格局太小:

這裡說的格局小是中性描述,不含貶義。可能是老闆本人很小氣,也可能是公司運轉不力,資金緊張。您選擇離開是明智之舉;

二、老闆的想法不現實:

網站後臺操作、前段代碼、網站SEO優化等技術確實比較基礎,可以通過師帶徒的方式學會。不過以老闆的身份去學具體業務,還要在短期內掌握,並且在工作中具體操刀,那就極度不現實且不明智了!一是不可能短時間內掌握,並達到應用水平。二是即使做到了,老闆本身統籌規劃全公司發展的工作就會受到影響。作為公司負責人,不想著開源,一味追求節流,甚至到自己去做業務的程度,十分不現實,會影響公司正常發展;

三、建議題主按照老闆的要求去做:

如果雙方已達成協議,再過十幾天後你可以順利離職的話,建議按照老闆的要求來。俗話說得好:“無錢莫入眾,言輕勿勸人”。您現在的位置是員工不要想著能勸通老闆改變他早就做好的決定。既然還在公司,就抱著對公司負責任的態度把相關只是教給老闆,這樣無論以後他是都能成功自己完成業務,您都無愧於心!事實是最好的勸誡,按他的想法來,讓事實給老闆啟示是最好的,畢竟上下級一場,老領導學到些東西,也有一定好處,也許當他知道專業不是那麼好搞的時候,就會毫不猶豫地招聘新人了。事在人為!我覺得題主可以一邊借教老闆專業知識的機會提升自己的表達能力、順便複習一下自己的專業,何樂而不為呢?

最後願您調整好心態,工作一切順利!

我是職場助手熊小妹,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職場助手熊小妹


這種情況在職場不少見。員工要離職了,職場要求離職者將接手的人教會再走,否則是各種的理由拖住離職者。離職者教的是不情不願,學的人也是不明不白,職場不滿意,耽誤工作,影響關係。

下面我說說我對此事的看法。

我不贊成要求離職者傳授專業技能的做法

理由是:

要求離職者白白地傳授專業技能,是義務的增加,財富的侵佔,利益的剝奪。專業技能是離職者自身的資源,是其在職場生存和發展的資本,具有私人屬性。專業技能的獲得是有代價的。學習費用投入,時間成本,腦力和體力勞動的價值等等。

要求離職者無償傳授專業技能,是對稀缺資源的攤薄,是在削弱擁有稀缺資源者的職場競爭力。 專業技能唯其專業,所以稀缺,因為稀缺,所以寶貴。每一次的傳授都是資源的分享,需要得到資源者付出價值來交換,以彌補傳授者資源的損耗。

按規矩辦,爽快放人,否則,可能都有損失

理解離職行為,予以放行,哪怕是百般的捨不得。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離職有各種原因,有對現職場不滿的,有另謀高就的,有被迫離開的,有自願走的,有客觀原因走的,有主管因素去的……不管什麼原因,理解尊重其選擇,先予以挽留,留不住的,則遂其心願。

對於去意已決的人,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不如,爽快地放人走,不使絆子,不傷感情,順利地辦手續。

有許多職場,在員工離職時,不爽快,如要求離職者對接手的人包教包會,這是無理的。

離職者沒有義務包教包會。以包教包會為條件,羈絆住離職者,近乎於無賴,是刁難,是脅迫,是對離職者權利的損害。最終要就離開了但也有了怨氣,要就打了官司,損害了職場形象,要就鬧得魚死網破,各自受損。何必呢?

我的做法,或許可供參考

遇到員工離職,我會這麼做:

給予方便,溫暖人心。我在一路綠燈,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會開一個會,對離職者的人品、業務技能、工作業績等給予很好地評價,對離職者的離開表示不捨,對離職者的未來表示良好的祝願,另外搞一次聚餐予以送行。如此,既暖了離職者的心,也讓現有員工感受到職場做事規矩,講人情,不絕情,不會人走茶涼。


誠懇求助,不提非分要求,不強人所難。如果我有需要離職者幫忙的事,我會誠懇請其出手相助,如對接手的人予以指導,離職者會用心去做的。我會找一個基本技能能夠接手工作的人,再經過離職者用心輔導,就能很快把工作接過來。對於離職者,接手的人有基礎,學得快,工作自然交接得快,縮短了交接時間,離職者可以加快離職進度,怎麼會不用心教呢?我可以欣慰地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離職者拂我的面子。

播撒情誼的種子,來日有所收穫。因為走的時候留下了情誼,以後互相有用得著的地方都會給予幫助。即使是離開了,如果接手的人遇到當時交接時沒有考慮到的問題,還可以向離職者諮詢,也有離職者來現場指導的。而離職者儘管已經離職,但畢竟是我們職場出去的人,我們是孃家人,會給予離職者一定的幫助,支持其在新職場立足和發展。

每一個離職的人,都是職場的資源,職場也是每一個離職者的堅強後盾。廣結人緣,對離職者和職場的發展都有所助益。


紅楓詩箋


你的這個老闆真的是把聰明用錯了地方,也太天真了,完全就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根本無意義。道理很簡單,你的工作是網站運營、網絡維護、系統開發,這些工作都是非常專業的事情,你現在要辭職了,你的老闆讓你教他做這些工作,其目的就是不想招人頂替你,他想自己做這一塊的工作,然後省一筆工資,看上去老闆很聰明,但實際上太天真。因為大家都明白,網站維護程序開發這些工作不是一天兩天能學會的,你老闆根本就沒有這個基礎,他學這些東西完全就是浪費時間。作為老闆,核心的工作是開發客戶、制定戰略,像這種具體的事務性工作有專業人士來做就可以了。所以你的老闆根本就是分不清事情的輕重,他這樣做只會什麼事情都做不好,會把自己的公司給拖垮。所以你們這個老闆聰明用錯了地方,不注重客戶的開發和戰略的制定執行,反而總想著如何省工錢,是捨本逐末、本末倒置的做法,這是要不得的。

不過從創業艱難、生意難做、成本高企的角度考慮,我又挺理解你的老闆這種行為的。你說的沒錯,老闆就是想自己接手你的工作,省一筆人工成本,這對老闆而言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現在做生意真的很難,錢不好賺,作為老闆壓力是非常大的,所以能省則省,這也是一種很樸素的想法,也無可厚非。尤其是你快要走人了,老闆想要迫切、全面的學會你的工作技能也很實際,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你也沒必要心有芥蒂,老闆想學,那就教他吧,能教多少是多少,反正你的技能老闆是學不全的,他只能學個皮毛,對你沒什麼不好的影響,教到離職那一天就行。

但是我敢肯定,這種專業技能無論你怎麼教老闆都學不通的,“臨時抱佛腳”從來就沒啥太大的作用,你走之後,關於公司網站維護、運營、程序開發等工作必然會終止,老闆到時候還是會重新招人的,因為老闆學的那點東西根本不會操作,而且隨著業務的變化、系統的升級、新問題的出現等,老闆自己絕對沒辦法解決這些專業問題,最終他必須招聘專業的人員來做這個工作。這個結果是一定的,只不過目前老闆把工作想的太簡單了,等到了他無法解決的時候,老闆才會明白這個道理。

總之,你們老闆的這種行為看似有點不著調,但其實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你作為即將離職的員工,就多理解理解吧,能幫老闆一點就儘量幫一點,反正也沒幾天時間了,都不容易,相互理解就行。


Sir聊HR


現在公司拖著你不讓你離職,不給你結算拖欠你的工資和補償款,這個事情公司有很大的責任,建議你不要再傻傻的留在公司裡面白乾活,要及時的提出抗議和及時的申請勞動仲裁。

你遇到的問題其實就是你身上有很多的技術和本領,離職以後沒有人能接替你。

可是話說回來,如果這些專業技能是在入職之前學的,你完全沒有義務交還給公司或交給老闆,浪費了你一個多月的時間,又不給你工錢,你可以立刻申請勞動仲裁。

當然,如果這些專業技能是公司給你培訓和提高的機會從而使你學習到的,並屬於你離職之前你的崗位所擔負的工作職責的,那你必須要與崗位接任者進行工作交接。

可能有的人會問:工作交接是否必須做到要讓接任者能夠上手你離職之前的崗位所有工作?有的人他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而接任者未必能在一個月內到任,到任後也未必能夠在短短几天裡面學會並掌握這些崗位的工作。這種情況最容易產生用工糾紛。

其實這個問題已經屬於管理上的風險已經出現的後果,就是公司把各大工作全部攬在一個人的身上造成的後果。(與之相對的,是我們看到的某些大的公司,同一塊產品的供應商絕對不止一個,其實就是為了降低風險)。

既然公司決策失誤造成後果,那麼公司多多少少都要承擔一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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