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擴!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的醫保政策問答

轉擴!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的醫保政策問答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保政策

你知道多少?

來聽聽金華市醫保局的最新問答吧↓

转扩!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的医保政策问答

part1

問: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生使用了非醫保或者超適應症的藥品或者服務項目,醫保能報銷嗎?

能報銷。只要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確診及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服務項目是不受醫保目錄限制的,都可以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照甲類結算。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療醫保服務項目目錄外診療項目”醫保編碼為LZ001,超適應症使用的診療項目對應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療醫保服務項目目錄內診療項目”編碼LZ00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治療醫保藥品目錄外藥品”編碼為LY001;超適應症使用的藥品對應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療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編碼LY002。

part2

問:如果在外地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會因為在外地就醫降低醫療費報銷比例嗎?

不會。對異地就醫患者實行先救治後結算,不降低報銷比例。

part3

問: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或者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發生的醫療費,個人要承擔一部分嗎?

不需要承擔。發生的醫療費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part4

問: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應該儘量少出門減少疫情擴散,有慢性病長期在服藥的人員可以一次多配點藥嗎?

可以。醫院可以根據病人實際情況,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比如去年出臺的12種慢性病種和我市其它規定病種,所有定點醫院的單次處方用藥量都可延長到12周,以減少病人到醫療機構配藥次數。同時允許全市醫療機構以流動藥房等形式上門給患者配藥,並對提前取藥、用量限制等醫保審核規則在疫情期間暫時放寬。

part5

問:2019年個人墊付的醫療費,現在可以報銷嗎?

可以。根據《金華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規定,2019年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在發票結算時間起兩年內向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大家可以選擇疫情控制後辦理相關業務。

part6

問:醫保辦事大廳暫停了窗口現場業務辦理,我該怎麼辦?

“網上辦、掌上辦”。下載

“浙裡辦”APP進行註冊登錄,通過醫療保障服務專區辦理。撥打諮詢幫辦熱線 82822079、82777333(參保、報銷業務)、82822067(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准入)由專門工作人員提供諮詢、預約等經辦服務。

來源|金華醫保

校對|吳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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