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但婚后儿子意外死亡,那这房子归谁所有呢?

A叶飘零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规定: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男方去世后,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及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及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综上,也就是说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去世后,如果男方有遗嘱按照其遗嘱进行继承,房产归遗嘱继承人所有。男方没有遗嘱房产有男方的妻子、父母平均继承,房子归男方妻子及父母共同共有。


范春源律师1


你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是很明确的,没有争议的。

第一,房子是父母给儿子婚前购买的,这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儿子意外死亡,此房子成为儿子的遗产,进入遗产分配范围。

第三,父母和配偶是共同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儿子的这套房屋。

第四,继承人可以协商房屋办理到其中一人名下,其他继承人获得相应的房款,可以评估作价出售房屋,继承人分割房款。

以上就是法律上该怎么处理的思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父母因为此房有借贷,也提供了相应的证据。那就会在考虑分割房屋的过程中,适当照顾父母。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高翠平律师


这个问题有两个关键点

1,妻子有没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

2.既然房子是父母全额买的,那么父母还能不能拿回房产或房款?

我们先来看一个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例

哈尔滨市的王老太太与儿子一家五口生活在一起,满是其乐融融,不料独子突然去世,儿媳要再婚,老太太陷入尴尬境地,她面临无处可居,奈何儿媳竟称家里没钱,老太太无奈之下将儿媳告上法庭。

老王太太老伴去世多年,她独自一人做生意,把儿子养大,直到儿子结婚,她也没有离开过儿子,都是居住在一起,六年前小孙女出生,儿子筹划准备买个小点的三居室,老太太便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30万元,以银行卡的方式直接交给了儿子手里,换房后不久,儿媳又生了二胎,一家5口在新房里生活。

没想到2017年3月,35岁的儿子在一次出差中,突发心梗去世了,转眼到了2018年,王老太太逐渐感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先是亲家来到家中说是帮忙照顾孩子,之后又听说有人给儿媳介绍了男朋友,老太太觉得儿媳毕竟年轻,应该再嫁,于是和儿媳提出自己要搬出家里,但需要一笔钱买个房子,谁料儿媳却表示,按照继承法规定,王老太太只能拿到10万元房产的继承份额,王老太太知道,10万元根本无法安家,自己将老无所依,越想越委屈,最后将儿媳告上法庭。

银行卡转账记录作证,儿媳同意做补偿。

在法庭上,王老太太表示自己拿出30万元养老钱,一共凑了50万元让儿子换了现在居住的房子,可自己却面临无家可归。

对此儿媳表示房子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太太和两个孩子只能继承丈夫拥有的一半房产,也就是说按照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80万计算,妻子拥有40万,王老太太、妻子和两个孩子4个人共同继承另外一半40万,计每人继承10万。

儿媳当庭表示家中现金3万元可以都给老人,但对于老人出资购房的30万元儿媳以记不清为由予以否认。

法官告诉王老太太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凭据以及相关证据链佐证,证明自己为儿子出资买房,虽然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的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对于赠予的财产,老人可以撤销,也可以凭借出资证明向子女索要。

于是王老太太想到儿子是用自己的银行卡直接向房产开发商交的房款,于是立即调取了自己银行卡的转账记录。

最后法院通过王老太太提供的银行转账证明,确定了其为儿子出资买房的事实,在通过与儿媳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儿媳愿意出资40万元为老人购买住房,但需要通过贷款的方式逐渐偿还。

这是一个好的结局,王老太太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像王老太太这样幸运,许多人往往会因为无法提供各类证据或证明而导致维权失败,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朋友之间涉及大宗财产的往来,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第三者见证或者欠条收条等方式进行交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只是在离婚时证明其资产是归谁所有,一旦去世,婚前财产同样可以被继承。

所以在问题中,男方父母是否能提供证据证明房子是他们出资全额购买就十分关键了,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房子就只能平分了,分的方法,就是案例中的方法。


飞鱼无缺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并将该房登记在自己儿子一个人的名下,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由此可见,该房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男方如果意外死亡,那就要看男方有无留下遗嘱,有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来办理。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遗产如何分割,就要视频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了,如果只有配偶与父母,一般是三人均分。



余律师


直接回答问题:

1)父母全款给儿子买的房,只写儿子名时,房子是儿子一人的。以上这是资产盘点,记住【资产不等于遗产】

2)然后说债务。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给儿子买房。所以只要父母起诉,法院就会认为“只要父母没有明确表达是赠予,那么父母支付的买房款就是儿子的债务”。

3)儿子的遗产=房子现市值-房子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购房款是200万,房子现价300万,那么儿子的遗产只有100万。

4)最后一步才是继承,有孩子的话,以上100万里要先留足抚养未成年孩子的钱。然后在父母、子女、遗孀多人均分。如果没有孩子;那就直接多人均分。 so 这种情况,遗孀能分得房子的10%就不错了。


盗德高点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房产证只有儿子的名字,属于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送,属于婚前财产。

婚后儿子意外死亡,该房子作为儿子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没有遗嘱的,发生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均分房子份额。如果没有子女的情况下,两老的分额占优势,每人1/3,父母可以得到2/3的份额。当然,如果妻子怀孕了,她应该保留1/4的胎儿份额,胎儿在出生后有权继承1/4的房子,即他们的父母可以得到1/2的房屋份额。

有多个继承人的,要确定出房子到底要过户给谁,想要拥有房产所有权的继承者,就要给其他继承者一定的补偿让其放弃房产所有权的争夺。最好能够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以选择诉讼,在胜诉的前提下,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过户房子。

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的帮助,可以关注我们,私信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免费解答。


律师观天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

父母婚前全额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其儿子名下,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其子婚前个人财产。关于父母婚前出资卖房,房屋产权归属情形,详见下表:

其次,如果明确了房屋属于其儿子一方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妻子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名义要求分割。


再次,男方意外死亡,其名下遗产继承问题。

首先,需要关注男方名下有无遗嘱,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即可。

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按照顺位继承。第一顺位即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外孙子。



所以该房屋由男方父母与其配偶共同继承,如果有孩子,三方共同继承。


泰尚律联


父母全额买房,建议只写父母自己的名字,连儿子名字都别加。

第一,房子可以给你住,但这是二老一辈子积蓄,你想要拥有就自己努力赚钱自己买别想坐想其成。

第二,只写儿子名字,虽然不是夫妻共同出资,但儿媳要求加名字,不加容易闹矛盾,加了现在离婚率那么高,你们夫妻赚的你们自己分,二老辛苦一辈子的钱凭什么给你们分,分了还多了个仇人何必呢?

第三,写二老加儿子名字,加了儿子名字那部分儿媳是否也有份,又回到第二条。

都结婚了就得想想怎么为自己生活奋斗,别老惦记父母公婆那点家底,想要得到什么就得相应付出。

所以谁买的写谁的名,避免矛盾,也给自己更多底气


尚觉一品


婚前男方的父母全额买房,那么房子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夫妻离婚时,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继承开始前就不需要先把妻子的那一半财产分出来再开始继承分割。

现男方意外死亡,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立遗嘱。房子作为男方的遗产开始进行分割。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按照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应该平分财产份额。不知道有没有子女?有子女的话子女也要分一份。

实践中,一般是先协商确定房子应该归谁,然后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支付相应的钱款给其他继承人。这个时候,儿子的父母就要考虑清楚是否把房子给儿媳,毕竟儿媳不出意外会改嫁,是将房子给儿媳还是把房子卖了然后卖房的钱平分。这个问题属于当事人自己约定和协商的范围。自己做好考虑。


法意通


这个事不复杂,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确定房子的财产归属关系,第二步,按照继承法或者遗嘱分配。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给儿子,房产证是儿子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个房子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比如和儿媳妇一个人多少比例,那么就按约定来。我估计没有约定,所以就按儿子个人财产分析,

儿子意外死亡,这就涉及到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像这种意外亡故,立遗嘱的可能都不大,所以我们就按照法定继承分析。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儿媳妇,孙子孙女,两个老人,按照人数平均分配方便,通常如果五个人一个人20%份额。

这个问题是老人家问的,其实这里面是有个潜台词的,那就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给儿子,儿子死了,能不能不让儿媳妇继承,答案是,如果没有遗嘱,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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