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家,除了韩非之外,还有哪些重要的代表人物?有何贡献?

洪浩江苏南通


百家争鸣的春秋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剧烈动荡与重大变革的重要时期。儒、墨、道、法四家针对现实社会都提出了自己的救世主张。儒家的“以仁治国,克己复礼”,墨家的“兼爱非攻”,道家的“无为而治”,法家的“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除了韩非之外,还有如下重要的代表人物:

法家先驱管仲

早在公元前七世纪左右,管仲为齐国相,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他说:“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法治的信心。他凭借“以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使齐国大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管仲不仅强调“以法治国”,同时也注意建设道德体系,使法治与道德教化相结合。他以“礼义廉耻”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体系,并且上升到关系国家存亡的地位,他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从管仲起,到韩非综合法家思想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历时已数百年。在这期间,法家的思想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成为先秦最具代表性的法理学。  

法家思想的三派

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法家思想又分为三派。在历史大剧《大秦帝国》中就有这三派的大佬级代表人物聚首的片段,他们就是以慎到为首的势治派;以申不害为首的术治派;以商鞅为首的法治派。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势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虽然法家思想分为 “势”、“术”、“法”三派,但其实三派都是相辅相成,基础都是法治,只不过侧重点不同而已。

1.重“势”的慎到,最哲学的法家人物,被历史淹没的伟大思想家

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史称慎子,诸子之一。战国时期赵国邯郸人。《史记》说他专攻“黄老之术”。齐宣王时曾长期在稷下讲学,是稷下学宫中最具有影响的学者之一,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为道法家创始人之一。

慎到于中华民族思想宝库之贡献,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时必须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官吏只要“以死守法”,百姓则要“以力役法”。

其二,慎到的法治思想重“势”和君主的“无为而治”。 在强调法治的基础上,慎到提出了“势”的观点,势就是权势、权威。他认为“法”与“势”是相辅相成。势是前提,法是手段。慎到认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

其三,一君之忠臣不若一国之能臣。慎到把法治条件下的君主驭人之术总结为两条:一曰“尚法不尚贤”,二曰“君无事臣有事”。慎到反对“尚贤”而提倡“任能”。慎到坚持“不用忠臣”,不相信那种“空言忠心”的臣子。

著有《慎子》,而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很大一部分都失传了。主张“势”和“无为而治”,“势”就是权势,作为统治者必须要大权在握,能震慑朝野!权力在手,即使昏庸,大臣百姓也不得不顺从;权力旁落,即使圣明,大臣百姓也很有可能不听话。“无为而治”是从道家思想传承而来,法家思想的“无为而治”就是说,国君负责权势,掌控大局,不必事事亲力亲为,具体的工作得下面的大臣去做,以此也能充分调动群臣的积极性以及发挥他们的能力。

势治派的核心其实就是,集大权于一身,通过掌握“势”以达到变法和强国的目的。 反复研读慎到思想,深深认为,慎到为中华此后之历史所忽略,实中华民族之一大损失,亦是中华文明此后落入“集权人治”政治窠臼的主要原因。慎到的“法治”与“人治”之论,“国君应无为而治”之说,“忠臣”与“能臣”之辩,实基于其对春秋战国政治现实的深刻洞察,并建立在对儒的批评和对法、道的融合基础之上,是中华历史中至为伟大之思想建树。

2.重“术”的申不害,最有心机的法家人物,公元前四世纪中国的政治哲学家

申不害,郑国京邑人,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之一,以“术”著称,是“术治派”。公元前375年,韩国灭掉郑国,遂成为韩人。

此时,各国变法运动风起云涌,百家争鸣,不变法就代表落后于别国,有被别国吞并的风险。公元前351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施变法。申不害在韩国改革变法,其实也是以慎到的“势治”为基础。相韩15年,也使得韩国的势力确实大幅提升。

申不害主张以法治国,健全法制。申不害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即驾驭大臣的权术;提出“修术行道”“内修政教”的“术”治方略。

申不害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度。申不害加强中央集权的方法就是收回韩国三大强族特权,摧毁城堡,让财产充其国库,这样所有权利都在君主手上,也就不存在什么国家动荡了。

其次,整肃官吏。“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整顿官吏队伍,加强对军队的考核与监督。然后整肃军兵,将贵族私有军队收编为国家军队,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大大提高了韩国军队的战斗力。最后,土地问题。申不害曾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他鼓励百姓多种粮食,开垦土地,他还重视手工业的发展,特别是兵器铸造。《战国策·韩策一》中就写到:“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

经过申不害的改革,韩国果然国力强盛,政治稳定。韩国虽处于列强的包围之中,但是能够相安无事也是申不害的变法产生的结果。

申不害的“术”对于国君的能力要求就比较高,君主英明有才,国家就会兴旺,如果君主昏庸无能,则很有可能天下大乱。所以韩昭侯一死,韩国很快就衰落了。

3.重“法”的商鞅, 法家思想的实践者李斯

熟悉春秋战国历史人都知道,秦国以法家为统治思想,在秦国法家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也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分别是商鞅和李斯。他们两个有许多共同点,也有许多不同点,而且他们的不同点更为重要,也是决定了他们各自的人生命运。

他们都属于权臣,是臣子中的翘楚,君王一人之下,百臣万民之上。有言听计从之君王宠爱,有一呼百应之属下奔走,手握权柄,决断大政;他们都为秦国的富强立下汗马功劳,都受到君王无比的信任和宠爱,都在新君即位后以谋反罪被清算,一个被车裂,一个被腰斩,惨不忍睹。

商鞅与李斯的不同点也有很多:商鞅决定了秦国的崛起。而李斯见证了秦国的一统六国,为天下统一作出了贡献。可以说没有商鞅的变法,就没有秦国的强大。没有李斯秦国照样可以统一六国。他们两个的性格和志向不同。李斯原本只是一个在看守仓库的小官。李斯看到这个粮仓的老鼠,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境遇,便决心改变自己的境遇,从而便有了他以后的各种各样的人生境遇发生。商鞅则不同。,商鞅立志实现自己的宏图大志,并没有从个人的一个利益去考虑。这也就能够理解商鞅最终以身殉法。而李斯就是更多是为了个人的一个利益而篡改秦始皇的遗嘱,进而导致秦国的灭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商鞅是一个为理想而活着的人。李斯,这是一个为个人利益活着的人。看起来似乎李斯是更像是一个小人,一个投机者,不能成为国士。

1.商鞅

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是战国时期秦国国君秦孝公时期的权臣。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变法,并迁都咸阳,建立县制行政,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不断增进农业生产。对外,秦与楚和亲,与韩订约,联齐、赵攻魏国都城安邑,拓地至洛水以东。自此,国力日强,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有: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保甲制度的推行强化了基层地方的治安联保,不仅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也使秦国的赋税、徭役、兵役政策落到了实处;以奖励耕战为核心的激励制度打通了平民通向贵族的通道,取消了旧贵族的世袭特权;以推行县制为核心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地方行政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为之后郡县制在中国的推行特别是对于国家的统一奠定重要的基础。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不仅推动了秦国社会的发展,而且推动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转型,为秦始皇建立大一统帝国奠定了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讨论先秦法家思想,建议以两部书入手:《韩非子》和《商君书》。《韩非子》的作者是韩非,没有太大疑问;《商君书》的争议比较大,但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晚期至秦朝年间,虽说未必为商鞅原著,但确实反映了商鞅及其信徒的思想观念。韩非和商鞅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前者是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后者是法家思想最重要的一个实践者。

2. 李斯

李斯,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李斯是秦始皇统一天下的重要谋划者,同时又是统一后各种制度的倡导和制定者,在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居功至伟。

灭六国统一天下的主张,最早是李斯提出来的。秦王还听取了他离间各国君臣之计“诸侯名士可以财下者(接受其贿赂),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良将随其后。”

秦朝统一天下后的重要举措,也几乎都是由李斯建议并完成的。统一天下后,他反对丞相王绾、博士淳于越等人提出的分封制,而赞同实施郡县制,奠定了日后各朝地方制度的基础。他向秦始皇建议“书同文字”,以小篆为统一的官方文字;他上奏皇帝统一度量衡,建议废除六国旧制,把度量衡从混乱不清的状况下明确统一起来,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许。

公元前210年,李斯向秦始皇上奏折统一货币。这一政策对后世的影响极大。同时,还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归国家所有,私人不得铸币,违者定罪。李斯此举被后人认为是经济史上的一个创举。为了政令畅通,物资交流便利,李斯又立刻建议让全国的车轨统一,并在全国范围内修筑驰道。

李斯是个患得患失、自私的人。正因为其自私的性格特点,所以其在历史的紧要关头总是做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未能以一个真正政治家的胸襟和眼光做出最有利于秦国稳定发展的选择。

大秦帝国一统天下后,在如何对待儒生和儒家学说问题上,李斯与扶苏产生了很深的政治歧见。李斯主张赞同始皇帝主张,“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一手促成了历史上最为残酷的文化浩劫事件之一——“焚书坑儒”,而为秦国继承人的扶苏却从政权稳固的角度考虑,主张宽刑缓赋,与民生息,并同李斯产生了庙堂廷争,从而导致始皇帝震怒,名义上废掉了扶苏继承人资格,发配九原蒙恬军中历练。

法家其他代表人物——李悝与吴起

1.李悝,中国战国时代例行法家操作和法家理论建设的第一人,中华第一次成功变法

李悝重农刑法、奖励耕战,导致魏国在战国初期成为所有国家中最雄强的一国。李悝在魏国最早变法,著作有《法经》,是第一部以著作形式,有理论框架和详细条目的法论著作。这个《法经》后来遗散,我们现在对《法经》的了解,只能通过《商君书》和韩非子的法论文章略有了解。

李悝最早在魏国变法,他实行了这样一些政策,首先叫“尽地利,善平籴”。什么意思呢?就是大力推动农业发展,采取重农主义政策,鼓励开垦荒地,鼓励精耕细作,这叫“尽地利”。

所谓“善平籴”,中国古代有两个词,一个叫“籴”,一个叫“粜”。什么叫“籴粜”?就是法家实行保护农业的政策,在丰年粮食价格下降,以平价购入谓之“籴”,在歉收年节粮食价格暴涨,以平价售出谓之“粜”。最早建立这种平抑农业生产波动的政策,就是李悝。有效的保护了农业生产体系。然后他建立赏罚分明的制度、法律:废世卿世禄制而选贤任能。我前面讲过,人类早年都是世袭制,只有贵族能够参与社会管理,能够做官。

李悝最早在魏国,就废掉世袭制,选贤任能,按能力选用人才。这使得魏国骤然强大,李悝当年采取了相当多的具体办法,我们在这里没有时间做详细介绍。我只举一个例子,大家看看他做到何等的细节。

他有这样一个奇怪的规定,凡是在诉讼场上,被告原告的官司纠缠不清,怎么办?双方举行射箭比赛,谁箭射赢了,官司谁赢。他在干什么?鼓励民间训练兵战。由于这个原因,因此魏国在战国初期是整个中原各诸侯国,尤其是所谓七雄之中,其实是最强大的国家。

2.吴起,三晋第一战神

吴起(前440年—前381年),战国初期卫国人,著名军事家、政治家与改革家。师承儒家代表曾子、子夏,同时又是兵家与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是一部千古传奇,是神一样地存在。

知道他的人不少,但了解他的人不多。

他一生历仕鲁、魏、楚三国。

在鲁国,他率军打败了齐国。

在魏国,他率军打败了秦国。

在楚国,他率军打败了魏国。

他通晓兵家、法家、儒家三家思想。

作为兵家,他“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无一败例,且有《吴子兵法》传世,与《孙子兵法》齐名,但孙子却没有他辉煌的战绩。

作为法家,他在楚国主持“吴起变法”,使楚国国力迅速强大,向南攻打百越,将楚国疆域扩展到洞庭湖、苍梧郡一带,是商鞅变法学习的榜样。

作为儒家,他时刻提醒魏武侯以德立国,当魏武侯赞叹“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时,他答道:“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尽为敌国也”。他渴望功业,一生追求,一生奋斗,然而却悲剧一生。

吴起一生为名利所扰,先后在鲁国、魏国、楚国为将。他既有“杀妻求将”的恶名,也有“强魏扶楚”的功绩。可以说是一个有着颇多争议的历史人物。据记载,吴起一生组织的大型战役有72次,小型战役无数,竟无败绩;而且在魏国和楚国都主持过改革活动,其政治才干也颇引人瞩目。然而,也正是因为他的改革,使他成为楚国贵族的众矢之的,最终惨死于乱箭之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因变法而亡的法家人物。

法家思想在事功上也不断有重要的传承者,“后此者惟诸葛亮专任法律,与商君为同类。故先主遗诏,令其子读《商君书》,知其君臣相合也。其后周之苏绰、唐之宋璟,庶几承其风烈”。应该说,诸葛亮身上儒家、纵横家、阴阳家的色彩也很浓厚,是一个复杂的文化人物,不能全以法家视之。

千年之后可堪比肩者,还有北宋的王安石。他虽然号称儒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十足的法家。他有着法家人物强烈的自信,在《答孙正之书》,他说:“当下流行什么就认为什么是对的,这种人是普通人;自己认为对的就坚持己见,这种人是君子。坚持自己的见解,并不是自私自负的表现,是因为圣人之道在里面。”他以一己之力推行变法,完全不理睬舆论、民主、老百姓的意见等等,只相信自己的主张。

一点感慨

法家思想认为历史是不断向前的,他们反对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从重势、重术、重法到三派结合,法家思想也逐步完善。法家作为春秋战国的主要派系,他们现在的一些思想对现在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现在中国法律的制定也受到了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统治有着很强的约束力,是一个国家不能缺少的一部分。

但与此形成鲜明而深刻的矛盾对比的是,一些著名的法家的代表人物却都死于非命。

他们最大的悲剧在于他们倡行“法治”却又最终“为法所治”。他们主张的“法治”缺乏了法治应有之义,法家“法治”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但最直接的目的是维护帝王之治。他们主张的“法”是君主之下的法,将法异化为最高统治者手中的工具,这种“法治”实为帝王一人而左右,“法治”与帝王的贤愚紧紧相连,是帝王之法,于是貌似“法治”实则是“人治”。“人治”的随意性最终决定了他们的悲剧命运。

由此可见,所有不以百姓福祉为出发点的政策思想,不仅对人民严苛,最终是伤身害己,为政者还是要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让人民为我服务”为宗旨,才是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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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 。

法家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等人。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下边简单举几个法家代表人物的事例:

一、管仲

管仲是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同时也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政治家、军事家。管仲被誉为“法家先驱”“中华第一相”。管仲在公元698年,辅助公子纠,实行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管仲改革,辅佐齐国齐桓公成就霸业。

二、李悝

李悝是战国时期魏国大臣、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魏文侯拜李悝为相国,李悝在位期间实行里李悝变法。经济上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国家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丰年平价买,荒年平价出。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世袭贵族特权,转而奖励对国家有功劳的人。李悝变法使魏国国富民强,成为战国时期的强国。李悝汇集各国律法,编撰《法经》,是我国历史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李悝的学说和行为对后来的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三、商鞅

商鞅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我们中学历史课本里的商鞅变法,就是学习的他的事迹。

商鞅辅佐秦孝公实行商鞅变法,使秦国变成一个富裕强大的国家,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商鞅变法使秦国强盛百年,为以后秦始皇统一天下打下了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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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家,除了韩非之外,还有哪些重要的代表人物?

首先中国法家最早出现在春秋中晚期,随着井田制度的崩溃,私有制的产生,阶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人际之间的关系逐渐复杂,资源关系逐渐紧张,郑国宰相子产开始立法,左传记载郑国六年子产第一次以青铜器铸造铭文的方式,用文字记录了最早的《刑书》,这叫做铸刑书,这标志着随着私有制的形成,社会矛盾的日渐紧张,法治社会的出现是一个必然。

随着三家分晋,魏国的魏文侯启用了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李悝成为战国时代最早的法家理论和实践的第一人,李悝重农行法,鼓励开垦荒地,鼓励精耕细作,实行农业保护政策,建立赏罚分明的法律制度,废除世袭制选贤任能,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最强盛的国家,李悝著有最早的变法书籍《法经》,是第一部通过理论框架构筑的法学书籍,虽早已经轶散,只能通过《商君书》和《韩非子》的文章略有了解。

吴起被认为是兵家代表,在魏国屡有重功,受到公孙痤的排挤,被驱逐出魏国而流亡到楚国,最初担任一个郡的长官,一年后成为楚国的宰相,吴起华丽转身从一个兵家成为法家人物的代表,首先削减原来贵族阶层的既得利益和势力,然后整治国家管治,选贤任能,取消世袭制和承袭制,学习李悝的制度重视农业的发展,扩大军队的规模,奖励有战功的兵士,仅一年多的时间就往南灭掉了百越之国,往北兼并了陈国和蔡国,打掉了魏国的联盟军队,向西讨伐了秦国,使中原诸国对楚国刮目相看。但随着楚悼王的死去,吴起被楚国贵族势力杀害。

使法家大放异彩的人物就是商鞅,不仅变法实现了自己的雄心抱负,且变法的成功直接改变了战国诸侯割据的局面,秦国由此统一天下,而且法家思想一直影响历朝历代直至现今。商鞅同吴起一样也是从魏国逃离到了秦国,他的幸运之处就是碰到了秦孝公。任何一次变法都会损害原来贵族集团的利益和势力,而商鞅在秦国没有任何政治势力的支持,全凭秦孝公的鼎立支持才使得变法能够顺利进行,这即是秦国的幸运也是商鞅的幸运,通过《商君书》我们可以看到,商鞅在秦国建立郡县制,统一度量衡,强迫人们学习最低的礼仪,脱离蛮荒之风;奖励农耕,奖励兵战,建功封爵;召请移民,唯才是举;落实户籍,建立保甲制度;建立最早的法庭制度,杜绝私斗。通过这一系列律法的施行,短短十余年,秦国经济基础丰厚,军事能力强大,成为中原各国的劲敌。并著有《商君书》对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等分门别类,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家学术系统,后世的法家人物多以此施行。

法家思想的形成和施行,是因私有制的建立,社会阶级矛盾层出不穷,以及政治结构极为残酷下的产物,也是农业文明发展下的必然,虽然他的出现缔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状态,但法家的理性近乎无情,而历代统治者常常用残酷的方式治理天下,崇尚暴力手段来维持稳定的局面,这也就形成了每两三百年人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发生剧烈的社会动荡和变革或改朝换代。

法家的贡献就是对暴力的崇拜,通过强迫、诱惑等手段,使人们调动出最底层的劣根和贪婪,来实现自身的欲望,以至于丧失最初的善念。


风正轻摇雨自飘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等。

1、李悝

李悝(前455——前395年),战国时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阳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

2、商鞅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3、申不害

申不害(前385年-前337年),亦称申子,郑国京邑(今荥阳东南京襄城)人。《史记》说他专攻“黄老之术”。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物之一、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4、韩非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

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

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致姚贾报复,遂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

5、李斯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

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由于韩人间谍郑国入秦,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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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中国历史上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派,春秋战国是百家争鸣各有争论的时期,法家除了韩非之外还有两位重要人物。一是商鞅,商鞅当属大才,商鞅入秦,秦之大幸。商鞅辅佐秦孝公厉行变法,削弱氏族,奖励农耕,赏罚分明,以法治国,使一个西部的小国,几十年之内瞬间强大,为秦始皇之统一天下而奠定了基础,后秦始皇统一六国,商鞅当居首功。只是商鞅在推行变法的时候得罪了很多人,比如长公子,各大氏族,秦孝公死后秦惠文王继位,后车裂商鞅。



名士张海


法家除了韩非之外,还有以下三位杰出的人物:

1、李悝

李悝(前455——前395年),战国时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阳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

2、商鞅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3、申不害

申不害(前385年-前337年),亦称申子,郑国京邑(今荥阳东南京襄城)人。《史记》说他专攻“黄老之术”。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物之一、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风留痕泪无痕


除了韩非之外,法家的代表人物其实还有很多,包括管仲、子产、李悝、慎到、申不害、商鞅、剧辛、李斯、桑弘羊等人。

法家分为 “势”、“术”、“法”三派,这里主要介绍一下三派的代表人物。

“势”即权势,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慎到。

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势”的地位最高,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君主只有掌握了“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执行,做到令行禁止。至于他本人是否英明,其实不是特别重要。

“术”即君主驾驭大臣的办法,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申不害。

申不害,战国时期郑国人。他的学术思想有明显的的道家色彩,与慎到有相似之处,都推崇老子的大统一哲学。而他所主张的“术”,是君主的专利,即御下的方法。尽管申不害重“术”,但并不代表他不讲“势”和“法”,在他看来,“势”是君主的本钱,“法”是用来巩固君主的统治的。

“法”即建立完善的制度,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商鞅。

商鞅,战国时期卫国人。他的“法”就是变法,主要贡献在于辅佐秦孝公积极变法,从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改造秦国,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使秦国称为富裕强大的国家,为后来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虽然“势”、“术”、“法”各有侧重,但都是在法制的基础上提出的不同观点。

在他们三人的基础上,韩非集法家学说之大成,把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和商鞅的“法”结合起来,进行了整理和补充,将法家学说系统化,使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被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所沿用。


望舒楼主人


所谓法家,并非一个独立的学术门派,它是一种方法论和管理学理论,可以附着于任何学派身上。中国古代能独成门派的,只有儒、道、墨,这三家都有法家人物。荀子号称儒家,但他的思想更多是法家的言论。诸葛亮自比管仲、乐毅,也是法家人物。王安石搞变法,完全就是法家那一套。历来说中国政治“外儒内法”,即表明儒法可以合为一体,儒是意识形态,法是具体手段。


TonyDeng


中国法家一个重要人物,甚至比商鞅还重要,那就是魏国的李悝(音葵)。李悝在魏国变法取得重要成果,魏国一跃成为军事经济强国,他政策比较温和,在班固《汉书》食货志,具体介绍了李悝变法对农业改革政策,涉及土地产权改革,和农业生产保护,国家调剂,有不少闪光点,市场经济调节(看不见的手)和国家行政调节(看得见的手)。


青峰山女史


最重要的是孙中山,我们必须走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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