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海南区对影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零容忍”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海南区对影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零容忍”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海南区认真落实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发布《关于对海南区各居民小区执行封闭管理的通告》,要求辖区内居民无条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严厉打击一切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2月2日9时许,在新桥小区门口,张某某驾驶蒙CB38**白色轿车直接驾车闯入小区。疫情防控人员立即报警,民警调取小区监控,找到车主张某某后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查张某某已登记备案,但是因嫌配合登记占用其时间,心存侥幸,情节轻微,但仍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拉僧仲派出所对张某某进行训诫。


2月2日10时许,在祥和小区门口,周某某不戴口罩外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返,周某某拒不配合,强行外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将周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民警对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周某某的行为可能存在被他人传染或传染他人的隐患,拉僧仲派出所对周某某进行训诫。


2月2日15时许,在祥泰小区门口,王某一家三口携带礼品声称到姐姐家拜年,进入小区被疫情防控人员阻止,王某不配合工作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争执。民警迅速到场处置,了解情况后对王某说服教育,王某等人在疫情发展时仍坚持走亲访友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违反了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拉僧仲派出所对王某进行训诫,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携带家人返回自己家中。


2月3日10时许,在宝石佳苑小区,外地返回人员李某不遵守居家隔离14天规定,虽经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仍两次擅自外出活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将情况反馈至拉僧仲派出所,李某的行为可能存在被他人传染或传染他人的隐患,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拉僧仲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李某给予训诫。


2月4日14时许,拉僧仲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海南区新晟物流园区向新商务宾馆在未取得公安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营业留宿旅客。值此疫情防控关键期,拉僧仲派出所迅速行动,依法传唤宾馆经营者武某进行调查,经查,武某对自己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武某的行为导致住宿人员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漏洞,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依法对武某给予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2月4日24时,果断处理9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件,治安处罚7起7人、训诫1起1人、行政拘留1起1人,以严厉手段形成社会震慑,坚决维护人民群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初审:张小龙

监审:张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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