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嫁女兒不應該要彩禮嗎,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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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禮也;有財,有禮;無財,無禮。

這就是彩禮存在了幾千年的理論支撐,也是貧困之於愛情的唯一證明形式。今天,彩禮已經失去應有的意義,因為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這就意味著兩個家庭的財產最後都要由小夫妻繼承。

那為什麼還要彩禮呢?說到底不過是愛情已經走下了神壇,淪落為肉體關係的別稱。慾望橫陳,誘惑不盡,在現實面前,錢是價值最直接的體現。沒錢照應著,總是覺得差點意思。特別是在農村,沒有固定的收入 ,彩禮錢多少能讓一方有點安全感。

存在即合理,希望愛越來越多,體現的形式也不再單一,世界越來越豐富啊,越來越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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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不應該是女方“要”,而是男方“給”。

有個大學同學,可以說是閃婚。那個男生之前和另一個女生已經談婚論嫁了,但最終在談彩禮上談崩了,分手。後來相親認識我同學,先問我同學要多少彩禮,我同學說隨便,看你們給多少唄。後來兩個人很快結了婚,有了娃。

見過太多情侶在談婚論嫁的最後一步彩禮上意見不合鬧掰的。

我感覺,彩禮如果靠女方開口要,不管是要五萬,還是要十萬,都不太好。涉及到錢本來就很難開口,更何況後面極有可能還需要兩個人討價還價,很傷感情。

我身邊的朋友,彩禮大都是男方主動說給多少,當然這個肯定也是根據個人的家庭條件和能力來,女方和男方感情好的話,不管是多少都會坦然接受。如果感情真的到了水到渠成的那一步,沒有彩禮也會結婚,相反,如果感情沒那麼好,就是給幾十萬彩禮女方也不一定願意嫁給你。

我姐當初結婚沒要彩禮,她和我姐夫是大學同班同學,當時我姐夫家確實拿不出彩禮錢。但如今結婚十來年了,孩子都大了,感情還是好得讓旁人羨慕。

所以我感覺,彩禮這東西不能等女方主動要,男方應該根據自己的條件和能力主動給,這些錢不僅僅是錢,更是你對女孩的珍愛還有對養育女孩的父母的尊重。而且現在很多女方父母都不會拿這筆錢,相反還會添一點嫁妝一起再給小兩口。

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彩禮就是錦上添花。如果兩個人不夠深愛彼此,彩禮也沒辦法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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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川人我老婆江西人,她是獨生子女,岳父岳母要20萬然而我沒那麼多錢,我爸媽也不願意給錢因為在四川一兩萬就可以。我老婆和岳父岳母大吵了一架,然後她和我去拿了結婚證。岳父岳母不要她了,這兩年零八月十五天,我戒菸戒酒沒買一件新衣服。爸媽拿了點錢首付了個車,老婆一覺醒來發現在她家樓下,她哭了。走婆娘回家就當我門還在戀愛我第一來見你爸媽,敲門進屋看得出她爸媽是愛她的都哭了,叔叔阿姨這是二十萬,我可以喊你們爸媽了吧?岳母好哦好哦好哦(可以),劉()去做飯去,這麼多錢瞞著我。又哭又笑傻瓜。我婆娘做的江西菜真的不好吃。多說愛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用金錢來衡量你的得看是誰了。這個錢你不給別人給,願意就給不願意就不給。養女兒也不容易,她嫁給你了她真的就只有你了,你爸媽對她再好也是公公婆婆。女兒也不是白白長大的,這年頭養大一個孩子的成本大家都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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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以前沒有彩禮這種說法,但是有陪嫁的說法,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學習外地的彩禮了。我和老婆討論過,我說我不要什麼勞什子彩禮,我老婆是外地人,她們那裡必須要彩禮,我當年娶她沒給彩禮耿耿於懷,她說必須要彩禮,我說你要也可以的,要了多少彩禮,一分不少的帶回去,你要多少彩禮錢我們照著彩禮錢陪嫁!你要20萬,我們算上彩禮錢陪嫁40萬!你要30萬,我們加上彩禮陪嫁60萬!我丟不起要彩禮的臉!怎麼說呢,個人看法不同吧!我老婆那邊沒彩禮,面子上不好看,我們這裡雖然現在也有彩禮的說法了,但也是少數,要了也不會聲張,感覺丟人。所以要不要彩禮,我覺得還是看各地方風俗吧,而且彩禮這個風俗說實話並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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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六十多歲的父親,有一女一子,都已成家,而且過的都非常幸福美滿,夫妻間從沒有生氣吵架。我是一個工薪族,經濟條件有限,孩子們結婚時盡其所能,孩子們也比較滿意。

女兒結婚時我沒要一分彩禮,反爾給了幾萬塊錢置辦傢俱,兒子結婚時,兒媳也沒要一分彩禮錢,孃家還給拿了十幾萬。在親戚朋友中也沒有人說不要彩禮或不給彩禮丟面子什麼的。

我不崇尚彩禮一說有以下想法:

一是怕有賣姑娘買媳婦之嫌,使其失去應有的人格。

二是現在社會男女平等,沒有誰賤誰貴之說。

三是年輕人組建家庭是男女雙方共同的願望,共同為組建的家庭負責任。

四是男女雙方是和自己心愛的人結合,是幸福的過自己的小日子,不存在誰給誰當保姆,誰侍候誰,給誰生孩子的附傭問題,這是建立家庭男女雙方共同擁有,共同面對,共同享受,共同負責任和義務的問題。

我希望在兒女婚姻的問題上,尊重孩子們的選擇,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幫一下,別讓陋習影響了孩子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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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0後,婚前女方要彩禮,我非常討厭,感覺女人被父母出賣了,嫁女兒把彩禮牽扯一塊,感覺恥辱,所以等自己嫁人,婆家給就感激的收下,說明這家人認可我了,決不會要一分錢和東西,我和老伴大學畢業,偶遇相互認識的,他家也是很平常的人家,子女又多,第一次進門,見面禮給了100元,是我兩月的工資,我很高興的收下了,婆家人最怕彩禮多少,我臨走,婆婆一家人做一塊商量結婚日期和結婚準備買什麼,我沒經我父母的允許就拿這100元當彩禮吧。結婚後,愛人總是感覺對不起我,條件也允許了,每到我的生日,結婚記念日,結婚到現在從沒斷過。結婚是相互一生的陪伴,幸福美滿的婚姻是多少彩禮也買不來的,倆人相愛不能用給你多少銀行卡來定性,愛情是純潔的,自尊的,永恆的,互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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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女兒彩禮是一定要的。但不贊成獅子大開口,隨行就市就可。比如十幾年前的10001(萬里挑一),近幾年的21800/31800(兩/三家一起發),甚至到現在的51800及三金。彩禮是民俗,就像孩子通常隨父姓一樣,權當交個姓氏冠名費,沒什麼不妥。這錢我不要,都給女兒,我還會陪嫁她一套房子,若干現金,哪個父母不希望孩子生活的富足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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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個女兒都沒有要彩禮,那時農村很現實,女兒出稼時都要禮金,但我和老伴想,lx兒出門子是一輩孑的大事,關係未來的幸福,要注重人品,長相不重要,但有理想,體粕要好,身體是本錢,不愚不笨,生龍活虎,有辦事頭腦,幹事業能獨擋一面,家庭窮富不限,姑爺家窮我們去幫襯,只要孩子們過得好,兩家親家都樂,現在看來,這作法是對的,三女兒都日孑像芝麻開花節節高,都孝順。我們知足了,知足常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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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嫁女不應該要彩禮嗎?

我個人認為要彩禮可以,但不能一槓子打死人。我兩個女兒一個兒子的彩禮也沒一萬呀。一個女兒要彩禮二十萬,三十萬,甚至50萬,我認為有點過高吧,不能為了出嫁將婆家拉一大堆債務,到婆家過日子-大堆債務不還嗎?請新娘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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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彩禮要不要都一個樣,重要的是三觀一致,門當戶對,什麼保障都是小夫妻自己給自己的,兩個人互相幫助互相理解平等相處,像親人像朋友一樣互相關心,你做飯我刷碗,你拖地我洗衣服,老婆生孩子男人盡心伺候,這樣的夫妻才能長久,許多給了彩禮婚姻不長久的例子。

比如我一親戚的姑娘,結婚是女婿自己的錢像徵性的給了女兒說是彩禮了,女婿家既沒有出錢也沒有出力,婚禮也是小夫妻自己的錢,婚後姑娘掙的錢比女婿多,婚後幾年是租房子住的,後來買房子的首付小夫妻自己攢的,貸款姑娘承擔,女婿負擔家庭生活,兩個人的婚姻比較穩定幸福。各自的孃家有事各自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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