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期间强化网络订餐管理告诫书

告 诫 书

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

随着假期结束临近,返程开工高峰即将来临,在防疫特殊时期可能出现的网络订餐高峰趋势,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用餐安全,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特此提出以下告诫: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和从业规范。

二、严禁证照不全、店面卫生差、达不到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的入网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供餐。

三、网络订餐平台应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平台主体审查责任,严禁无证照“黑外卖”进行供餐。入网餐饮经营者必须公示有效证照、量化评级等级评定等信息。

四、网络订餐平台及自建平台要切实加强对返程、返工骑手的管控,尤其是湖北等疫区来兰人员,要做好人员登记,并安排好医学留观。

五、网络订餐平台及自建平台、配送企业要督促送餐人员戴口罩、手套上岗,保证工服定期更换、清洗和消毒。严禁配送各种野味加工的菜肴,配餐食品应加贴封签,严禁配送生食、冷食。

六、网络订餐平台、自建平台及配送企业应加强对送餐车辆、设施设备的管理,每日对送餐车、送餐箱进行整体消毒并做好记录,具体消毒方法参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2020.1.25》中新型冠状病毒污染对象的消毒技术开展场所环境等消毒工作。

七、网络订餐平台、自建平台及配送企业应加强骑手的个人健康防护,配备体温检测仪,每日组织开展对骑手的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八、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诊,在医院未确诊前不得上岗。

九、骑手应在店外取餐,家外送餐,尽量避免集中聚集、手部接触,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同时加强对网络订餐的监督与监测,凡发现平台公示证照缺失或不全,未公示量化等级的一律下线,并对涉及平台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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