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人士的愛狗行為對社會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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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幾千年來,狗只是作為六畜之一而存在,狗在其中的地位是最末端的,就如娼妓在三教九流中一樣,是屬於下九流。狗用於看家護院,只是極少數人。至於所謂“愛狗人士”說的搜救、導盲等工作犬,也只是近幾十年才逐漸訓導出來的,與人類的歷史一點關係也沒有。至於陪伴,也是近幾十年才慢慢的有人受西方思想的影響,才形成了一種畸形的思潮。人只需要人來陪伴,而不是需要一隻畜生。要說陪伴,真正陪伴人的是牛、馬等,當這些動物幫助人類的時候,狗又做了什麼?除了吃,還有給個別人家看家護院外,又什麼貢獻?!不反對養狗,但不要強行給狗套上那麼多根本不存在的“光環”。你愛狗,願意把你的感情寄託在狗身上,把狗當家人看待,那是你的自由,但不能把你的思想強加於人。更不要拿工作犬來為寵物狗站臺,只有極少數的犬類,經過很嚴格、苛刻的訓練,才能為人類服務,不是每一隻狗,沒一個種類的狗都能成為工作犬,比如什麼泰迪啊等,你就是再訓練也永遠不會成為工作犬的,只能是作為寵物狗而存在。真相不會因為一些狡辯而掩蓋,謬論不會因為誇大其詞而成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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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請問,才回答遲,看來世界各國裡面的愛狗,養狗,玩狗,耍狗太多了,特別有的餵養幾條狗,不必吧?有的母狗下兒了無人養,成了野狗子了,到處串跑,也咬傷人了,我記得前年吧,有四年多了,我附近四里多路程,咬傷一個婦女,幾呼咬死了,辛好,住院一年,現成後遺症吧,無主人家,自己拿錢治,但養狗可以,有管理,不出意外之事,我個人觀點是,城市裡不必吧養狗,因為人多車多,也有監控攝像,又不衛生環保,就是嚇唬別人,有的還拉到公路上,對車輛也不利,有防礙,總之總體,不述於國家保護動物之物。


田恆金542


最近又發生了幾次愛狗人士在高速公路上圍堵收狗車和到郊外監視、干擾收狗站點正常運營的事件,他們通過微信群呼籲全國愛狗人士來收狗點解救狗,收狗點負責人說法律也沒有禁止收狗,也沒有禁止吃狗肉,愛狗人士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了本人的正常生活。我認為這位負責人的話是對的。

1、愛狗人士的上述行為其實本身就是在違法。如果說他們發現有運狗車輛存在違法行為,完全可以向動物檢疫部門和公安部門舉報,由執法機關負責處理,而不能自作主張產生攔停正常行駛的車輛,謾罵甚至毆打司機和貨主,強行以低於成本的價格買走犬隻的行為。自己本身就幹著違法的事,何談愛狗一說。



2、吃狗肉是一些地方的傳統習俗。有的市縣每年還舉辦狗肉節,連我們市區都有幾家狗肉火鍋店。有需求就有買賣,只要不是偷來的、毒殺的,經過正常檢疫的犬隻,通過文明、人道的方法剝奪生命供人們食用,是合理合法合情的。不能因為喜歡狗,就反對人們吃狗肉,那喜歡“二師兄”的人反對人們吃豬肉,這豈不是貽笑大方顯得非常荒謬嗎?

3、犬隻可以說已經快變成公害了。走路上不小心就踩上狗屎糞,流浪狗到處亂串,咬人傳染狂犬病等,可以說已經影響到人們的正常生活了,一些養犬人三分鐘熱,養了一段時間後發現自己完全沒有精力和財力飼養犬隻,於是採取丟棄、拋棄的方法讓寵物犬變成了流浪犬,一隻犬的命運在改變的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危害。尤其是狂犬病,死亡率百分之百,非常可怕。

4、執法監管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對一些愛狗人士的所謂“愛狗”的違法行為要敢於處理,加強收狗站點的管理,做好檢驗檢疫工作,同時加強城市養犬法規的執行管理力度,讓人們養成文明養犬的習慣。

5、堅決支持愛狗人士收養流浪狗,這才是有愛心的表現。一些人士自發到郊外購買地皮建立流浪狗收容所,對有病的流浪狗進行治療,在街頭宣傳文明養犬活動,呼籲人們善待犬隻等等,這都是人間大愛,應該提倡併發揚光大。


上官天竹


看了很多愛狗人士現場辯論的視頻,感覺他們簡直不可理喻,藉著一愛心的名義幹著違法的惡行。他們的行為只能導致社會混亂。

一,違法行為,高速路上逼停貨車,私自圍堵貨車。法律法規明文規定了,除了警察外任何人在高速路上攔車都是違法行。愛狗人士卻大言不慚說什麼“推動法律”。私闖民宅,破壞私人財產。去別人屠宰場胡亂攻擊,毆打,控制別人自由。這些只公安機關才能辦的事,他們卻幹了,還強詞奪理。

二,有個名詞叫“道德綁架”,用在愛狗人士身上再合適不過了。“我愛狗,別人就一定要愛狗,全社會都要愛狗,都不能吃狗肉。你不愛狗就是壞人,你吃狗肉就是壞人。”

三, 藉著愛狗的名義斂財,打著收養狗的招牌,籌捐款,把籌的錢財自己花費.

四,擾亂社會,造很多社惡行。

所謂的愛狗人士看著都噁心。

愛狗並代表你就是善良的人,不愛狗也不一定是壞人。

真正愛心人士,首先要愛人類[微笑]





襄陽祖海


恕我直言,愛狗人士理應不是人類之數,他們只是比狗少了一條尾巴,少了一些毛,雖然外表是個人的模樣,但他們的精神世界永遠都是狗貓之流,當然,我不是反對保護動物,我同樣理解和懂得“勸君不打三春鳥,子在巢中盼母歸"的道理,但愛狗人士做得不是一點過,他們置換了狗和人的關係,當他們的狗無故嘶咬路邊行人,尤其是咬二、三歲的小朋友時,他們都不以為然,無所謂,有的甚至視而不見,而當對方反抗時,這些畜牲開始瘋狂反擊,每一次看到這些視頻,我既難過,又氣憤,恨不得連人帶狗一起將他們輾死。

雖然這種情況不是愛狗人士中的主流,我個人還是認為,人各有志,養狗可以,但是,養狗人士必須確保自己的狗100%不傷害人類,不危害周邊衛生環境,如果做不到這二點,這類愛狗人士就是我前面描述的那個怪物模樣了。


DC1112


意義嗎?當然是有的,大凡一種社會現象,都有它存在的理由。

人與動物的關係,屬於一種原始情結。先是吃飽了撐得荒了,餘外的關切,是人的懷古的自忴自戀。外部表現是一種富足,生存的無憂,根本則是人性的弱小,自忴。這種情結古老,原始,是一種昇華的真實。人性自帶的溫情。

社會,多是從外部解讀,其實,它正是人性的原始部分的再現。今人太缺少一些相關知識,把問題給表面化,簡單化了。我很想還人性一個清白。決非為愛狗愛貓之人解脫。凡此種種,都是證明著人性的差異性,多樣性,而這正是生命的本質。

我特別想說,今人太浮淺,這樣危險是打擊面太大,但是,我真的認為中國人的知識結構出了大問題,陷入了一個凡是重大框子的道德層面去框社會行為,這是浮淺的,根本不是尊重知識的該有的態度。不去深究行為的深層動機,不從人脫胎於動物的根源去思考,問題肯定是表面化的。浮淺的。

我們今人都覺得已懂得很多,已經失去了對知識的好奇,及該有的崇敬。其實,中國人科普知識平均而言,缺的嚇人!生命學,生物學,心理學,都欠缺很多。說狗,說愛狗,不是那麼簡單的事。西方國家說的比咱早了一百年。

人執著於明白自己是個什麼東西,一直苦於探索,孜孜以求。我敢說,很多人對人這個概念本身就一塌糊塗。人糊塗著,再加上個狗,想說明白就幾乎沒了可能。

我借花獻佛,藉此想說,對自己嚴格一點,別急著發表自己的意見,有時間多學一點知識是好的。一些爛提問,根本不去關注它,太沒品味。沿著提問的線索去思考生命,人性,是十分有價值的。這應該是上頭條起碼的準則。

喜歡自己,敬重自己,讓自己成為一個稍微有知識有品味的人,同時找到朋友,謝謝你,條友們!


秋歌988


愛狗人士對社會沒有意義,反而危害性更大,首先收養流浪狗有沒有妥善解決?如果收留太多,資金鍊斷了該怎麼辦?他不會殺死但可能放了,這個先不說,如果中國為了愛狗人士,禁止殺狗吃狗,都要保護狗這條法律,危害性不敢想象,每年有多少被狗咬死咬傷的人,因為狂犬病毒蔓延要死多少人?只要禁止殺狗吃狗要不了幾年,大街小巷都是流浪狗!人們出門都是恐懼感,因為狗的繁殖很強,別說保護狗,只要不讓殺狗吃狗,每年狗的數量幾倍幾何增長,不了二十年,中國的流浪狗超過人的幾十倍,到那時候想都不敢想。對社會對國家對人類有多大危害?所以愛狗人士對社會沒有實質意義,反而危害性極大!愛狗人士一旦增加到人口的一多半,這個社會就會進入狗害的恐懼。國家和人民造成的損失不可估量!所以必須阻止愛狗群體的壯大。這個愛狗的愛心並不愛人類,一旦壯大心理扭曲變態,甚至狗權大於人權!呼籲社會阻止愛狗人士的狹隘的愛心!他們在做危害人類的愛!


用戶清風浪子


陪伴動物——狗,它在人類社會的存在,就有其存在的意義,即看家護院,給人以樂趣等,至於警犬、導盲犬、搜救犬等等,那是狗狗存在意義的升級。人與狗相處是人與自然和諧的表率,是現代文明的表象,狗不同於其它牲畜,人們愛狗是社會生活中促成的,是人們善良本性徵象,是人熱愛大自然的本性;現今,狗存在的最大意義是文明發展程度的標誌,這在全世界都已經表明了,不是那個人能撼動的。

近期,我國一些恨惡人挑起來了“恨狗運動”,這是野蠻的,文明的倒退,他們顛倒黑白,汙衊愛狗人,說什麼愛狗人狗權大於人權,什麼愛狗人要狗不要父母兒女,那是恨惡人惡毒的誹謗。愛狗人是各式各樣不同的人構成的人群,養狗的人什麼人都有,恨惡人一律叱罵毀辱,那些恨噁心的人,因自心的晦暗,揪住個別愛狗人的個別現象,就辱罵所有養狗人,這是野蠻愚昧的惡人乾的伎倆,他們的行為促成了毒狗偷狗,殺狗滅狗的史無前例的惡行,並且一年多了罵人毀辱人不停,恨狗惡行沒有存在的意義,必須終止;恨惡之心是偏激矯情的,這些人只能看到養狗人的缺點和毛病,而愛狗善良卻是社會的正能量,必然永久存在,有其無上的崇高意義。


李大力46李達利


有意義,意義太大了!打著愛狗的幌子,可以無視法紀法規,高速追趕,攔截別停運狗車輛。可以把販狗的圍在其家裡幾天幾夜,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以大鬧餐館飯店,就因為有狗肉這菜。一群吃飽了沒事幹的,不說通過合法途徑,偏偏私設公堂,以他們扭曲的價值觀來衡量他人。在那麼多狗襲擊人的案例發生時,他們卻又站出來替狗說話。我也喜歡狗,也養過狗。但我不會像這群貨那麼偏激。這種人應該是有病,精神上的,藥不能停。要不就送醫院,不能放社會上,危害太大!


阿努比斯3688


我想問下...我吃狗肉犯法嗎?是否威脅人類生命安全?而所謂的愛狗人士幾十人或者幾百人去一個地方鬧事..是不是可以定性為尋釁滋事罪?扣留拉狗的司機.🈶️是否違法?如果有違法是屬於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如果吃狗肉違法那我就不會去吃..如果不違法..並且不影響公共安全..那麼我只想說一句(老闆狗肉真好吃.再給我來2斤黃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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