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撞人,私了完第二天被撞者死亡,肇事者还要赔偿吗?

鸟啼花落


私了分几种的。要看你双方原私了怎么讲的。有一次性了断,也有且看一时的。


小学三级


这个还是要看具体情况了,不能一概而论,核心因素,要看这个被撞的人第二天死亡原因是否跟你的撞他有没有直接关系,有没有关联。

如果他的死亡原因,跟你的撞他有关系,那么,必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举例,如果你把他撞着了,当时没有发现问题的严重性,他也没有感觉到内伤,你给了他几百块,就私了,他因为没有发现内脏或者大脑受损,导致没有去医院做检查,但是,第二天,因为内伤等原因,死亡了,那么,你需要进一步承担责任,这个责任,需要依据当时双方的责任主体来划分。


假如,他行走在斑马线上,你车速过快,导致把他撞伤,第二天出现死亡,则是全责,家属如果提出50万赔偿,你需要支付50万,但如果觉得提出赔偿过高,可以通过法院来判决,预计各种费用下来,也差不多这个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是闯红灯、横穿马路,死者则承担主要责任,你作为肇事者承担次要责任,举例,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这次死亡事故赔偿金为30万,那么,你承担20%责任,为6万。


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发生交通事故后,你跟他私了,说明你是有责任的。在这里,私了后死亡赔偿,需要减去你前期的赔偿,如这一次死亡,你承担30万赔偿责任,如果第一次私了赔偿了10万,后面只需要赔偿20万。

只有一种情况,你不需要负责,那就是,死者第二天的死亡,跟你头一天车祸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如第二天他因为其他过度激动猝死、以及一些突发意外事故死亡,跟头一天车祸没有关系,你可以不承担责任。


反过来,如果第二天死亡,是头一天车祸的诱因,或者病情加重死亡,以及头一天没有检查出来的病症导致死亡,你依然还需要承担继续赔偿责任,这一次的责任,等于前一次赔偿的总和。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个人觉得应该赔偿,曾经听到一同事说到过他的一个老乡,在路上被车撞了,就是很实在的撞上那种,司机赶紧下车问他咋样,要不要去医院,他拍了拍身体活动一下,说不用了,没事,然后司机就赶紧跑了。两个小时后吧,突然腹内剧痛,送到医院已经晚了,内脏破裂出血。所以,我个人觉得,任何一个私了的受害者其实都是不能正确评估自己的伤势才去私了的,但既然达成了私了,如果后续因为该车祸导致死亡,应该由车主补齐死亡情况下的赔偿费用,刑事责任就不该负了。


天边的萨日朗


先告诉你,肇事撞人私了后,第二天死亡,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肯定要赔偿的。

但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你们私下处理有没有协议书。有没有交警在场。

防止亡者家属报案当肇事逃逸。这下就麻烦了。保险都不会赔的。

其次,伤者第二天死亡。如果家属找到肇事者要求赔偿。请立即报警,让交警启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通知保险。

第三,如果有怀疑死因,建议申请法医鉴定死亡原因。

如果死者死因与此次事故无关,则不需赔偿。

如果死因是此次事故直接造成的,则全额陪偿。

如果此次事故只是死亡诱因,则估计要赔偿,但不是百分之百,估计要到法院裁决(一般60%左右)。

第四,赔偿金额应扣除和解赔偿部分。

第五,报警后保险必须赔付。

曾经处理过一起事故。一驾驶人碰到一老人。报警后,警察让私了。赔了2千元。过几天,交警找到该驾驶人,由于老人住院,伤口一直不能恢复。诱因是老人糖尿病,伤口不能逾合。最后出院时,该驾驶人赔偿60%,扣除了以前赔付2千元。

通过上面事故处理可以看出。交通事故不管是否和解,如果伤者近日内死亡,诱因是此事故引起的,肯定得赔偿。千万不要侥幸。


汽车机械事故鉴定


我是砖家,专业解答。得看情况,不是绝对的。这么说吧,中午一起喝酒,大醉,但是人活着,到了晚上十二点,死了,尸检,酒精中毒!晚饭时,他自己在家也喝酒了。不能因为死了,就让

中午一起吃饭的人一起承担责任。因为不确定,是哪顿酒要的他的命!

同理,死不死,那是他的事,赔不赔偿,那是你自己的事



砖业评论家


大实话:这个主要还是要看造成老人死亡的实际原因是什么,一切以证据说话。

今天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法律问题,事情说的是一个老人骑电动车被一辆轿车撞倒,当时老人感觉没什么大碍,然后双方就赔钱私了,然后老人也就回家了。但是,第二天老人家属报警称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然后要求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肇事司机则以当时两人私了为由拒绝支付后续赔偿。

客观来说,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毕竟,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是当时没什么大碍,那基本上也不会说回家了,休息了一下就出问题了。但是,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那还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第一个需要判断的就是老人具体的死亡原因是什么,到底是因为被车撞的,还是因为双方和解之后老人又发生了其他事情导致的死亡。毕竟,要是说老人在回家的路上被蛇咬了,那也去找司机要赔偿,这恐怕是说不过去吧,但是,如果说老人确实是因为被被撞后当时感觉没什么问题,然后回家之后后续症状发作导致死亡,那就算是之前双方私了了,司机也得承担责任。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双方都已经私聊了,那就意味着这事已经是结束了,司机凭什么司机还要担责。这主要就是因为现在这件事已经超出了私了的范围了,已经不再是民事纠纷了,而是刑事案件了。这么说吧,如果说一个事情中出了人命,你能说因为获得了对方家属的原谅,然后就不追究责任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嘛。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句话“人命关天”。

说直白一点,这件事已经超出了私了的范围,之前双方私了所达成的协议已经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这件事必须重新开始审判了。

不过,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那对于双方的取证也是有着很大的难度也是非常大的,毕竟,一旦离开了事故现场,那就意味着所有的证据都不复存在,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情况都将无法查证,这对双方都是非常不利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涉及很多方面:

1、看私了的条件,是否只是针对可见伤提供赔偿。

比如撞了头,头上一个包,你赔500元,但是颅内出血双方都没察觉到。这个即使私了后续你也有责任。

2、看是否与被撞有直接责任。

比如仅仅撞伤了脚,但第二天心脏病发身亡。权威机构又确定两者无关联,就没你的责任。

所以你需要有进一步的详细情况描述才能回答这问题。


放眼观世界23


条件不明确,无法界定,但是!机非交通事故发生时,千万别私了,尤其是有人伤或责任不明时(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明确的违反交通法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0施救,然后一定要报警、出警,最后找保险公司。警察判责不公时也别怂,该争取的就争取,不行就申诉,别怕麻烦。伤者谨记:不探望、不垫付、不私了!

本题所说的这种情况,个人所见,得看有没有关联性,被撞者只是轻微擦伤,没有摔倒造成可能的内伤,如脑出血等情况,而被撞者死于脑梗、心梗、低血糖等疾病时,为什么要赔偿?如果家属耍混,那就走司法程序,走法医解剖鉴定死亡原因。

现在混人太多,只要出了门受伤或死亡都要找个倒霉蛋,没办法,只能这样。


文人墨客诉离骚


肇事撞人,私了第二天被撞者死亡,这种情况肇事者是否要继续承担责任并作出赔偿,并没有唯一的答案。

最起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事故责任划分

1、交通事故在赔偿之前,首先要确定是谁的责任,或者双方责任的主次。如果被撞者是闯红灯等违规通行,而肇事车辆属于正常行驶。那么,被撞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肇事车辆驾驶员本身没有责任,也就无需进行赔偿,最多是承担一小部分无责任赔偿,这个赔偿金的最高额度是11000元。而且,这个钱也用不着车主出,由保险公司承担。假如是这种情况,双方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私了的问题。即便被撞者死亡,肇事者也无需承担巨额的赔偿金,顶多是主动给予对方家属一些安慰性质的补偿金。而且,这笔钱并不是非出不可。

2、如果双方是事故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责任,私了完后,第二天被撞者死亡,肇事者也不一定需要继续赔偿。那就涉及到了下面要讲到的第二个重要因素。

签订书面协议

1、如果双方在私了时签订了书面协议,且协议上写明了“被撞者之后再出现任何状况,肇事方都无需负责”,并且双方都签字画押或盖章。那么,即便私了完后被撞者第二天死亡,肇事者也无需再进行赔偿。尽管这种协议不是很正规,但也同样具有一定对法律效力。

2、假如私了时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只是进行了口头的约定或保证。或者签订了书面协议,但在协议内容里并未明确“今后出现一切情况概不负责”等免责内容。在这种情况下,被撞者在私了后第二天死亡,肇事者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做出一定数额的赔偿。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被撞者的死亡,是这起车祸诱发的,还是其自身疾病导致的。同样可以作为肇事方是否需要继续赔偿的一个依据。

所以,只是简单的问还是否需要赔偿,没有人能够给出准确的答案,需要对照以上情况,看自己属于哪一种,才可以明确肇事方是否需要继续为被撞者的死亡做出赔偿。

大家认为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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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按原则一事不能两议,意即前一天撞了人(当时並未死亡),经协商作了赔偿,此时,本次事故已经结案。但被撞之人第二天死亡,是另一个法律问题。

问题是:

1. 能否有证据证明已经私了?当时交警有沒有在场见证或对方已接受私了的证据。

2. 第二天死亡的原因不明。是否能举证证明与前一天发生的事故有直接关系。这种情况死者家属难以举证。若要举证,死亡必须解剖。

3. 法律原则是:一事不能两赔。

答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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