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销售洗手液?触犯刑法!疫情当前,这13宗罪千万别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紧急状态,严厉打击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相关罪名,请大家务必知晓。疫情防控时期,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言行。​​​

兑水销售洗手液?触犯刑法!疫情当前,这13宗罪千万别碰
兑水销售洗手液?触犯刑法!疫情当前,这13宗罪千万别碰

嫌疑人销售200万只假口罩!每箱售价900元,警方捣毁造假窝点

1月3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接群众举报,称其购买的一批“飘安”牌口罩与飘安集团产品声明不符,系假冒产品。食药安保支队迅速派人对举报人提供的信息线索进行核查,并于1月31日晚7时许确定了位于元氏县东正村的假冒口罩生产窝点。

2月1日上午,当地市县两级公安民警联动,对制假窝点进行收网抓捕。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封口罩加工厂生产线3条,设备8台,查扣“昱卓” “源美” “小狮子瑞恩”等成品口罩5万余只、辅料近200卷及大量半成品口罩。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6岁,元氏县东张乡东正村人。于1月22日以每箱900元的价格销售假冒“飘安”药械口罩200箱(每箱1万只),价值人民币18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最高检回应“问题口罩”:持续严惩“黑心商贩”

疫情当前,制售过期口罩、销售假口罩等违法犯罪行为触目惊心。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日重申,检察机关将持续严惩“黑心商贩”。

最高检方面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利司法环境,最高检还下发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

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虽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但仍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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