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又道是為了他人的實質往往是為了自己,你對此有啥看法?

齊天俊美


直言不諱地說,很正常,不是說人活在世上,不善待,不原諒……自已的人如何去寬厚善待別人,所以,人不為己才是不正常了,自己都“活″不了談何別的……但不是絕對的,那些全心全意為祖國,以民族利益為重的各領域階層的仁人義士,英雄們拋頭顱灑熱血……當然了這也是“大義″之舉,就應另當別論了!


莫不惹塵虛做魂


有一個真實的故事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有十個人相邀到深山密林的地方去探險,結果走進原始森林以後迷路了,各種辦法都想盡了,所有人帶的食品也已經幾乎都消耗完了,但還是困在大山裡出不來,更糟糕的是暴風雪又突然來臨,他們的生命都陷入了危機之中。就這艱難的時刻,他們中有一個人身強力壯,來的時候帶了比其他人多三倍的食品,所以他的存量還足夠以支撐他一個人消耗七八天的,如果他決定把這些食品勻給所有的人一起吃共度艱難,最多隻夠一天的消耗量。

這時候他該怎麼選擇?

一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己悄悄的把這些食品留下來,準備用自己的身體優勢獨自去尋找生機;

二是為集體著想,與大家同甘苦共患難,拿出來與大家共同分享,與其他人一起先解除掉暫時的危機,然後再想辦法突圍。這樣做就意味著自己的生存面臨著更大的危機。

這其中的道理其實是很明顯的,當十個人一起陷入絕境,依靠十個人的智慧和力量都沒有辦法走出來的時候,單憑一個人的智慧和力量能走出來嗎?當然是不可能的。所以這時候還得要依靠群體的智慧和力量來解決這個問題,所有的人才有活著出去的希望。

事實上當事人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把自己的食品拿出來後與其他人的食品集中了起來再進行分攤,一起尋找出路。最後有一個人想出來了辦法,冒著要被風雪埋葬凍死的危險,號召大家都把自己的外衣脫下來,做成了一個大大的風箏放上了天空。慶幸的是風箏很快地被救援他們的人員發現了,從而所有的人都被解救出來,脫離了生命危機。

在這個故事中存在有三條主線,第一個是多帶了食品的這個人,第二個是其他的七個人,第三個就是救援人員。如果這三者的關係不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成為合力,而是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而各自為陣,那悲劇一定會發生的。

因此所謂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是非常錯誤的,當一個人只考慮自己利益得失和生命存在的時候,那麼就等於自己放棄掉了其他人對自己的援助和支持,而單獨的一個人也是不可能同時創造出足夠自己生存的各種物質基礎的,只有大家共同創造,各取所需,在平衡的狀態下才能繼續生存。所以“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才是人生的實質,也是人們的生存之道。


駱駝草的吟唱


由於漢語內含的豐富性與奇妙性,人們對“人不為已,天誅地滅”有很多不同的理解,概括起來,主要的大概有這三個方面的理解。

第一,將為當為動用法。

人如果不為自己打算,天地不容。這是唯物質論。

第二,將為為修為、修煉理解。

人如果不加強修身,天地不容。這是唯精神論。

第三,佛家對此也有說法。人生為已,天經地義;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是生命關懷。兼容了以上兩種說法。為自已打算,天經地義。加強自身修為,也是必須的。

佛家主張,人在在世,要有寄託。所謂寄託,就是讓心靈得到安靜。要讓心靈得到安靜,首先是人自身的安靜。人自身的安靜,得益於社會的安靜。社會的安靜,首先要讓芸芸應生得以有生存的物質基礎。所以說,人生為己,天經地義。

當芸芸眾生有了生存的物質基礎,就要加強自身修為。自身的修為,就是將自己融入社會,讓社會得以安寧!如果一個人有了生存的物質基礎,不加強自身修為。這就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無論是唯物質的,還是唯精神的,亦或是唯生命關懷,都無可厚非。因為這三種追求本身並無尊卑貴賤之分,按心理學研究成果來說,只是基於生命的需要!


山野老人381


自私是人的本性。但不能為了自己的私慾而貪婪。更不能去掠奪和罪惡。常言道與人方便,自己方便。世上沒有絕對無私的奉獻。付出也是為了得到。人都有佛心,但不一定都能做到佛事。所以為了自己而先去為別人,就是高尚的人生。


笑看人生189178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個“為”唸作wéi第二聲,是“修養,修為”的意思。而不是念wèi第四聲只為自己,如果人不修為,那麼就會為天地所不容。個人如果不注重修養的話,很難在天地間立足。而很多人都認為其意就是人不為自己考慮,連老天都要誅滅他。所以我們不要誤解這句真正的意思,不是讓我們自私自利,而要注重個人言行舉止,提高自己,博學、明辨、審思、慎行,這樣才能被社會所接納;如果一個人不能修為,那就愧對天地良心,被社會所不齒。(一字音差別,其義就變化)





拾笑天湯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是一個漢語成語,出自民間諺語。按正確來說“為”唸作wéi,是“修身,修為”的意思。大意是如果人不修行修德,那麼天地所難容。


於大數人來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都評定為人類的自私自利現象。一般都認為人類都自私,都為己,不為己除非天地化為烏有。這樣的解釋其實也無可厚非。畢竟人類幾百萬年來隨著進化出智慧與文明,而文明需要道德來規範,更需要規矩來加強,亦需要法律來維護。規矩、道德、法律,只是人為制定,但並不能去除掉人的原始本性——自私。

你我都連餓了三天,忽見一饅頭,你說你會分一半予我充飢嗎?答案:幾率不大。這就是自身利益使然。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和為了他人的實質往往為人自己有一定的粘合性。

一個父親為了孩子的學業而外出工地做苦力,為建高樓大廈而添磚加瓦,就是為了獲取對金錢的私慾而為之,這是自私吧。當他的辛苦勞作又為社會獻出了自己的一點微薄之力,這算是無私吧,而當他看到別的工友有技術工作清閒又掙錢多時,他更是由衷的羨慕,繼而產生了要去學習這門技術的慾望,而這種慾望又推動著他去學習了這門技能。試問:是什麼促使他去學習的?答案:當然是自私,有自私才有慾望,而有慾望才能夠進取。


所以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個話題,是要看在何等環境下而言的,對個體的人來說是私心,而對集體社會來講又是公心。因此,討論這個話題必須先要客觀的,在辯證下的論證,才能夠凸顯出合理與公正。


詩驀詩書畫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說的是一種世界觀,人生觀,極度的自私自利,而且奉為普天下至高無上的法則。這顯然是錯誤的,偏激的,舊社會的落後觀念。

為了他人的實質,往往是為了自己。這句話和上面的話意思不同,客觀得多了,反應了社會生活的現實,但說法仍然不妥。

人類社會的基本特徵,是集群而居,共同謀取生活資料,共同享受。作為一個自然人,必須參加生產勞動,生產的是商品,供給社會,換取自己需要的物品。鄉鎮趕場,就是歷經千萬年的自發交換形式。各地的趕場,都約定了固定的時期,例如逢五逢十趕場,而臨近地方的趕場絕不會時間相同,無法選擇,而是岔開了時間。所以,在一個場不能找到需要的物質,就必須換個地方。也自發的誕生了專業商人,每天都去不同的鄉鎮趕場,所謂趕溜溜場。

這樣的生產模式,表明了一個基本規律,你要得到別人的東西,必須用自己的去交換。

這樣的模式也推廣,成為生活模式。你要開車,其他人也要開車,都不讓,誰也走不了。這就叫混沌,就是是一盤散沙,無政府主義。只能公平劃分,你停車讓別人先走,一會兒別人停車,讓你通行。例如在一個十字路口,綠燈亮起的順序一直是東西北南,循環往復,不會變化,對各個方向的車輛,都是一視同仁,這就是一種社會合同,契約精神。最終體現為一定的法制觀念,從混沌走向有序。這才能正確解釋題者說到的現象。


青山不掩


我記得有本奇書叫《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惡德,公共的利益》,作者曼德維爾把人類社會比作蜂群,認為當所有人都為自身的利益而奔忙時才會出現一派繁榮的景象,如果不求利益社會將一片蕭條。這本書很有爭議性。以企業為例,企業應該以賺取利潤為首要目標,還是更應該作為一個組織去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話題。反正我覺得共贏才是最好的局面,具體怎麼操作不知道,但是如果要求所有人都作出巨大的犧牲,只能為他人而活不能為自己著想,那就沒有任何人能得到幸福了。做利他利己的事,幫助了別人,別人再回饋自己,其實也挺好的。孔子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只許為別人著想等於是道德綁架,一般人做好事不就是為了行善積德嘛。


璀璨詩文與您共賞


這是人的本性,孔子說:人之髮膚,受之父母。

如果一個人自己都不愛自己何談大愛?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為了他人的實質就是為了自己。自己首先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懂得生活才能夠照顧別人。一個懂得珍惜奉獻的人,人人愛戴!



朱進頪


很多人誤解這句話的意思,認為做人做事就是要一切以自己的個人利益出發,認為這才是真理。其實這個“為己”的意思是作為一個真正的人應當做的事情,或者應當表現出來的品質,比如:勇敢,正直,誠信,善良…

古人的意思很明顯,就是教我們如何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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