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该怎么办?

秋语冬吟


套路,这些都是套路,都是骗子,坏淫。一群城里淫,开着小车,提着款,到农村说自己要搞草药基地,养牛养羊基地,说自己要承包多少亩荒山地,承包多少亩农田,还要雇佣多少人手,乐的全村上下眉开眼笑,支持,大大的支持,基地成功办好,政府来淫拍照,政府说,农村办基地,国家有奖励,钞票大大的有,哪些城里淫拿了政府的钱,第二天开小车就跑路了,基地烟消云散。不懂的村民莫名其妙,有良心的村民咬牙切齿,有野心的村民气的直哭,妈蛋的,要是有一天,我们村养牛养羊种草药规模上去了,政府也没有补贴了,补贴的钱已经被骗子给骗了。


三炮倾人国


这个合同签订的真是糊涂,这么大的合同漏洞,我真不知道一户一户的农户是怎么签字的,农村土地承包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租金的支付方式,肯定是先给钱在租地。

2.合同期内,土地荒芜了,合同自动作废,农户收回土地。

3.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征地占用土地,农户不算违约,占用的土地合同自动终止,土地补偿金归农户,地面青苗补偿归承办方。

紧扣以上三条,避免上当受骗。

这个事情如何解决,目前只有报警和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

同时,这个事情也暴露出农村土地管理问题,以及农村组长干部的职责缺失问题,如此大规模的土地承包小组长肯定知情,小组长应该及时的将情况汇报给村委会,由村委会牵头进行土地承包,村委会不管知不知情,都要对这件事情的发生付责任,村里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土地承包,村委会有义务介入这次土地承包,并为村民做好引导和合同的审核工作。

如果村委会牵头了这次土地承包,我只能说村干部糊涂,如此大的合同漏洞,居然没有发现。


漫步云端啊


30户农民的400亩耕地发包给别人,也就是就转给别人了,然后种地的拿到补贴款没影了。这的分什么情况啊。

如果已经交付流转土地所需要的租金了,种植户拿着补贴款走了那无可厚非。因为补贴款就是给实际的种植者的,并不是给实际的土地拥有者的,这么做没毛病。

但是如果没有交付租金,拿着补贴款跑了,那就有问题了。最简单的方法报警,应该是有欺诈和骗取农用补贴的嫌疑,法律条文我不是很清楚,应该是这个意思。如果他在耕地上已经种植作物了,那么农民还可以减少一些损失但是这些农作物也得是经过法律的允许才能让这些农户收割的。报案的时候最好把签订的协议等交付给警方或者检查机构,这也是调查所需的物证之一。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也可以,毕竟补贴是他拿走的,走经济侦查就可以了,毕竟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400亩地的补贴款他也跑不到哪去,说抓就能抓到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了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有些蒙了,30户农民联合将400亩土地承包给别人,难道不收取租金的吗?我们在外面租过房子,租地种菜的都应该知道,进行土地流转,出租,都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都是5年左右,甚至更长,先垫付租金,后种地,30户农民还要家家签字,合同才能生效


而他人承包400亩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生产,国家支付的农业补贴,自然是给实际种植承包人的,这点是没有问题的,不可能农民收了租金,还要拿农业补贴的,如果承租人拿了农业补贴消失,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生产,按照土地承包合同,30户农民有权收回土地,如果遇到国家土地征收,土地承包合同也会终止,土地补偿款归农民,土地上的青苗费归承租人,条例上都是清清楚楚的!


如果30户农民把400亩土地承包给别人,租金没收取,承包人拿了国家农业补贴后消失,这属于欺骗国家农业补贴款,30人,400亩土地,涉及的金额也是比较大的,应该立刻报警,警方也会以欺诈罪立案,对补贴款进行追缴,其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是非常广的,所以没为了维护农民自身利益,在进行土地流转,出租承包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必须要坚持先收取租金,再种地的原则,这样就能够杜绝承包人拿了国家农业补贴消失的情况出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水果不甜不要钱


你在编一个很不符逻辑的故事!土地确权证在农户手里,政府补贴只能打到农户手里政府发的卡里,绝对不会再给流转土地人弄一个卡,把农户的补贴打到土地流转人家的卡上。

土地流转中流转人已经交了一个时期的流转费用,他跑路了,农户又不吃亏,土地还在农户手上,怕什么?

如果他们内外勾结,真的骗了国家的土地联片(必须300亩以上)补贴(每亩200-300元),也是国家吃亏,这些钱又不补贴给农戸。



痴骑朽翁


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该怎么办?

我本身是咱们乡里面的一位茶农,因为自己种植茶叶,销售茶叶的原因,自己也经常和政府打交道,所以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还是能够说上几句的。

如今农村种植土地已经不像以前一样能够挣钱,当初虽然种地收入不高,但日常生活开支也小。如今虽然种地的收入相比于以前多了些,可是咱们农民的日常开支增幅更是大得不得了,纯粹的土地种植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消费。于是不少农民选择把自家土地承包给种植大户,自家出去打工来获得更多的收入。

但因为社会复杂,确实会出现诸如题主所说的情况。我认为这个时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 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获得承包金

由题主所表述的信息可知,这是三方(相关部门、农户、承包者)共同签订的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是一式三份的。而且相关部门为了农户的利益,也应提前做好意外事件的处理措施,特别是这种跑路的情况,相关部门肯定是考虑到了。

所以,把自己土地承包出去的农户可以找相关部门获取赔偿,因为相对农户和承包者来说,相关部门可以算是一个中介机构。也就是好比咱们找人借款时的担保人,所以相关部门完全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同时,相关部门既然能够找到这个承包土地的人,就证明他们做好了相应的调查,否则不会无的放矢的找个商人来签订合同。

  • 走相应的法律程序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承包商跑路了,那农户自己把土地再种植农作物,不承包出去不就行了吗?然而此种情况是承包者违反了《合同法》,所以他除了支付相应的承包金,还需要支付违反合同的赔偿。

前面说过,这样的合同相关部门都是有登记的,在确定拿到补贴后消失的事实后,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来追回属于农户自身的利益。同时,农户此时也可以追回土地上的承包权,并要求承包商做出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最主要的是找到一个明白法律而且能够为农民说话的人,让他们把咱们农民的话语说出来。同时在追回自身利益的时候,也需要保持住理性,切莫冲动。


爱茶者九号


从这个问题中我们可以提炼出几个信息点,第一,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因为只有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以后,政府的相应补贴才会到位。第二,在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没有支付相应的租金。如果已经支付租金,也就不存在农户拿不到钱的问题。或者也可以说,没有足额支付租金。第三,像这种大规模联合承包转让,必须是要经村集体同意,那么我们可以查看一下村委会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

对方拿着政府的补贴款跑了,没有支付农户土地承包的租金,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已经涉骗取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和诈骗农户的土地承包款。首先应该做的是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30个农户400亩土地,涉及的资金也不是一个小数了。经过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一定会立案进行侦查。按照目前我们国家的刑侦水平和科技发达程度,涉嫌诈骗的作案人员应该很难逃脱。与此同时,可能还要对村集体以及相关办理人员进行问询,甚至要展开调查,可能这其中会存在一些权钱交易的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份承包合同肯定是无效的。30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会归其自己所有。他们可以自己耕种,也可以另行对外转让租赁。最后,农民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找一些相关人士查看合同细节,不要被别人骗了。而且必须要受到足够的租金,甚至可以采取先行支付租金再签合同的形式来保障农民的权益。


止茶


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总么办?

从所描述的来看,这人的行为应是属于骗取农业补贴而最终卷款潜逃,那农民肯定得立即报警了,并以此证明你们不是合在一起套取政府补贴就行。

且400亩土地别人是搬不走的,而对方骗取的又只是政府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其最终解决办法就取决于当地政府了。农民燃烧秸秆他们有时间天天守在一些角落里等待罚款,拆猪圈鸡圈倒是很来劲的,如今涉及到这么大的一个套取农业补贴的案子,他们难道不应该真正去行动起来吗?

至于农户,你们要做的就是为当地政府提供一切线索,如那个承包人的姓名、地址、年龄、性别等等各种情况。如果你们收了承包人的承包费用也最好是自己主动交出来,交出来之后就当作原来的承包合同失效了,因为承包人已消失,本就可以当作失效的合同了。

如果农户有损失的,那也得等那个消失的承包人被抓之后。不过我认为,农户应该没有财物的损失,既然是承包给别人,农户总不可能还得自己出钱吧!不然也只能怪你们自己太傻了一点。


湘村小之草


西门观点:如果没有拿到租金就签字同意,这说明农民还是太老实,也不懂人心险恶,法律意识淡薄。我认为,乡镇负责土地流转部门的干部也有一定责任。

30胡农民将400亩土地流转给他他人,对方拿到土地补偿款后消失,农户却没有拿到款(应该指租金)怎么办?

如果农民确实没有拿到400亩土地的租金,就在流转合同上签字同意,说明农民太老实,没有法律意识,不知道人心险恶,上当受骗。

土地流转有严格的一套程序,而且政府有关负责土地流转的布部门也参与。流转程序有两种方式,一是自主流转,二是委托流转。

自主流转程序

委托流转程序

发生这种事情,30户农民当然有责任,但乡镇和村委会直接负责参与流转的干部,难道没有责任吗?农民不懂法律,干部也不懂法律吗?至少应该提醒农民一手交钱一首签字同意吧?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追求责任是次要的,30户农民应该立即报警,然后,追回补偿款,然后乡镇有关部门协助30户农民到公证处解除流转合同。

作为新时代农民,一定要学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承包给他人,实际上属于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流转的是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仍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仍归农户。

土地流转应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同时双方达成一致土地流转意见后,还要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和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合同所要承担的责任等。因此,解决此问题的关键点在于要看双方是否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及是否违约。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承租人也没有支付给农户租金,双方仅以口头的形式达成初步的土地流转意向,像这样的情况是合同并未发生,口头打成的协议也不具备法律力,农户可以收回自己的土地。

如果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但是承租人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而是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那么农户不仅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还可以向承租人追讨违约造成的损失。

不管怎么样,承租人能拿着政府补贴消失,但是他却不能把农户的土地给带走,只要是他没有合同履行,或是没有实际支付给农户租金,农户都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经营权。

至于承租人以土地流转为名流转农户的土地,实际并没有真正从事土地流转相关的活动,并拿到补贴,这涉嫌以欺诈的手段套取资金,农户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当然这属于另外一回事,并不影响农户收回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如果给农户造成损失方面的问题,要等事情调查清楚后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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