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检查院不批捕,意味着不用判刑吗?

反恐金鹰


正常来讲,对于很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不批捕,取保满一年后,就会解除强制措施,公安会撤案。但是,理论上,还有不捕直诉的情形,就是不经逮捕,也可以被起诉,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确实存在,但比较少见。

理论上不批捕是很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哪种原因的不批捕,只有法定不起诉的不批捕才是最彻底无忧的,手机打字麻烦,就不再为大家百度法条了,有兴趣的可自行百度刑诉法关于不起诉的法条。


李伟非法集资案辩护


被取保的一般都是在三十七天被取保候审,取保后并不一定不判刑,只能说是判缓刑还是实刑。

被取保的一般都是这几种人:第一种就是公安把案子移送检察院以后,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实就是找个台阶下,总不能把你无罪释放吧,然后把你取保出去,这个开庭以后一般都会判缓刑,不会判实刑。


第二种就是犯罪证据也够充分,但是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性极小,检察院案件比较多,比较忙,这种小案子也会让你先取保。

第三种就是有疾病的那种,比如先天性心胀病这类的,看守所也怕你在里面会出事情,也不想收这种人,因此这种深有疾病的一般也会给取保!

我见过一个特殊案例,在看守所羁押了三个多月被取保的,一个老人家因为阻挡工程车拆迁,用自己家里的粪泼到挖机车上,挖机竟然莫名其妙的坏了,被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抓以后公安问他有没有认识到错误,让他写一份保证书就放他出去,这老头也很犟就不签,所以一直被关着,本来一个月内就可以出去的,最后关了三个多月,最后三个月后实在受不了看守所的生活就妥协了,签了一份保证书,一份道歉书检察院就把他取保出去了,当时检察院看他年龄大,也不是故意犯罪,又写了保证书,就给取保了!

被取保以后并不是说不用判刑,开庭的时候当事人必须到场,判缓刑的占大多数,但是当场收监被判实刑的也很多!

今天就讲到这里,大家有什么疑惑可以关注我给我留言,有问必答!



石头聊案件


法律微言从事过检察工作,这个问题最有资格回答你:

1.取保候审是手段,为了保证刑事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2.不批准逮捕,不代表无罪,情况很多;

3.逮捕也是刑事强制措施,虽然跟案情和证据有些关系,但并不代表不会移送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阶段。

法律微言详细解释一下:

1.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公安阶段),起诉(检察院阶段),判决(法院阶段)。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是手段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保证案件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2.在任何阶段,都可以由司法机关来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原来取保候审的,在审查起诉时候,觉得有逮捕必要,可以批准逮捕。

在司法时间中,公安机关是决定案件存在与否的机关,只有他们立案了,才会启动刑事程序。在这个程序一启动的时候,公安机关一般会先选择刑事拘留,但拘留最长37天,因此在拘留之后,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3.此时,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和证据情况,做出选择,报检察院批捕部门申请逮捕,或者直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一般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态度很好,能够保证随时到案的,公安机关会做取保候审,不去报捕。

如果那种容易逃跑的,或者案情较重的案件,公安机关就会报检察院批捕(只有检察院有逮捕权,公安没有)。

4.检察院的批捕部门只有两个选择,决定逮捕和决定不予逮捕。

逮捕就不说了,重点说一说不予逮捕的情形。

主要分为两大类,检察院认为有罪但不批准逮捕;检察院认为无罪而不批准逮捕。

(1)有罪而不捕又分为四种情况:

其一,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捕;比如肯定会被判管制,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的妇女,或者病的很重。

其二,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不捕;比如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未成年老年人的唯一抚养人等等。

其三,不捕直诉案件。就是公安局没有报捕程序,直接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的案件。

其四,罪行较轻,没必要捕。

(2)无罪也有四种情形:

其一,涉案行为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而不予批准逮捕;

其二,涉案行为人虽存在犯罪行为,但并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其三,涉案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而不予批准逮捕;

其四,“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不予批准逮捕。

所以,不逮捕,并不代表着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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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不耸听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因为多数不太精通法律的人对这个问题都会很困惑。

实质上取保候审也好,不批准逮捕也罢,都不等于不判刑。

也就是说即便取保候审了,检察院也没有批准逮捕,最后法院也是有可能会判刑的,当然也有可能宣判无罪。

至于理由也很简单。

第一,取保候审,可能是因为案件有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需要在看守所里面实际羁押。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都有适用缓刑的可能,而如果案件最终判处的是缓刑,那么提前在看守所里面羁押犯罪嫌疑人就没有必要了。

而且根据现在的法治理念,将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里,实质上属于例外情况,正常的情况是,尽量的避免将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

只是,目前这种精神还没有完全落实到实处。

可见,取保候审,也是很有可能被判刑的,只是被判处的刑期相对来说会比较低而已。

第二,不批准逮捕,也不表示法院最终就必然判无罪。

不批准逮捕,有可能是因为案件的证据存在不足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因为检察机关认为案件情节比较轻微,不需要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而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总之,不批准逮捕的可能性多种多样,绝对不是,只有一种可能——必然判无罪这一种可能。

结论: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都不意味着法院必然判无罪,或者说不判刑。


律师邹玉杰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不判刑,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糸。

不批捕类的取保候审有以下情形:

第一种情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构成犯罪而被取保候审;

第二种情形,犯罪成立,但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险性而被取保候审;

第三种情形,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者另有其人而被取保候审,这种情况本应撤销案件的,但司法实务中,很多时候是先取保候审,然后在某时再撒销案件。

如果是第三种情形,就不用判刑了。

如果是第二种事形,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都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也是不用判刑的。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提起公诉)的,就可能判刑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形,就比较复杂了:

1.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收集了新的证据材料,完善了证据链条的,可能会重新呈捕,检察院认为罪名成立的,并且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险性"这种情形的,就可能批准逮捕,然后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然后判刑。

2.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收集了新的证据材料,完善了证据链条的,可能也会不呈捕直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罪名成立,并且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这种情形的,就可能提起公诉,然后判刑。

3.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还是没有实质性收获,还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就继续取保候审,直到某天撤销案件。

严格来说,提起公诉了,也未必判刑的。

譬如,法院判决无罪的,不用判刑;

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不用判刑;

法院判决罪名成立,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即定罪免罚的,也算是不用判刑吧,但有案底;

法院判决罪名成立,但仅是适用附加刑,没有适用主刑的,也是不用坐牢的,后果与不判刑一样的,但是有案底;

法院判决罪名成立,但是适用缓刑的,也是不用坐牢的,后果与不判刑一样的,但是有案底。


王如僧


先更正一下哈,应该是“检察院”。对于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候审与最后的定罪量刑之间的关联性,应区分不批准逮捕原因的不同而分别讨论:

第一是比较常见的类型,就是在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这个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未达到批捕的证明标准的,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即所谓的“存疑不捕”。侦查机关根据检察机关这个不捕决定应当在24小时内释放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的,一般会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极少数会直接释放)。这种情况下,侦查机关会根据检察机关在不捕时向侦查机关送达的《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继续侦查。如果在后续的补充侦查中没有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一般就会撤案处理;相反,如果收集到其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侦查机关可以重新提请审查逮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第二种情形是审查逮捕时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实犯罪事实,但是因为案件罪名属于轻罪和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和解等情形等因素,不羁压也不会影响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就会认为这个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而作出不批捕决定,即所谓的“相对不捕”。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犯罪嫌疑人会被取保候审,但案件还是会继续走程序的,即依然会被移送审查起诉(有可能会被相相对不起诉)。如果经审查符合起诉的,也依然会移送法院审判(当然有可能判处缓刑);

第三种情形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也有社会危险性,本应逮捕但因为身体原因不适宜羁压的,也会被检察机关不捕而被取保候审(很多情况下是监视居住)。但不会因为身体原因而放纵犯罪,案件依然会如第二种情形进行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

综上,即使是因检察机关不批捕而取保候审的,也并不意味着不用判刑。

希望以上分析对题主有所帮助。分析不对的地方也请大家指正,也欢迎关注、评论。谢谢!


茂名supereasy


不批捕的原因有三种,第一种检察院认为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第二种是证据不足不批捕,第三种是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可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如果不批捕是第一种情况,即使公安机关认为有罪取保候审,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很大可能做出不起诉。第二种情况不批捕,公安机关补充到证据,案件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后,仍可以提请逮捕或者取保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三种情况,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除极少数轻微案件可能检察院会做不起诉,绝大部分案件检察院会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处刑罚。


刑律说法


“判刑”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后的一种结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不会提起公诉,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阶段同样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检察院根据侦查结果仍有可能提起公诉,所以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不提起公诉 不会“判刑”(京悦所徐凯欣)


京悦说法


也不全是不用判刑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

取保候审是和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一样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相对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来讲是较为自由的措施。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只是符合了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变更了强制措施,从拘留变更到取保候审。



根据我们《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只要满足下列一种情形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分别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通过法条规定的这四种情形,并没有取保候后审不需要判刑的规定。



取保候审后是否被判刑情形

在实务中,取保候审出来后,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又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一般不会提起公诉了。对于证据不足,或者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会再提起公诉。

也有一部分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在审判阶段,一般原告缓刑,不用羁押限制人身自由。也有少量案件,取保候审以后在审判阶段被判实刑的,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和案情轻微之类的无关,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第二、第三种情形。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谅解,谢谢。


刑辩视角


取保候审是基于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规定期限内,无法采集到犯罪证据的完整 而采取的临时保释措施,保释不等于无罪释放,依然作为嫌疑人身份随时会被传唤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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