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干了11年但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签约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利茹726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题主在单位工作了11年,现在就已经签的是无固定期间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签约了,问自己能够拿到什么补偿?

首先,我得恭喜题主哈,遇到这样的情况虽说不是你的本意,但还是不错的,因为你可以得到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


根据题主的描述,我的理解是单位想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心,那现在题主需要做的只有两件事情。

01.千万不要自己主动提出离职,不然这么赔偿就经你无关。

很多公司都有统一格式的“离职申请表”这类的表单,用于员工离职时自己填写申请。请题主一定注意,你自己不属于自己离职的范畴。


题主不能填写这类表格,就算相关人员要求你填写,如何如何的给你保证等,都请记得,自己不能主动去填写这一类带着离职、申请在一起的表格,不然就认定是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

正常操作手法是:单位有专人制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类文件,内容清楚的写到是因为单位原因,不再继续履行原先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现予你协议解除。同时内容还包括解除后如何给予你赔偿、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支付给你等,请谨慎确认。



02.赔偿金额的计算。

题主是在单位公司11年,按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单位要求双倍赔偿金额,即22个月的赔偿费用。

具体计算方式是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足1年满半年按1年计算,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所以题主可以自行计算你能够领取多少费用。


给题主的一点小建议:

一般出现这样的情况,建议题主最好还是给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处理,公司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经营困难还是资金无法周转,如果确实存在难处,可以协商一个大家都认同的数额就好。

如果公司确实是

恶意解除劳动合同,那题主也静观其变,做好我上面说到的事情的同时,保存好自己的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以及其实能够证明题主工作的资料,方便自己最后主张权益。

我相信,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能够给题主一个小小的惊喜。

以上内容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大家如果有不同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大家留言告诉我。

如果认同我的观点,请大家【关注】我,你的关注是我持续的动力,我也会持续提供最新职场资讯。谢谢!


阿良姜


单位解雇老员工,应该给补偿!

能在一个单位干11年,是老员工了,肯定对单位也产生了感情。但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很少有人在一个单位干一辈子。你和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法律,你如果不想离职,单位不能强行辞退你。既然单位不想续签劳动合同,你不想继续干的话是可以考虑拿补偿走人的。

如果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违法不续签劳动合同,则是违法解除,你可以拿到以下补偿金。首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你的工龄是11年,则单位应该支付你2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其次,你可以领取失业金。由于你的工龄是11年,所以你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单位如果之前给你交了失业保险,则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单位如果没给你缴纳失业保险,则失业金由单位承担。每个地方的失业金不一样,陕西目前是1620元/月。

如果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续签劳动合同,则是合法解除,你可以拿到以下补偿金。首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工龄11年算,单位应该支付你1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月工资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其次,你可以领取失业金。由于你工龄是11年,所以你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同上,在此不赘。


悟空说法


哈哈,看到这个问题,我就想说你真的赚到了,公司不想签你,绝对是他的损失。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公司已经跟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公司无不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赔偿!

赔偿标准:每满一年,2个月的工资

赔偿基数: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封顶:你的工资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支付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12年。

综上,正常情况下,公司是要赔付你22个月的工资的。不过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是拿不到赔偿的: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情况是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的,只要你没有特别严重的问题,一般都会得到赔偿金的。


镜子殿下


我们总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能维护我们劳动者的利益,能约束企业不轻易解除劳动合同,但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不大。

它们在解除合同时的基本条件、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都相同,两种劳动合同唯一区别就在于,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后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这一法定形式。

也就是说,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企业可以选择不续签终止合同。而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除了员工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一、注意: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2种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要求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也就是说,题主在该单位工作了11年,应该能拿到11*2=22个月的工资。

二、注意:避免变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拿到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能拿到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为了拿到是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建议题主不要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应该是让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采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与员工就工作结束时间、经济补偿等房门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会与劳动者进行书面确认。

所以,在书面确认时,题主一定要看清楚书面确认里是写的协商解除还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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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你好,员工在单位干了11年,单位也跟员工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不想与员工签约(这个词用法不当,既然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就不存在签不签约的问题),应该是单位想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该支付员工补偿。但你在问题里面没有明说单位是因为什么原因不想跟员工继续签约的,所以最终有两种结局员工有可能拿不到任何补偿,或者有可能拿双倍赔偿金,那就要看情况了。

如果员工是因为在工作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单位依法不与员工继续签约合同,依规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解约合同不用支付员工任何补偿,也就是说员工是没法拿钱的。

反之,如果员工的工作没有什么问题,单位就是无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应当视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具体到你的问题,员工在单位干了11年,那么员工一次性可以拿11个月的双倍赔偿金,相当于一次性拿22个月的工资。而且这个补偿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员工目前12个月应发工资总额的平均数来支付的,所以这是一笔很大的钱。员工的工资越高,拿的这笔补偿就越高,估计至少八九上十万没问题。

如果员工有资格拿这补偿,那么一定要提前做一件事,那就是准备好各种维权的证据,做好劳动仲裁甚至打官司的准备,因为单位不可能乖乖的把这一大笔钱拿出来补偿员工的,所以必须通过劳动维权才可能最终获得应得的权益主张。


Sir聊HR


在单位干了11年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签约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既然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愿意签了,也就意味着这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并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和用人单位约定终止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是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在用人单位干了11年,而且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你在企业工作满11年,可以支付11个月的标准工资。如果你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赔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你在企业工作11年,可以获得22个月的经济赔偿。

如果你在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你还可以按照失业保险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10年以上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24个月,当然前提条件就是要缴纳了失业保险,如果你们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那么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综上所述,你在单位工作了11年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11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22个月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单位工作期间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相应月数的失业保险金。


帮兄爱唱歌


对于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因为如果你现在签订的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就不存在续约的问题,只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有到期一说,到期之后才会存在续约与不约的问题。

无固定期限指的就是永远没有到期的期限,所以自然不会有续约,所以建议你回去核实下具体情况。

假如你签订的真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原则上在你没有存在法定过错的时候,公司是不得随意开除你的,如果公司开除了你,那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是因为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要看你是第几次签订?如果是第一次签订,马上要签第二次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不续签,但是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你已经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次是第三次了,如果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公司就应当与你签订,是公司是没有选择权的,如果公司不签订,也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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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的,应按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于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基础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南飞朱雀人力资源解说


在单位干了11年,时间还挺长的。至于能得到什么补偿,需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1、单位不想签约的情形是什么

一般来说,单位不想签约,包含三种情况,一是无补偿解除,一是有补偿或者有赔偿解除。

无补偿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几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补偿的。

有补偿的解除情形:

有补偿的解除情形有很多种,我在这里列出几种: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几种情形,一般是按照N+1的标准来补偿的。

有赔偿的情形:

一般来说,企业违法解除,比如不是符合以上几种情况的解除,一般是要按照2N来赔偿的。

2、大多数情况下是按2+1的标准来补偿

你工作11年,不知道你具体的解除情形,因为2008 年以上的一些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大概的补偿标准:

按照n+1的标准,你工作11年,补偿标准是前12个月的补偿标准:

比如,你的工资是5000,那补偿额是12x5000=60000元


刘仕祥演讲思维课


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今单位又想解约你所得到的赔偿金应该是2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外。原因如下:

首先说你得到的应该是经济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这两者差距在法律意义上的差距很大。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要符合法定的14中情形,如果不符合以下这十四种法定情形的合同解约,就是违法解除,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企业是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赔偿金的。也就是说,你不同意企业方的解除行为,并且企业方并没有任何你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或者说企业没有发生经营性困难,如果企业方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是属于违法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同时题主需要明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企业说解除就能解除的,如果不经过你本人同意,企业方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是强行解除给你赔偿,即支付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经济赔偿金,(当然赔偿金的前提是你愿意接受)如果你不愿意接受的话,企业的第二条路就只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在企业工作了11年,如果你同意解除合同,那么企业方必须按照规定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的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最后就是代通知金问题了,如果企业方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你,那么就必须支付代通知金,标准等同于你的月度工资标准。

至于失业保险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了你客观事实上的失业,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只要拿着企业方给你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就可以。

综上所述你在企业工作满11年,企业方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不同意,企业方就需要支付给你22个月的工资。

对此类问题建议以下几个方面,供各位网友参考:

1)遇到这类问题,首先不要轻易地签署任何文件,更不要轻信企业方的HR所有的说词,其次是想尽办法搜集能够证明你和企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一切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牌,出入证等。

2)不要妥协答应任何企业方提出的条件,你只回答一句话就可以,一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就可以,其他的不要多说,尽最大的可能性来获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3)如果企业方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搜集到相关证据,例如停发你的工资,或者更换密码门致使你不能正常上下班等行为,一定要拍照。

4)带着相关的证据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委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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